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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熬烈名字的含义

    【郭老师道】第一,甩掉一个包袱,卷帘在流沙河,名义上还是天庭的罪囚,天庭还得象征性地派天兵去执行飞剑穿胸这也是成本。


    现在如来接盘了,人他领走了,罪他赦了,以后是好是赖,跟天庭关系不大了,省心省力。


    【于老师道】哦,相当于把不良资产剥离了。


    【郭老师道】第二,给如来一个人情,取经是如来主导、天庭盖章同意的重大项目。


    玉帝表面上一直支持,现在如来看中了一个天庭的“废人”当团队成员,玉帝顺水推舟或者说装作不知道,这显得他大度,支持取经工作,不搞小动作,这是政治姿态。


    【于老师道】显示自己配合工作,不计前嫌。


    【郭老师道】第三,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在灵山安插了一个“前朝旧臣”。


    注意,这不是卧底,这是阳谋,卷帘大将身上,永远贴着“前玉帝侍卫”的标签。


    他到了灵山,哪怕再忠诚于如来,他的出身是改不了的。


    灵山上下,包括如来自己,看到他,就会想到“这是玉帝那边过来的人”。


    这会无形中产生一种微妙的效果:显示玉帝的“余威”,提醒灵山,天庭的旧部在我佛门也能修成正果,我佛门海纳百川。


    同时,卷帘本身的存在,就是天庭和灵山“合作成功”的一个活广告、一个友好象征。


    这比派个真卧底被发现了撕破脸,要高明得多,也体面得多。


    【于老师道】有道理!相当于把一个“废棋”下到了对方的棋盘上,虽然这棋子不听自己指挥了,但它本身的“颜色”出身就在那儿,能起到一点象征和纽带作用。


    而且这棋子是对方主动要过去的,还承了情。


    【郭老师道】第四,对玉帝的名声,未必是坏事。


    卷帘最后在灵山修成正果,得享金身,三界舆论会怎么传?


    “你看,玉帝虽然执法严,把人罚得那么重,但也是磨砺。


    你看卷帘,经过这番磨难,反而在佛门得了大正果!


    这说明玉帝当初罚他,说不定是……另一种成全?是严父之爱?”


    这不就把玉帝“刻薄寡恩”的负面评价,悄悄扭转成“法度森严、磨砺英才”的正面形象了吗?


    至少,没那么难听了。


    【于老师道】好家伙,这么一解读,玉帝从“冤大头”变成了“下大棋”的高手!


    丢了颗“卒子”,得了面子支持取经、里子甩包袱、还隐隐赚了点战略影响力友好象征和舆论回旋余地!


    【郭老师道】所以啊,咱们看问题不能只看表面得失。


    玉帝那个位置,考虑的是平衡、是姿态、是大局。


    一个卷帘大将的“损失”,在更高层面的博弈和象征意义上,可能早就得到了补偿,甚至还有赚。


    他一点都不亏。至于卷帘本人,从一个犯错的侍卫,到流沙河罪囚,最后成为灵山的金身罗汉,完成了阶层的跃升和人生的逆袭,他更是最大的赢家。


    如来呢,得到了一个忠诚能干的罗汉,完善了取经团队,彰显了佛法度人的力量,还顺便让天庭承了个人情用了你的人。


    这是三方都赢的局面!


    唯一看起来有点“傻”的,就是卷帘当初打碎杯子的那一下,和那几百年的飞剑穿胸之苦。


    但跟最后的结果比,那点苦,值了!


    【于老师道】高!实在是高!这么一分析,之前所有的矛盾都解开了。


    没有卧底,没有阴谋,只有高层领导之间的默契、算计、利益交换,和一个小人物在历史洪流中的因祸得福。


    【郭老师道】所以,玉帝没吃亏,如来得了实惠,卷帘改变命运。


    这才是最符合现实逻辑的神话解读——一切看似不合理的结果,背后都是各方在自身立场上权衡利弊后,达成的最优解。


    【于老师道】听您这么一说,这《西游记》真不是打打杀杀,那是人情世故,是职场哲学,是高层政治啊!


    【郭老师道】讲完了朱刚烈,说罢了卷帘将,今儿个,咱们说说这取经团队里,最憋屈、最倒霉、也最容易被忽视的那一位。


    【于老师道】您说的是……小白龙?


    【郭老师道】对,就是小白龙敖烈,熬心熬血的熬,惨烈无比的烈。


    这位爷的故事,那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跟前面那两位比,他这倒霉程度,堪称“取经团队杯具大赛”总冠军。


    【于老师道】不至于吧?他不就是烧了个殿上明珠吗?


    【郭老师道】哎哟喂,我的于老师!您这说的轻巧!“不就是”烧了个珠子?


    您知道他烧的是什么珠子?在哪儿烧的?为什么烧?烧完又发生了什么吗?


    这里头,层层加码的惨,一环扣一环的背,听着都让人想给他捐点款。


    【于老师道】您给详细说说,怎么个惨法。


    【郭老师道】咱们先看罪行对比,卷帘大将,打碎的是玉帝御用的琉璃盏。


    甭管那玩意儿是酒杯还是封印魔神的盒子,反正是玉帝的,在蟠桃会上碎的,让玉帝丢了面子,这罪过,不小。


    【于老师道】是,重罚。


    【郭老师道】再看敖烈,他“烧了殿上明珠”。


    谁的殿上?他爹,西海龙王敖闰的水晶宫大殿顶上那颗夜明珠!


    注意,是自己家的东西!不是玉帝的,不是王母的,是自己亲爹装修房子买的吊灯!


    而且,是“烧了”,不是打碎,可能是不小心点着了窗帘,火苗蹿上去把珠子熏黑了,或者线路老化短路把珠子烧坏了。


    这性质,顶天了算个“损坏家庭财物”,还是自己家的财物!


    【于老师道】这跟打碎玉帝杯子,性质确实不一样,轻多了。


    【郭老师道】可处罚呢?卷帘是贬下流沙河,飞剑穿胸。


    敖烈呢?被他亲爹西海龙王敖闰,一纸状子,告上天庭!告他“忤逆”!


    玉帝一看,龙王告儿子,家事上升成国事,得管。结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于老师道】啊?!烧个自家灯泡,就要杀头?这比卷帘还狠啊!


    玉帝这判罚标准也太飘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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