【叮咚!】
识之律者:我的律者权能,能不能通过聊天群,影响其他人?
星:对。
识之律者:嘶,你说的这个,我之前还真没有想过。
识之律者:理论上来说,应该是可行的,毕竟我的能力并不需要亲自接触就能使用。
比如弄一个模因出来,只要看见的人就会被传染。
星:真可以?
那就确定了,坑自己的不是别人,就是林茂那个栽种!
识之律者;理论上可以,但是还需要实践。
识之律者:你等我一会儿,我找个人试试看。
识之律者:嗯……@荧,就你了!
荧:?
荧:问题是星提出的,你要实践就去找她实践啊!
找自己干嘛?!
识之律者:实践如果可行,接下来你想让星做什么,经管跟我开口。
荧:来!
荧脸上的厌烦瞬间消失,舔了舔嘴唇露出奸笑,让识之律者经管对自己出手。
一段时间过后。
识之律者停止继续尝试,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
【叮咚!】
识之律者:很遗憾,不行。
聊天群的存在,阻隔了她的力量,让她不论使用何种方式,都无法将自己的力量作用在荧身上。
荧:可惜。
荧见状有些惋惜,如果可以的话,她高低让星给所有人整个狠活儿。
可惜识之律者的能力在聊天群受限。
让星整活儿的念头也只能在脑海里转头没办法实现。
星:不行?
识之律者:不行。
星:那……如果你给别人转钱,能不能借此把你的能力,作用在转钱对象身上?
识之律者:转钱?
识之律者:好像可以。
识之律者:不过你是不是经历了什么?怎么对我的能力这么感兴趣了。
识之律者:那么感兴趣,不如来我这里,我让你体验一次精神疗愈。
星:泻药,我还不想变成沙包。
星:至于经历了什么……
她在群里详细述说了自己刚才那段时间的经历。
荧:可惜。
识之律者:可惜。
往生堂堂主:可惜。
魔女a:可惜。
芙宁娜:可惜。
粉色妖精小姐:可惜。
火花必须死:如果当场趋势就好了……可惜。
星:你们没有了爹和妈~你们每个人都没有家~
星:不过虽然你们的人生很悲惨,但是不用害怕,你们没有了爹妈,但是你们还有我啊。
星:我可以充当你们的爹妈,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们喂大。
星:不用感到难堪,因为这是我应该做的。
星:不用申请来看我,你们现在已经长大了,是时候独立开始一个人的生活了。
星:只是我始终希望,你们不要忘记我的付出,不要忘记,有一个人,曾经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们拉扯大。
识之律者:少叽叽歪歪,敢不敢同意!
星:首先,我没有那东西,其次,不是我敢不敢的问题,而是你们该独立了。
荧:@芙宁娜,这种怎么判?
芙宁娜:还用想?当然是死刑!立即执行!
火花必须死:死刑什么的太浪费了,反正死了之后还要火化,不如一步到位直接火化!
往生堂堂主:来业务了?!鉴于这是聊天群的第一单,所以我们往生堂此次打零折!不要摩拉!就可火化!
星:唉~一群不孝女~
星:说回正题。
看到接二连三的传送申请在面前弹出,星礼貌的将所有申请拒绝,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尝试在群里转移话题。
星:识之律者,你是不是拉了?为什么林茂能做到的事情,你却做不到?
识之律者:你怎么知道是林茂做的?而不是你自己脑抽想去cos晴天娃娃?
星:我虽然不正常,但我是个正常人。
火花必须死:都这样了还说自己是正常人。
星:反正我是正常人,我很正常,无比的正常。
星:还是那个问题,林茂到底是怎么影响我的?
识之律者:还怎么影响到你的,你那五十万信用点是白收的?
识之律者摇头,感觉和这家伙交流就是在浪费智力,这不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伙是收钱办事。
星:错误的,我根本没打算收钱办事,我只想坑林茂一波来着。
在聊天群,谁不知道她的信誉积分为零,凡是敢在事先给她报酬,就准备好接受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现实吧。
她怎么可能会在林茂打钱之后,真的去按照他说的去做。
老老实实去三月七门口cos晴天娃娃。
星:我当时收了信用点之后,根本控制不住自己,跑到三月七门口上吊。
星:所以我才会问你,有没有办法可以通过转账,达成操控其他人的目的。
识之律者:不能。
识之律者怎么通过转账控制其他人?
又不是侵蚀之律者。
星:侵蚀之律者就可以?我懂了!肯定是林茂和那个叫什么丸子的家伙!联合起来针对我这个未来的开拓星神!
火花必须死:癔症的治疗方案……嗯,原来如此。
魔女a:你在干什么?
火花必须死:看医术,既然星不乐意看医生,那就只好我来成为医生替她治病了!
魔女a:所以你找到治疗方法了?
火花必须死:嗯,找到了,书上说只需要加点木材,浇上汽油,用火焰的力量就能治好。
木材?汽油?加上火焰?
星:那特么叫火化!
火花必须死:火化?原来治疗方案是火化吗?我懂了!这就叫做‘殊途同归’!
火花必须死: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想来是乐子神给予我们的启示!只有火化才能拯救星!
星:你自己先去火化吧!
火花必须死:嘻嘻,我本来就是‘火花’用不着‘火化’。
火花必须死:再说了,这是针对你的治疗方案,我又没有癔症,自然用不上。
粉色妖精小姐:打住!说回星‘不由自主’的事情!
粉色妖精小姐对于星说出的猜测,林茂拉着侵蚀之律者,也就是樱的妹妹绯玉丸搞事这件事情很在意。
已经有格蕾修这样一个前车之鉴。
粉色妖精小姐并不想看到,来自前文明的又一小只被林茂带坏。
大的被带坏就算了,小的粉色妖精小姐绝对不允许,尤其是有前车之鉴在前。
粉色妖精小姐绝对不允许林茂把绯玉丸也带坏!
粉色妖精小姐:@林茂,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带着绯玉丸搞事?
林茂:我在二相乐园,又不是在仙舟上,怎么带着绯玉丸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