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前几天,太子刚确实来找过庆哥,说要联手对付王龙。
庆哥没有答应,太子刚当时很不高兴,甩门而去。
然后,没过几天,大弟就被砍死了。
原来是他!原来一切都是他干的!
“聪哥,我知道的就这些了。”老张说,表情中带着一丝害怕,“我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毕竟我只是个开计程车的,不想惹麻烦。
但我最近听说,庆哥要跟铜锣湾的王龙开战。
我觉得这件事不对劲,所以想来告诉你。
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是我说的,不然我这条命就没了。
我还有老婆孩子要养,不能出事。”
阿聪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怒火。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也没数,直接递给老张:“老张,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这点钱,你拿着喝茶。以后有什么风声,随时来找我。”
老张连忙摆手:“聪哥,你这就见外了。
我老张虽然只是个开计程车的,但也知道知恩图报。
当年你和庆哥对我的照顾,我一直记在心里。
这点小事,不足挂齿。
我不能要你的钱。”
“拿着。”阿聪不由分说地将钱塞进老张手里,“这是你应得的。以后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老张接过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他一边走一边回头,脸上带着感激的笑容。
阿聪站在夜总会门口,看着老张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眼中的怒火越来越盛。
太子刚,你敢动我兄弟,我就要你的命!我要让你血债血偿!
他没有回夜总会,而是直接上了自己的车,发动引擎,轮胎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他要去找庆哥,告诉他真相,然后一起去杀了太子刚,为大弟报仇。
他不能再等了,多等一分钟,他都觉得对不起大弟。
而在他身后,那辆破旧的计程车,缓缓驶入了一条黑暗的巷子。
巷子里,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车窗紧闭,看起来毫不起眼。
老张从计程车上下来,快步走到面包车前,敲了敲车窗。
他的动作很熟练,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车窗摇了下来,露出一张年轻的脸——阿明。
他手里拿着一台相机,镜头盖已经打开了。
“拍到了吗?”老张问,声音中带着一丝急切。
阿明举起手中的相机,笑了笑:“拍到了。
清清楚楚,他给你钱的那一幕,我已经拍了十几张。
角度很好,光线也不错,保证能看清楚他的脸。
就算拿去法庭,也能当证据用。”
“那就好。”老张点了点头,然后拿出阿聪给他的那张名片,递给阿明,“这个也收好,以后可能用得上。有了这个,他想赖都赖不掉。”
阿明接过名片,看了一眼,然后收进口袋里。
这时,面包车的后门打开了,阿昌从里面钻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表情冷峻,眼神中带着一丝杀意。
“辛苦了,老张。”阿昌拍了拍老张的肩膀,“龙哥说了,事成之后,不会亏待你的。你这次做得很好。”
“谢谢昌哥。”老张连忙点头哈腰,脸上堆满了笑容,“能为龙哥做事,是我的福气。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老张随叫随到。”
阿昌点了点头,然后拿出手机,拨通了王龙的电话。
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接起来了。
“龙哥。”阿昌说,声音平静而冷酷,“事情办妥了。
阿聪已经相信了,现在应该去找陈耀庆了。
照片也拍到了,很清晰。
老张那边也处理好了,不会留下尾巴。”
电话那头,王龙的声音平静而冷酷,不带一丝感情:“好。接下来,按计划行事。送他归西。记住,要干净利落,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明白。”阿昌挂断了电话。
他转过身,对阿明说:“走吧,我们去尖沙咀。
太子刚每晚都会去那家夜总会,今晚,就是他的死期。
龙哥说了,要送他归西。”
阿明点了点头,发动了面包车。
引擎发出低沉的轰鸣声,像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死亡奏响序曲。
白色的面包车缓缓驶出巷子,融入了夜色之中,朝着尖沙咀的方向驶去。
车灯在黑暗中划出两道雪白的光柱,照亮了前方的道路。
而在铜锣湾的另一边,王龙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夜景,手中的香烟在黑暗中明灭不定,像一颗孤独的星星。
太子刚,你想借刀杀人?
那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借刀杀人。
这把刀,现在已经握在了阿聪的手里。
而你,就是那个要被砍的人。
他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在夜风中飘散,消失在黑暗中。
他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容,眼神中闪过一丝寒光。
第二天晚上,尖沙咀,夜场。
霓虹灯把整条街照得如同白昼,红的绿的紫的光在夜色中交错闪烁,像一幅被泼了颜料的油画,又像一个喝醉了的画家随手涂鸦的作品。
夜场门口停着一排排豪车,宝马奔驰只是入门,偶尔还能看到几辆法拉利和兰博基尼,引擎盖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仿佛在炫耀着主人的财富和地位。
门童穿着笔挺的制服,戴着白手套,恭恭敬敬地为每一位客人拉开门,脸上挂着职业化的微笑,那笑容标准得像从模具里刻出来的。
夜场是尖沙咀最火爆的夜店之一,每天晚上都人满为患。
舞池里挤满了年轻男女,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扭动着身体,汗水在灯光下闪着光,像一颗颗晶莹的珍珠。
吧台边坐着几个孤独的酒客,一杯接一杯地灌着自己,试图用酒精麻痹生活的苦涩。
二楼包厢里,一些穿着体面的男人搂着浓妆艳抹的女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做着不可告人的交易。
空气中弥漫着酒精、烟草和香水混合的味道,让人头晕目眩。
今晚,这里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新记龙头许伯的孙子——太子刚。
太子刚今年二十五岁,长得人模狗样,一身名牌西装,手腕上戴着一块价值几十万的百达翡丽,头发用发胶抓得一丝不苟,苍蝇站上去都能滑倒。
他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仗着爷爷是新记龙头,在尖沙咀横行霸道,无人敢惹。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泡夜店、玩女人,以及——欺负人。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太子刚这辈子,就是来享受的。谁让我不爽,我就让谁消失。
此刻,太子刚正带着几个小弟在舞池里潇洒。
他搂着一个穿着暴露的舞女,随着音乐的节奏扭动着身体,脸上带着那种让人看了就想揍他的得意笑容。
几个小弟围在他身边,像一群哈巴狗一样讨好着他,时不时递上一杯酒或者一根烟,嘴里还不忘拍马屁:太子爷,今晚这个妞正点啊!太子爷,你这舞技简直绝了!太子爷,整个尖沙咀就属你最威风!
废话!太子刚得意地拍了拍舞女的屁股,我太子刚看上的女人,能差吗?你们以为我跟你们一样,什么歪瓜裂枣都看得上?
舞女娇嗔地推了他一把,却没有真的挣脱,反而贴得更紧了。
她知道太子刚的身份,也知道得罪他的下场。
在尖沙咀混的女人,谁不知道太子刚的名字?谁不知道他爷爷是许伯?得罪了他,别说在尖沙咀混不下去,能不能活着离开都是个问题。
就在太子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一个女人的屁股。
那个女人穿着一条紧身短裙,身材火辣,正背对着他跳舞。
她的臀部曲线优美,在紧身裙的包裹下显得格外诱人。
太子刚的手碰到她的一瞬间,她猛地回过头来,脸上带着愤怒的表情。
你干什么?!女人怒斥道,声音尖锐得像刀子划过玻璃。
太子刚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副无赖的笑容:美女,别生气嘛,我不是故意的。你这身材太好了,我的手不听使唤啊。
你明明就是故意的!女人气得脸都红了,眼睛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你这种人我见多了!仗着自己有点背景就为所欲为!
太子刚的笑容冷了下来。
他最讨厌被人当众指责,尤其是在他泡妞的时候。
他刚要发作,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从旁边冲了过来,挡在女人面前。
你他妈想干什么?!男人怒视着太子刚,拳头握得紧紧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这个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露出结实的肌肉。
他的手臂上纹着一条青龙,栩栩如生,仿佛随时会从皮肤上飞出来。
脖子上挂着一块玉佛,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一看就是在道上混的,而且不是那种小喽啰。
他就是女人的男朋友,外号,是和盛社的人。
太子刚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不屑地笑了笑:哟,原来是和盛社的猛龙哥啊?失敬失敬。怎么,和盛社的人现在都这么横了?连我太子刚的路都敢挡?
猛龙冷冷地看着 him,眼神像刀子一样锋利:太子刚,我警告你,别动我女人。不然我不管你爷爷是谁,我都要你好看。
动你女人?太子刚装出一副无辜的表情,摊了摊手,我什么时候动你女人了?我只是不小心碰了一下而已。再说了,你女人穿得这么骚,不就是让人碰的吗?她要是不想被人碰,干嘛穿成这样出来?这不就是引人犯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