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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三七分账

    “这句话说得真好。不是读了多少书能悟出来的,得是真正被人等过、也等过人,才能说得这么透。”


    周硕说:“很多人活了一辈子,都在追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更远的地方、更大的房子、更风光的日子。追到最后,两手空空,连回头的地方都没了。你倒好,年纪轻轻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店主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摆摆手:“什么道理不道理的,就是日子过久了,自然就懂了。”


    周硕摇头:“不是每个人都懂。日子过久了,有的人越过越糊涂,有的人越过越明白。你是后者。”


    他顿了顿,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说:“你守着的不是一间小卖部,是这世上最贵重的东西——有人等过你的地方。”


    店主怔了怔,随即笑了,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释然:“头一回有人这么夸我。以前村里人都说我没出息,念了大学还回来开小卖部。”


    周硕放下茶杯,语气笃定:


    “有出息没出息,不是看去了多远的地方,是看心里装得下多少东西。你心里装着外婆,装着那个女孩,装着一整个夏。这样的份量,比那些走得远却什么都装不下的人,重多了。”


    主被夸得一阵不自在,低头笑了笑,又给大家倒了一轮茶。


    “您这话说的……我哪有那么厉害。”


    他抬起头,目光越过两人,落在门外那棵老槐树上,声音轻得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就是个守着回忆过日子的人。有时候半夜醒来,听着风吹树叶的响声,恍惚还以为外婆还在里屋睡着,喊一声‘小佳,明天想吃什么’,我能对着黑暗愣半天。”


    周硕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店主收回目光,又笑了笑,这次笑得比之前轻松了些:


    “不过现在好多了。每天早上开门,看着太阳一点点晒进来,看着村里的老人来买包盐、打个酱油,看着孩子们放学跑来买冰棍……慢慢就觉得,日子还是热的。”


    何卫东忍不住问:“那你还想出去吗?”


    店主摇摇头,回答得干脆:“不想了。”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以前出去,是因为觉得外面有东西在等我。现在回来,是因为知道这里有人在等我。”


    “虽然她们已经不在了,但那份等,还在。”


    周硕感慨道:“说得真好。”


    真正击中人心的文字,不是靠堆砌,也不是靠想象编织,而是靠生活的积淀和感悟。


    “老板,实不相瞒,其实我是个写小说的。”周硕郑重的说,“我觉得你的经历非常珍贵。不是因为它有多曲折离奇,而是因为它足够真。真到让人听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生命里那些同样被等过、也等过人的瞬间。”


    “所以我想把它写成一本小说,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周硕笑了笑,“当然,小说的收益我会给你分成。”


    其实在老板的经历讲到一半的时候,周硕其实就有这样的想法了。


    因为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就是前世蓝星上的《云边有个小卖部》在平行世界的现实版本。


    在蓝星,这个故事是虚构。


    而在平行世界,它却真实的映射的到了现实世界。


    周硕打算将这这个又遗憾,又治愈的故事,也搬到这个世界上来。


    店主愣了愣,似乎没想到周硕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这有什么不愿意的?不过收益什么的,那就算了,您愿意写这个故事就写,只要不用真名,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店主的话当然是发自真心的。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自己刚刚这句话,到底拒绝了一笔多么恐怖的财富。


    以周硕目前的影响力来说,这本书只会比在蓝星上更加畅销。


    销量最起码也是五千万册往上。


    而周硕如今的版税高达百分之二十八,在几千万册甚至上亿册的恐怖销量加持下,这笔版税即便只是分一部分给这位老板,那也已经是一个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数字了。


    “不不不。”周硕郑重的摇了摇头,“小说的收益肯定是要分给你一部分的,不管怎么说,这是你的故事,你的创意。”


    “这样吧!”周硕略一沉吟,“这部小说的收益,百分之七十,我会捐给慈善机构,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则分给您,您看怎么样?”


    对于现在周硕来说,一两本书的收益已经无关痛痒了,捐了也就捐了。


    而且这本书字数也并不多,周硕两三天就能写完,用不着他费太多的功夫。


    那么这个时候肯定又有大聪明要问了,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跟店主平分收益,或者多给他一些分成呢?


    实际上,百分之三十的收益,其实已经不算少了,甚至已经算得上非常多了。


    很多萌新都有一种朴素的认知,认为写一本书,最重要的是创意。


    所以某些平台上,经常会就可以看见一些自命不凡的新人说:“我给你提供创意/脑洞,小说火了收益分我一半。”之类的发言。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创意、框架,这些东西,只是为这个故事提供了最基本的骨架,我们不否认创意的重要性。


    而一部作品想要写完,尤其是网络小说,更重要的其实是作者添加的种种细节,以及日复一日的更新。


    节奏、爽点、伏笔、铺垫、高潮、起转承合……


    这才是支撑一本好书的血肉。


    当然,如果你是天才中的天才,那么以上的话当成放屁就行。


    但很显然,天才毕竟是少数,普通人才是大多数。


    所以萌新们根本不用担心说你的稿子发给编辑,或者别人看,人家会剽窃你的创意。


    不存在的。


    文学发展了这么多年,能写的套路肯定早就写过了,太阳底下已经没有什么新鲜事了。


    能赚钱的套路,故事,早就有人写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想要写出一个从来没有人写过的创意、套路,没有远超他人的惊世才华,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举个例子:


    之前有一本书叫《成为圣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这本书的创意非常棒,当时正是洪荒同人最火的时候。


    大家都在写穿越洪荒变成谁谁谁,而这个作者别出机杼,直接穿成通天,而且是双穿。


    现代人穿越成通天一无所知。


    一位圣人穿越到现代社会。


    不管怎么写,都很有看点。


    这个脑洞不说白金之资,大神之资肯定是有的。


    但是作者笔力太差了,八九万字之后,这么好的脑洞,剧情被他写成了一坨。


    这本书别说一书封神,甚至连大精品都没达到,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脑洞。


    由此可见,一本书能不能火,最终还是要看作者的笔力。


    所以周硕分给店主三成的净收益,那已经是非常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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