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娇媳不随军,进城摆摊成首富》 第一章 穿成炮灰女配 “二嫂,我的录取通知书呢?我问过邮递员了,他前天就把录取通知书送到了村里,是你收的。” 林书雅刚从大队办公室出来,就被人拦了下来。 柳叶青眼眶发红,一脸委屈的模样。 站在她旁边的是穿了一身制服的邮递员,一脸笃定:“同志,前天你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说好了要转交给本人的。我那时候要你签名确认的,我可以回邮局申请核对字迹。” 林书雅抿唇,面色平静。 幸好她穿书早了两个小时,睁眼后第一时间去要回录取通知书。 原书中,原主看不惯陆家众人拿陆朝南当吸血包。被人一挑唆,脑子一热,偷藏了通知书。 为了不让陆家人发现这事,她还把录取通知书交给田淑芬保管。 没想到邮递员有她签收的记录,因为录取通知书不在原主手上,对峙之后拿不出东西,百口莫辩之下,她自爆了田淑芬的撺掇,坐实了罪名。 自己背上欺负弟媳的骂名,还连累因公牺牲的父亲名誉受辱。 林书雅意识到自己穿书后,第一件事就是找田淑芬,要回录取通知书,保住自己的名声,保住父亲的名节。 这会儿面对柳叶青的质问,她不慌不忙,只是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田淑芬,语气嘲讽:“这就是你说的不会?” 田淑芬是比柳叶青还早下乡三年的知青。 七五年村小成立后,需要在知青中挑选一人做村小老师,她俩竞争上岗。 最后田淑芬落选,柳叶青当选,就此俩人有了矛盾。 为了和柳叶青别苗头,田淑芬和林书雅走得很近,经常撺掇原主干点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不过这次录取通知书的事情,田淑芬也只是个从犯,柳叶青才是那个布局的人。 柳叶青考上了大学,村小老师的位置就空出来了。她知道田淑芬心心念念这个名额,便以此作为条件,让田淑芬配合她演这场戏。 林书雅作为拥有上帝视角的读者,知道田淑芬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村小名额早就定了下来,名额给了大队会计家刚刚初中毕业的儿子,柳叶青就是打了中间的信息差,让田淑芬和原主内讧。 田淑芬最终什么也没有捞到,和原主一样坏了名声。 林书雅找上门时,田淑芬还信誓旦旦地说,柳叶青会顾及陆家人的脸面,坚决不会闹大,继续洗脑让林书雅和她统一战线。 没办法,林书雅只能带她去大队求证。 这不,俩人刚刚求证结束出来,就碰上了追责的柳叶青,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揭发了这件事。 田淑芬脸色涨红,她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再次被柳叶青摆了一道,垂在身体两侧的手握成拳,骨节发出轻响。 柳叶青没看懂林书雅和田淑芬在打什么哑谜,不过田淑芬的七寸捏在她手里,林书雅今天就是长十张嘴也说不清楚。 “二嫂,我知道你性子掐尖要强,一直看不惯我比你优秀,压你一头。平日里你给我使绊子我都忍了。但这一次不一样,这封录取通知书是我三年的心血,关系着我往后的命运。求你把录取通知书还给我吧,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答应。” 林书雅上下打量她两眼,冷笑:“你比我优秀?优秀哪儿了?个没我高,脸没我白,就连头发都比我少一半。你那点儿条件,我犯不着因为嫉妒找茬。” 柳叶青反被羞辱,后槽牙咬得紧紧的,她继续逼问:“二嫂,我就问一句实话,我那录取通知书真的还在吗?你是不是已经毁了?只要你能拿出来,让我给你当牛做马都行。” 话音一落,围观的人都义愤填膺地指责了起来。 “柳知青嫁到我们村里就是我们村的人,现在考上大学,可是独一份的荣耀。坏人前程,这事太缺德了。” “真不知道林大队长那么好的人,怎么就生出了这么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先是靠恩情逼着陆朝南娶了她,现在还嚯嚯弟媳妇。” “得亏了我有先见之明,当初拦着我儿子,没把这个害人精娶回家,不然现在倒霉的就是我们家了。” “这种人就应该赶出村。柳同志,你就报公安吧。” …… 原书中,录取通知书在田淑芬那儿,原主自然拿不出来,坐实了罪名。 不过现在林书雅已经把录取通知书拿到手了。她不动声色后退一步,伸手从肩上的挎包里拿出了录取通知书,在柳叶青的眼前晃了一圈。 “你说的东西是这个吗?当然还在。” 看清楚林书雅手里的东西后,柳叶青有一瞬的慌乱,录取通知书不是在田淑芬手里吗? 难不成田淑芬叛变了?她恨恨地瞪了田淑芬两眼。 抬手要去接录取通知书,不曾想,林书雅手腕一转,又把录取通知书塞回了布包,她扑了空。 柳叶青脸色一僵:“二嫂,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书雅浅笑:“前天你不在家,我做好人好事,替你签收。但你问都没问我,直接给我扣上偷藏录取通知书的帽子,带着这么多人语言霸凌我。但凡我脸皮薄一点,今天就得被逼死了。” 说完,林书雅扫视一圈:“你们,都是帮凶。” 闻言,柳叶青心里不禁暗骂,田淑芬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她软了脾气,好声好气地说话:“二嫂,这份录取通知书对你来说,可能就是一页纸,可对我来说是往后一辈子的事。我心里太着急,说话有些过激,实在是对不起,我给你道歉。” “你当众造谣,坏我名声,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能揭过去吗?” 见状,一直站在柳叶青身后的陆朝西先忍不住了:“林书雅,你嫁给我二哥,现在也是陆家人,一笔写不出两个陆字。你这么为难叶青,就是丢我们陆家的脸,你信不信我让二哥和你离婚。” 离婚,正合她意,林书雅放话:“行啊,你把人喊回来,什么时候离婚,什么时候我把录取通知书还给你们。” 第二章 柳叶青倒打一耙 村里谁不知道,林大海牺牲没一个星期,陆朝南赶回来披麻戴孝办了葬礼,还带着林书雅去领了结婚证。 婚后第二天匆匆离开,至今两年了,陆朝南走后再没回来过。 陆家也不认这个儿媳妇,林书雅到现在连陆家的门都没进去,住在林家的房子里,守着空房,守着一个空名头。 陆家人不赞同这场婚事,到处都说是林书雅逼婚,拿林大海对陆朝南的恩情,逼着陆朝南领证,陆朝南不待见她,所以两年没有回家。 现在林书雅自己提出了离婚,没人信她来真的,只觉得她想见陆朝南想疯了,拿录取通知书逼陆朝南回来。 柳叶青干笑:“二哥工作忙,哪里是我们能喊回来的。二嫂要是想见人,自己买张车票去单位探亲不就行了?” 说完,她故意一顿,捂着嘴道:“是不是二嫂不知道单位在哪?” 结婚两年,都不知道丈夫单位在哪,林书雅能感受到周围八卦的眼神。 她翻了个白眼:“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我要离婚。” 在这本书里,陆朝南是男主,林书雅是炮灰原配,最后会死在陆朝南枪下。 她想活着,就得远离男主。 一开始,她是想着拿录取通知书找陆家人要钱,买车票去找陆朝南离婚。 不过,陆朝西那话给了她新思路,直接把陆朝南召唤回来,离婚一步到位。 田淑芬抬眼看向林书雅,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林书雅这次来真的。 老话说,宁拆一座庙,不破一桩婚。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她是罪魁祸首。 林书雅和陆朝南可以离婚,但不能因为这事离,她不能背上这份因果。 深呼吸一口气,田淑芬上前一步,直愣愣地逼问:“柳叶青,为什么你要骗我?” 柳叶青还在想怎么反击林书雅,骤然听到声音后回神,眼神茫然:“我骗你什么了?” 田淑芬坦白道:“你说只要我能劝说林书雅截收录取通知书,把录取通知书藏起来,你就能保证村小的老师名额能落在我头上。” 柳叶青脸上的笑容僵在脸上:“我就是一个普通的下乡知青,无权无势,当初能做村小老师,是干部们信任我。我哪有那么大本事,干涉村小老师的任命。” 纵然已有心理准备,但真听到柳叶青出尔反尔,田淑芬还是被气到了。 或许柳叶青一开始想要报复的就不只是林书雅,还有她。 也是,当初为了一个村小老师的名额,就能写举报信的人。怎么会突然摒弃前嫌,为她着想呢。 是自己头脑简单犯蠢,被人利用了,田淑芬道:“所以你想一石二鸟,同时算计我和林书雅吗?” 柳叶青早有应对的办法:“田淑芬,村里谁不知道,你和我早几年结了梁子,我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想到和你合作? 再说了,我和林书雅是妯娌,我勾结外人陷害自家人干什么?田淑芬,该不会是你对我的录取通知书起了贼心,为了顶替我进大学,才撺掇林书雅的吧?” 恢复高考两年后,大家都知道,高考就是鲤鱼跃龙门,考上了就是城里人,以后能吃商品粮。 田淑芬自己考不上,所以只能想歪招 柳叶青只是呼吸地片刻,就倒打一耙,把锅甩到田淑芬身上。 柳叶青转头冲林书雅发难:“二嫂,田淑芬和我有旧怨,她和你交好,只是为了报复我,这些年你被她坑的次数还不少吗?咱们才是一家人,你不能胳膊肘往外拐吧。” 田淑芬嗤笑一声:“一家人?林书雅也是倒了血霉,进了陆家的门,摊上了你这样的妯娌。” 你当年下乡的时候年纪小,信了陆朝西的一张好嘴领证结婚,结婚后才发现,陆朝西只有嘴上功夫,干活偷奸耍滑,兜里比脸还干净。 你考上了大学,也是需要钱生活的。陆朝西拿不出钱供你读书,你就把主意打到了陆朝南身上。 林书雅偷藏了录取通知书,她理亏。到时候你就能逼着陆朝南同意给钱,供你读大学,这是你亲口跟我说的。 其实你一直嫉妒林书雅,当闺女的时候有个好爹,宠着护着,爹去世后嫁了个有本事的男人。 我田淑芬是不服气你当年耍阴招拿到村小老师名额,但我也不做犯法的事情。倒是你,表里如一的下作。” 田淑芬来村里的时间早,除了和柳叶青不对付外,和其他人关系都不错。 知青回城政策出来后,田淑芬是有机会回去的,就是因为放不下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弃了回城。 就冲这点,村里人都觉得她是个好女人。柳叶青说她为了冒名顶替偷藏录取通知书,这事说不通。 柳叶青注意到了周围人的变化,开口就要反驳:“我……” 不过陆朝西更快一步,眼睛圆瞪,气急败坏道:“这是我们陆家的家务事,关你什么事?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自己没本事,当年拿不到村小名额,现在考不上大学,便开始使坏。也就是林书雅这个蠢货,信你的鬼话。” “呸——” 田淑芬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说她不如柳叶青,她彻底被激怒了,冲着陆朝西吐了一口唾沫:“一个被窝睡不出两种人,你和柳叶青一样不要脸。陆朝南在外拼死拼活,挣的钱都用来养你们这群白眼狼了! 人家正经娶的媳妇,一分钱都没花到。陆朝南也没良心,村里谁不知道,当年他能顺利当兵,林大队长是出钱又出力,把他当自家儿一样对待。 结果呢,林书雅被你们一家造谣逼婚,陆朝南挣来的工资贴补家里的无底洞,养老娘,养弟妹,连弟媳都养着了,唯独没有自己媳妇儿。一家子合伙欺负人家一个女人,也不怕丧良心。” 田淑芬火力全开,数落着陆家人。 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男人开口:“不是啊,我之前帮南哥带过钱,每个月给家里的津贴里,其中十块钱是给书雅的。” 田淑芬回头,一脸错愕:“是嘛?看来陆朝南良心没有全部喂狗,问题不是出在陆朝南身上,就是李春花私吞儿媳妇的钱了?” 第三章 回家找李春花要钱 李春花是陆朝南的母亲,现在陆家由她当家,是村里出了名的好命。 年轻靠男人,陆朝南他爹护媳妇,重活累活从不让她干;男人去世没多久,儿子顶上,陆朝南一个人挣钱养全家,帮着把几个弟弟妹妹拉扯大。 今年不到五十,不看孩子不下地,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村里女人无不羡慕。 有这么一个婆婆,做媳妇儿的就倒霉了。 一时间,同情的目光都落在林书雅身上。 林书雅脸色茫然:“全德哥,你说的是真的?我……婆婆没跟我说过,我还以为……” 林书雅欲言又止,让赵全德看得着急。 陆朝南不在家,他作为好兄弟,自然得帮他。 赵全德替陆朝南说话:“书雅,咱都是打小一起长大的。朝南性子闷,不会说话,但心是好的,对你更是没话说。 你都忘了,小时候谁敢欺负你,第二天朝南总会帮你找回场子。他职业特殊,不能回家,心里一直很愧疚。 要不是因为还有几个弟妹没成家,他肩上的担子还没卸下,这钱他肯定一分不少地都上交给你,你可别因为这事怪他,他也不容易。 估计是婶子会错意了,这样,我跟你回家,和婶子说清楚,把钱要回来。” 林书雅嗤笑,一个能为了升官发财和老婆离婚,娶了老婆仇人的男人,能是什么好人。 她和陆朝南,注定是不能长久的。 赵全德替陆朝南说的好话,林书雅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一句都没往脑子里记,她就关注了最后一句,要钱。 “全德哥,这个会不会不太好,我婆婆她不愿意给我怎么办?” 赵全德拍着胸脯保证:“没事,有问题我顶着,这钱我今天给你要到手。” 说罢,赵全德就带着林书雅朝陆家走去。 林书雅就这么走了? 陆朝西和柳叶青站在原地愣了一下,赶紧抬脚跟了上去。 他俩恨不得能长对翅膀,提前回家报信。 村里最不缺的就是看热闹的人,毕竟每天上工下地够累了,需要找点乐子。 陆家这么大的乐子,走过路过都不能错过。 在陆朝西俩人身后,一群闲着没事做的人也在往陆家的方向走。 田淑芬也是其中一员。 好人做到底,万一到时候柳叶青和李春花合伙欺负人的时候,她能出口帮林书雅着说两句话。 陆家离得不远,没走几步路就到了。 李春花正坐在屋檐底下纳鞋底子,手里抓着针,在头皮上划拉了两下。 听到声音,抬头往院门处看去。 赵全德态度好,人还没进院门呢,就笑呵呵的打招呼:“婶子,忙着呢?” 伸手不打笑脸人,李春花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全德来了。” 李春花对于赵全德是有怨气的。 当初林大海刚死,是他直接一个电话,把陆朝南喊了回来。 陆朝南都没和家里通个气,直接领着林书雅去县城领了证。 有了媳妇儿忘了娘,领完证回来,陆朝南就和她商议,以后少给家里交一半的钱。 要不是她心眼多,糊弄了陆朝南,现在这么一大家子人,一个月有半个月得去喝西北风。 再看他身后跟着进来的林书雅。 最不喜欢的两个人凑在一起了,她看着就烦。 对这个陌生的女人,林书雅喊不出那个“妈”字,只笑脸开口恭喜道:“老三媳妇儿考上大学了,这不我来送录取通知书。” 林书雅给自己找好了理由,拿出录取通知书晃了一下。 李春花抬眼,一脸高兴,伸手去接,却是被林书雅躲开了。 李春花觉得自己被耍了,嘴角拉了下来:“怎么,我不能看?” 林书雅收回录取通知书,放在自己随身带的布包里:“不着急,先把正事解决了,再谈其他。。” 李春花眯起眼睛,暗忖林书雅能有什么正事? “弟妹能考上大学,是家里的荣耀。京市不比咱这小地方,吃喝拉撒都得花钱,我想问弟妹这学费生活费,以后怎么解决?” 李春花早就打探过柳叶青的心思了:“叶青说了,大学会有补助,足够基本生活了。” 林书雅挑眉:“这样啊!我还以为她指望着陆朝南寄回家的津贴供她呢。” 李春花一个眼神横扫过去,柳叶青低头,避开了她的视线。 “叶青能考上大学是她的本事,她想读书,他们两口子自己想办法,没有伯哥供弟媳妇读书的道理。” 林书雅了然:“也是,谁娶得媳妇儿谁养。 不过,我和朝南结婚两年了,朝南家也不回,钱也不给。这两年我空守着一个家,有男人跟没男人没什么区别。 村里人都说,陆家不喜欢我这个儿媳妇,我考虑了一下,和陆盛泽离婚才是正确的。” 李春花倒是乐见其成,可这逼媳妇离婚的恶婆婆名声她不能担。 她打哈哈道:“你这孩子,胡说八道什么呢?朝南心里有你,别乱想。” 林书雅回头看了一眼。 赵全德干笑两声:“婶子,朝南哥可没不管媳妇儿,因为常年不在家,他一直觉得对不住昕媛,每个月都会汇十块钱给她的。” 李春花脸色铁青,她就知道这俩人来没好事。 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那么多人,都听着赵全德这句话了。 今天不把这事说清楚,她以后在村里抬不起头。 眼皮低垂,李春花敛下眼底的阴鸷。 再抬眼时,已经换上了一脸慈祥:“我这不是想着她年纪小,手里钱太多,把握不住,就替她保管着。她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我再给她也不迟。” 林书雅瞪大了眼睛:“两年了,也没听你说过这事。我今天二十了,不是小孩子。一个月十块,我还是能把握住的。我不住在陆家,钱还是拿在自己手里方便,万一有个急事,不用千里迢迢跑来这里找你报账。” 赵全德附和道:“婶子,之前朝南哥交代过,这钱他是留给书雅的,不需要其他人保管。” 林书雅不给李春花反驳的机会,直接替她算账:“我和陆朝南结婚两年零两个月,每个月十块,也就是两百六。” 李春花听着有些头疼,陆朝南寄回来的钱不少,但压不住家里开销大,一次性拿出来这么多钱,家底就被抽干了。 第四章 一定是得了高人指点 李春花长叹了一口气:“书雅,你年纪小,进门晚,家里的事情不了解。 当年朝南他爸是得病走的,为了给他治病,家里欠了一屁股的债。这些年朝南是给家里汇了不少钱,但基本都拿去还债了。” 李春花卖惨,赌林书雅心软。 可惜,林书雅不吃这一套。 “这事我知道,不过我记得,我爸活着的时候,这笔钱就已经还完了,他还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所有的欠条都烧了。 我嫁给陆朝南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外债了。我要的是嫁给陆朝南后这两年的钱,和之前没有关系。” 一句话,打消了李春花想混淆的小心思。 林书雅以退为进,主动开口:“陆朝南孝顺,自己舍不得吃穿,工资发下来,自己一分不留全给家里,为的就是让兄弟们吃饱穿暖。 以前他年纪小,家里就靠他一个人撑着。现在不一样了,大哥和三弟已经结了婚。 都成了家,养家糊口就不能再指望兄弟帮衬了。 现在也就四弟年纪还小,又一门心思想读出个名堂。我们做哥嫂的,绝对支持。 读书用脑需要补身体,正是用钱的年纪。我这个做嫂子的也不吝啬,那六十我就不要了,你还我两百就行。” 好话赖话,林书雅都说全了,成功堵上了李春花的退路,只等着她把钱交出来。 李春花听着,恨得牙根痒痒,林书雅绝对是得了高人指点。 按她以前的性子,知道了这件事只会撒泼打滚地闹,自己拿着婆婆的身份,好话说两句就过去了。 今天像是转了性似的,漂亮话一句接着一句,软硬不吃。 哪个不长眼的多管闲事? 要是让她知道是谁把这事捅咕出来的,这两百块钱记在谁头上,迟早要讨回来。 林书雅看迟迟没有回应,又给出了个主意:“要是一时之间拿不出来,我也能接受写欠条。今天在场的都是证人,欠条上写清楚还款金额和日期,按个指印,我到时间再来要。” 刚刚李春花说了,那钱是她暂时保管的,要真写了欠条,意味着她一开始就打着挪用的算盘,所以现在钱花干净了,拿不出来。 林书雅故意这么说,就是堵死她最后一条退路。 李春花倒吸了一口气,皮笑肉不笑道:“你这孩子,就是想得太多了,该你的那份,我一分都没有动过。你跟我进屋,我拿钱给你。” 林书雅站在原地没有动。 在院子里,这么多人看着,李春花顾及脸面,没法耍赖,只能拿钱清账。 但进了屋,只有她们两个人,万一李春花后悔,死皮赖脸一分钱都不给她,转头再和别人说钱都还给她了,她也没辙。 到时候自己钱没拿到,名声还坏了,不就白忙活这一场了。 这屋子她不能进。 林书雅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两百块钱,您拿出来给我就行。刚好大家都在,能做个见证,免得我后续做小人,死咬着没收到钱,再倒打一耙。” 林书雅这句话,表面上是说自己,实际暗着点李春花,别想耍小阴招。 一口气憋在胸口,李春花都气红温了。 她转身进屋,伸手把门帘甩在一边,帘子打在门板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屋外,陆朝西也心疼得滴血。 柳叶青考上了京市的大学,他还想着送她去学校,顺便也去大城市见见世面,两百块钱,足够把两人的所有开销包圆了。 这钱给了林书雅,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不过现在不是招惹林书雅的时候,录取通知书还在她手里呢。 想到这儿,陆朝西好声好气地开口:“二嫂,这钱你拿了,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该还给我们了。” 林书雅斜睨一眼,拒绝的很爽快:“不能。” “一码归一码,钱是陆朝南给我的生活费,我拿回来属于物归原主,理所应当。我扣留录取通知书,是你们两口子做事不厚道,得罪我了,得先赔礼道歉。” 妯娌两个别苗头这么多年,柳叶青第一次在林书雅手里吃瘪,心里的火气蹭蹭往上涨:“你不就是想要钱吗?要多少,你开个数。” 给钱,也不是不行。 林书雅掐着手指算了算:“六十。” 原书中,柳叶青和陆朝西是有六十块的存款。 在拿回录取通知书后,柳叶青脑袋里灵光一闪,新加了一个条件,让陆朝南给六十块钱,作为陆朝西送她去学校的路费。 而省下的六十块钱,被柳叶青拿着,买了一身好行头,在原主面前炫耀了三天。 柳叶青嘴唇抿得紧紧的,心里一惊,林书雅怎么知道她有六十。 抬眼看了陆朝西一眼,家里多少钱,只有他们两口子知道。 陆朝西没有注意到柳叶青的视线,此刻已经恼羞成怒。 她先要两百,掏空了公中的钱,又要六十,掏空他们小家的底。 林书雅是成心的。 这种女人,他们陆家可要不起,必须把陆朝南喊回来,让他看看娶了个什么东西。 “要钱没有,你刚刚在外面可是说了,只要我二哥答应离婚,你就把录取通知书换回来。你等着。” 林书雅乐见其成:“好,我等你的好消息。” 话音刚落,李春花从屋里走了出来。 没好气地把手里的红布包递给了林书雅:“两百都在这儿了,点点数。” 林书雅没有客气,当着所有人的面,一层一层的打开了红布。 零零散散的分币毛票,厚厚一沓,凌乱地放着。 她不由失笑,也是难为李春花了,进屋这么长时间,凑出了这些散票子。 她不紧不慢,一张一张地清点。 两百块钱,确实一分不少。 她重新用红布包好,塞进了自己的挎包里。 “行,该我的钱,我收了,以后咱们谁也不欠谁的。至于录取通知书的事,是拿钱赔礼道歉,还是喊陆朝南回来离婚,你们商议一下。最好能尽快给我个说法。今天我就不打扰你们一家子了。” 林书雅拿了钱,高高兴兴走人。 陆家人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恨恨的看着林书雅背影。 第五章 写信让陆朝南回来离婚 林书雅这个主角走了,看热闹的人也都散了。 陆家这场大戏,够他们议论两三天。 李春花面子里子都丢完了,指鸡骂猪,发泄了两句,袖子一甩,转身回了自己屋,一直到吃饭时间才出来。 饭桌上,李春花咽不下那口气,吩咐道:“你们几个,这两天出去打听打听,是谁撺掇林书雅找我要钱的。 还有,老三媳妇儿,你那录取通知书是什么情况,怎么会跑到林书雅的手里?” 柳叶青用胳膊肘碰了碰陆朝西的波棱盖,眼睛眨了眨,示意让他说话。 陆朝西回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前天邮递员送录取通知书到村里的时候,叶青没在家,就被林书雅领了。她现在是掉进钱眼里了,开口就要六十,不然通知书不还回来。” 李春花气得猛拍桌子,桌上的碗筷都被震得跳了两下:“反了天了,谁给她的胆子狮子大开口。” 吴丽霞正给孩子喂饭,加紧喂了两口,把孩子打发了出去后,才开口:“就是这录取通知书惹的祸,老三两口子当众让林书雅下不来台,话赶话的功夫,赵全德就说了老二汇钱的事情。” 村里的老传统,老大是负责给老人养老的。李春花以后是跟着她们家生活的。 李春花手里的钱,就是他家的钱。今天林书雅要走两百块,吴丽霞觉得和从自己腰包里掏走没什么区别。 如果不是柳叶青贪心不足蛇吞象,想算计陆朝南,就不会招惹上林书雅,更不会损失这么多钱。 这笔账她算在老三两口子身上。 老三嘴巴甜,经常哄着李春花给他零花钱。 一块两块不是大钱,但打不住次数多。 吴丽霞早就看不顺眼了,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她继续给李春花上眼药水:“这是田淑芬说的。老三媳妇想让老二出钱供她上大学,想出了这个法子。 她以村小老师为条件,引诱田淑芬和她合作设局,撺掇林书雅偷藏录取通知书,到时候东窗事发,拿这事要挟老二。 不曾想,今天老二媳妇早就有准备,早就和田淑芬串通一气,合伙打了个漂亮翻身仗。 结果就是钱没捞到,录取通知书还被拦在了别人手里。 书雅也就是气不过老二的钱给咱们一家子人花,才有了这个念头。这钱被要回去,都是老三两口子造的孽。” 吴丽霞一口气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说了出来,不给柳叶青插嘴的机会。 李春花记起来,林书雅刚刚一进门,就说过这事。 她那时候只是以为林书雅心眼小,想把控男人的钱,不想让老二再接济家里,没想到中间还有这些事情。 她眼睛一横,扫过柳叶青,厉声质问:“柳叶青,是你大嫂说的这样吗?” 柳叶青余光瞥了一眼,暗骂一句吴丽霞多管闲事。 伸手在桌底下又捅咕了陆朝西两下,让他给自己说话。 陆朝西搬着凳子往李春花方向靠了靠,开口先认下了自己的算计:“大嫂说得没错,这主意是我出的,一开始是想着算计林书雅的。” 眼看着李春花瞪了眼,陆朝西话锋一转:“不过我们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这个家。以前叶青在村小教书,每个月都是按照壮劳力算工分,过年过节还有些福利。 现在她考上了大学,村小老师的工作就不能继续干了。这样一来,工分也就少了一个人的量。咱家人多,工分少了,到了秋天分粮食也少。 我想着拿钱补贴家里,可我没二哥的本事,找不到月月发钱的好工作。 自从娶了媳妇,二哥和家里也生分了,断了给家里的钱,是迟早的事情。 你是他妈,陆朝南出钱出力都是应该的,他为了媳妇不管老娘就是没良心。 我想着自己做个恶人,拿录取通知书做套,让林书雅犯了错,让她知道这个家里,谁才是做主的人。 到时候二哥也理亏,不能再偏袒媳妇,往后钱都交到你手里。” 要不说陆朝西长了一张好嘴,白的都能说成红的。 两句话说在了李春花的心坎上。 陆朝南的钱就是陆家的钱,林书雅结婚进门,就是分钱的人。谋人钱财,是罪过。 拿捏林书雅,李春花一直都想做,可惜林书雅有自己的底气。 知道她不同意这婚事,结了婚后继续住在林家,轻易见不到人影,她想摆婆婆的谱都没机会。 陆朝西为她出气,是好心,只是年纪轻,手段不如林书雅高。 “你们还是太年轻,做事不周到,被林书雅给反算计了。 你二哥不在家,她现在又没爹没妈管,胆子越来越肥了,都敢欺负到我头上了。 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这口气不出出去,你妈我晚上睡不着。” 李春花开口定调,把这事都归在了林书雅头上。 吴丽霞上眼药水不成,也噤声不再说话。 陆朝东见状,开口给李春花出主意:“我回来的晚,进门的时候,人已经散光了。不过听人说了一嘴,二弟妹现在是闹着想离婚?” 李春花轻嗤一声:“她没爹没妈,和老二离了还能嫁进什么好人家。” 柳叶青终于等到了机会,开口道:“以我对她的了解,她只是嘴上说说,实际上她想见二哥,但自己没办法,想逼我们插手,帮她把二哥喊回来。” “想男人想疯了”,李春花怒骂了一句。 陆朝东出主意:“我觉得让老二回来一趟也是应该的。老二结婚第二天就走,应该也是对林书雅不满意,早就想离婚了。 如果林书雅真有离婚的念头,让老二回来离了也是好事。以老二的能耐,娶个大城市的姑娘,以后能更好地帮衬家里。 如果林书雅就是拿离婚的幌子吓唬人,这也是个机会,让她知道,这个家里谁说了算,给她个教训,以后在村里少蹦跶。” 李春花眼睛一亮,她之前还想着,离婚名声不好听,影响陆朝南前程。 陆朝东说到了点子上,离婚这事,对陆朝南来说才是好事,娶个城里姑娘,最好家里还有点权力的,她们陆家都能沾光。 想到这儿,李春花拍板:“老三媳妇,吃完饭你就写信,让你二哥回来一趟,离婚。” 第六章 没介绍信 林书雅一个人回了家,从箱子里拿出了一个红木盒。 这盒子,是林大海专门找木匠做的,让原主放她觉得贵重的物品。 最底下是一块厚实的红布,展开能有两尺长宽。 上面还有一个红布包,里面包裹着一个金戒指圈,一指宽,圈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图案,平平无奇。 还有一个存折,林书雅打开看了一眼,一千块整,这是林大海留下的遗产。 她继承了原主的身子,这些财产也一并继承了。 以后这钱就是她发家致富的启动资金了。 另外,盒子里还有零散的钱币和票证,是她日常开销用的。 林书雅把钱挑出来,数了数,有一百二十三块五毛六。 在这个米面粮油单价不超过一块的年代,原主可以说是小富了。 兴许就是因为自己有家底,所以结婚两年,都没惦记过陆朝南的工资,更没算计过陆朝南给家里寄钱这事。 手里有钱,林书雅不慌了,把今天到手的两百块也放了进去。 箱子重新上锁,放回原处,林书雅仰面躺在床上,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她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计划。 三中全会是去年年底召开的,未来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是核心政策,之后的三十年里,整个华国高速发展。 吃了年代发展的红利,脑子灵活的人在这个时代发家致富。 这种好事轮到她身上,她不能浪费这个机会。 改开的春风想要吹到他们这个小山村,估计要等到十几年之后了。 如果她想发展,得往大城市走。 南边的鹏城,现在还是一个待开发的小渔村,建设特区的指令八月份才正式公布。 之后的几年里,鹏程内飞速发展,但外也是有限制的,至少想踏足鹏城地界,得手持专门的证件,以她现在的身份地位,想名正言顺的进去,就是做梦。 而且,她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去南方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语言。 南北地域差距大,她一个外地人,很容易出事。 所以当前对于她而言,最好的发展地还是北方。 去省城或者京市。 但是在离开之前,得先把这段错误的婚姻了结。 原书中,原主被抓现行之后,陆朝南很快就回来了。 现在她手里捏着录取通知书,陆家人应该更着急,陆朝南回来的速度也会更快。 自己得提前准备起来,到时候拿了离婚证,就能立刻出发。 林书雅想通后,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 不管日后去哪个城市发展,都得先买票。 后世买票,拿着手机点两下就行。 现在这个年代,还得去火车站排队等。 林书雅决定,先去把车票拿到手。 她锁好院门,去村口坐车,直奔县城。 火车站里,售票处没什么人,林书雅趴在售票的窗口,等了一刻钟,才看到售票员的人影。 “同志,我要一张去京市的车票。” 林书雅决定,先去京市见见世面。 “没票了,想买票明天一早来排队。“ 林书雅有些失望,再问一句:”那去省城的车票呢?“ ”有票,介绍信拿来。“ 林书雅抬头拍了拍额头,她都忘了,这个年代,身份证还没有出现,去哪儿都得开介绍信,不然会被当成盲流,一旦被抓,就会遣返回原籍。 林书雅讪讪一笑:”我介绍信忘带了,先回家取,谢谢你。“ 从售票口退出,姜昕媛转身往外走。 她想去外地发展,得想办法搞一张介绍信。 介绍信不是随便开的,得有正经的理由。 自己在外无亲无友,该怎么开出这封介绍信呢? 林书雅犯了愁。 她一抬头,看到出站口一个军绿色的身影,有些熟悉。 人靠衣装马靠鞍。 在一群黑蓝灰的人影中,那身军绿色格外显眼。 制服同志宽肩窄腰,翘臀长腿,身材挺不错的。 转眼的功夫,那人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了。 林书雅也出了火车站,不过她没有急着回村,一个人沿着县城的小路转圈。 拐了两个弯,看到了一个影院,影院大门口贴着手绘的宣传海报,今天放映的片子是《希望》。 林书雅还没看过这个年代的电影,算了算时间,看完电影回家也能在天黑之前到家。 脚尖一拐,林书雅进了电影院。 花了两毛钱,买了一张电影票。 薄薄的一张纸,粉红色的纸面上,正中间是票价,红色的三个字“两角券”。正上方是影院的名字“红星剧院”,左右两边是座位号。八排八号,是个中间的位置。 今天天热,影院门口有卖冰棍的。 自行车后座上放着一个箱子,上面盖着厚棉被。 林书雅给了一毛钱,卖冰棍的打开厚棉被,里面冒出冷气,她随手捡了一根冰棍。 边吃边走,林书雅进了影院,很快找到自己的座位落座。 电影开场,林书雅很快就被剧情吸引。 …… 一辆从京市发车的火车上,陆朝南站在车门处,隔着窗户,看着熟悉的景色。 火车缓缓驶进车站,稳稳停在站台。 车门徐徐打开,乘务员把连接站台和火车的踏板摆好。 陆朝南第一个冲了出去。 近乡情更怯,两年没回家,他有些激动。 当年出任务前夕,他收到了赵全德的电话,知道了林大海牺牲的消息。 时间紧,他只申请到五天的假期,路上来回花三天四夜,家里只留了两天。 头天披麻戴孝,送了林大海一程,第二天带着林书雅领证,把人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一个年轻姑娘,无父无母,很容易遭人算计。 万一遇上个不正经的人,一辈子都被毁了。 把林书雅变成自己的配偶,村里人想做点什么,还得掂量掂量他的身份。 当年走得太匆忙,他什么都没来得及交代。 归队之后,他连口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任务一出就是两年,因为任务期间表现突出,多次立功,现在他是爬上了副营长的职位。 按照队里的规定,副营长级别就能申请家属随军。 他任务结束,回到单位的当天就打报告申请休假回家探亲。 这次回家,一个是探亲,二就是看看林书雅的意思,愿不愿意跟他随军。 随军意味着要背井离乡,离开自己从小到大生活过的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和一群陌生的人朝夕相处。 如果林书雅不愿意,陆朝南也不勉强。 趁着休假的日子,两人可以要一个孩子。 有孩子作伴,以后自己不在家的日子,她也不会太孤单。 第七章 给媳妇儿买礼物 下了车,陆朝南拎着一只大行李包,在人流中穿梭,很快就找到了出站口。 他一身制服,在人群中格外的显眼。 跨出火车站大门,直奔汽运站而去。 陆朝南打听到下一趟回家的车次,得等到下午一点半发车,还有两个小时。 从汽运站出来后,陆朝南左右看了一眼,抬脚走向供销社。 这次回来的匆忙,只带了一些个人的行李,正好趁现在的空闲时间,给家里人带点礼品。 其他人都不重要,林书雅的礼物一定得有。 进了供销社,陆朝南先给陆家人买东西。 软白短红梅一盒四毛七,陆朝南直接拿了十盒,自家兄弟,还有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散一圈就没了。 再扯了十尺棉布,孝敬李春花,够她做一身新衣服。 剩下两个妯娌,他都没有交集,顺手拿了两个蛇油,一人给一个,算是见面礼。 家里孩子也不少,陆朝南直接称了两斤糖,回家后一人抓一把,算是自己这个做叔叔,做伯伯的心意。 给其他人的东西买好后,陆朝南站在柜台边上,有些犯难。 该给林书雅买点什么? 林大海是村里响当当的人物,少年时跟着大部队离家,一走就是十五年。 再回村时,一手挑着行李,一手抱着女娃。 开地盖房,就此扎根。 回村后的第二年他就竞选当上了村长,之后自然村合并组建大队,他又顺利当上了大队长。 林大海退伍有退伍费,自己也有能力,有挣钱的路子。村里想给他做媒的人不少,但他就是坚持没有再婚,只有林书雅一个女儿。 作为独女,林书雅是被林大海宠着长大的。 别的孩子一年不见一身新衣服,林书雅可以一季做两套,身上从来都看不见补丁。 别的女孩头发要么剪成狗啃样,要么一根毛线随便绑一下,林书雅打小就有各种花样的发绳,林大海找村里巧手婶子学梳头,她脑袋上的发型都不重样。 不止穿的好,在大部分人家一年到头不见荤腥的年代,林大海上山下地,总有办法能弄到肉,林书雅十天可以开一次荤。 而且,林家养了三只鸡,下的鸡蛋都是给林书雅吃的,每天一个,零嘴更是基本不断。 后来,陆朝南跟着林大海练武,也沾了点光,一天能吃到一个鸡蛋,林书雅的零嘴也会分给他一份。 吃好的,穿好的。 做姑娘时的生活太好,以至于陆朝南不知道该买点什么,能讨林书雅的欢心,让她原谅自己结婚后第二天就走,两年音讯全无的过错。 陆朝南挨个柜台看了一圈,小地方,东西都挺普通的。 再往成衣柜台走,陆朝南看到了一件淡黄色的碎花裙子,腰身微收,下摆的褶看着像花一样。 只一眼,陆朝南就笃定,林书雅穿这身绝对好看。 “这衣服多少钱?” 柜台里的柜员看到陆朝南,立刻换上了笑脸:“十五块钱,这是老裁缝自己做的,拿来我们柜台寄卖,不要票,只要钱,所以价格高。” 布票在黑市的价格,跟布一个价,不要票的衣服,成本翻一倍。 浅色碎花棉布五毛一尺,这个裙子,最多用六尺布。 十五块的价格也不便宜,毕竟现在的确良才是时下最流行的布料,十五块钱够买一件的确良的衣服了。 这衣服摆在柜台里已经快一个月了,问的人不少,但一听价格摇摇头就走了。 现在的人,都是自力更生的能手,这种裙子款式不复杂。 手巧的小媳妇,买布回去,自己踩缝纫机就能做出来,不需要在店里花冤枉钱。 陆朝南没急着要,转头看了看旁边卖鞋的地方。 裙子要配小皮鞋才好看,文工团的那些姑娘们都是这么穿的。 柜台里皮鞋的样式也不多,凉鞋倒是不少。 塑料的凉鞋看着颜色多,但是有一股子的味道。 陆朝南抬手指了一双浅色的皮凉鞋:“那鞋子多少钱?” “十块,这是今年最时兴的款式,卖的很快,搭配这裙子正好”,售货员很有眼力见:“同志是回来探亲的吧,有多久没见过媳妇儿了?这身衣服带回家,你媳妇儿保准乐开了花。” 接着,她拿出了两根头绳:“一件裙子一双鞋,总共二十五,这两根头绳送你。回去把媳妇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今天晚上有新电影上映,去影院亮亮相,郎才女貌,保准人人都夸。” 售货员会说话,陆朝南掏出了三张大团结,放在了柜台上。 拎着新买的东西,陆朝南站在供销社门口,时间还早,可以先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刚走下台阶,就看到了熟人。 “全德,来县城有事?” 赵全德听到声音转头,看到陆朝南,激动地走了过去。 “南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都没说一声,我能去车站接你。” 陆朝南把刚刚买的烟拿出来一盒,递给了赵全德。 “刚刚下火车,准备买点东西回家。吃饭没,我请客,下馆子。” 赵全德也不客气,抬手接过陆朝南手里的东西:“走走走。” 国营饭店就在前头不远处。 店里,一个小黑板上,写着今天的菜单,有荤有素。 下馆子就是为了改善伙食,萝卜白菜家里不缺。 陆朝南点菜,要了两个荤菜,宫保鸡丁和红烧肉,总共两块。 又要了四两米饭,一人二两。 交了粮票和钱,找了一个刚走人的空座。 等服务员把桌上的空碗清走后,赵全德才压着声音问道:“南哥,你这次回来,该不会是真的要和林书雅离婚吧?” 陆朝南正拎着壶倒茶水,手一顿,抬头看过去。 从小一起长大,赵全德是什么性子,他最清楚。 家长里短,多是村里女人们嚼舌根。 这种事情能让赵全德知道,说明村里早就传开了。 陆朝南不动声色地蹙眉,说道:“好不容易娶到手的媳妇,离婚干啥?村里人就爱胡咧咧。” 赵全德也觉得不太可能,随即又问:“那林书雅要是执意离婚,你能同意不?” 第八章 林书雅就是开玩笑 林书雅要离婚? 陆朝南手一晃,茶水倒了一桌子。 向服务员要了一块抹布,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水擦干净后,陆朝南问道:“你怎么知道林书雅要离婚,她和你说的?” 赵全德摇头:“不是只跟我说的,是当着全村人的面说的。” 陆朝南脸色有些难看,当年他提出领证的时候,林书雅可是很高兴的。 第二天他离开,林书雅还起了个大早,给他准备行李和路上要带的干粮。 送他出村后,林书雅就站在村口,看着他离开。 那天,他三步一回头,看着林书雅像个望夫石,眼巴巴的看着他的背影。 他险些破功,不想走了。 怎么这才过去两年,就有了离婚的念头了。 林书雅是林大海带出来的孩子,不是那种薄情寡义的人。 她应该就是开玩笑,嫌他一走就是两年,没有音信。 这次回去好好道歉,陪陪她,等她气消了,就没这念头了。 陆朝南思绪一转,给林书雅离婚这事找好了理由。 “她开玩笑的,等我回去哄一哄就好了。” 赵全德和陆朝南想一块去了:“我也不太信,还特地问了一嘴,她说看你的态度,你这次回去态度好点。这两天她婶子和陆朝西两口子气得不轻,气话不能当真。” 陆朝南刚刚放下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他头次结婚,没经验。 但是他当兵十年,也是上过前线的,懂打仗。 他作为林书雅的丈夫,就是冲锋陷阵的前锋部队。 陆家人作为家属,就是保障供给的后勤部队。 前锋冲的再猛,后勤保障跟不上,就是送死。 陆家人拖自己后腿,陆朝南有些牙疼。 林大海当年就是因为父母没了,也没个亲兄弟姐妹,才会跟着大部队离开。 退伍回村后,当大队长期间大公无私,从来不给村里的亲戚们好处,为此还惹了不少的怨气。 当初他着急回去带着林书雅领证,就是怕林书雅被那些亲戚们欺负,给她撑腰。 没想到现在是自己家里人给林书雅受气了。 陆朝南脸色更加阴沉了:“我妈和老三两口子做什么事了,你给我说说。” 赵全德喝了一口茶水,清了清嗓子,一五一十地说道:“柳叶青,就是陆朝西的媳妇,今年考上大学了。她当着一群人的面,说书雅偷藏了她的录取通知书,还拉了送信的邮递员作证。” “不可能”,陆朝南听到这儿,斩钉截铁地说道。 林书雅不爱读书,一看书就头疼。 因为林大海坚持,她读完了中学。 读书期间,林书雅一到教室看书,就头疼打瞌睡;一到学农学工的时间,跟撒了欢的兔子一样,比谁都精神。 为此,林大海没少头疼, 录取通知书对柳叶青来说珍贵,对林书雅而言,就是一张废纸,还是让她头疼的废纸。 赵全德连连点头:“我也不信,可录取通知书偏偏就在书雅手里。” 接着,他话锋一转:“后来田淑芬,也就是刘跃进他媳妇儿,主动承认是她挑拨的,而且还是柳叶青让她这么干的。” 陆朝南猛地抬头:“你说是柳叶青自导自演,然后算计了书雅?” “柳叶青咬死没认”,不过赵全德猜着这事差不离:“现在录取通知书还在书雅手里,她明说了,柳叶青想拿回录取通知书,先得劝你同意离婚。” 陆朝南觉得自己有些无妄之灾,柳叶青到村里插队的时候,他早就去当兵了。也就是两年前回家那次,见过柳叶青几面。 柳叶青作的孽,怎么能祸害到他头上。 赵全德又道:“离婚这事,还得怨陆朝西那个棒槌,本来书雅只是要一个道歉。你家大棒槌直接威胁说,只要她不给就离婚,书雅估计就是话赶话,其实没那想法的。” 陆朝南拳头握得紧了点。 看来还是小时候揍少了,陆朝西都敢做他的主了。 等今天回去了,他高低得让陆朝西清楚,谁是谁哥。 “那我妈呢,是不是偏护了老三两口子。” 赵全德摸了摸鼻尖:“比这个还过分,你这两年给家里的钱,都被你妈收起来了,一分都没给书雅。” 陆朝南惊得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问了一句:“你说的都是真的?” “去你家要钱的时候,村里人都在场呢”,赵全德给自己表功:“你给家里汇钱这事,我算个知情人,我帮着书雅,把每月十块钱要了回来。书雅大气,直接抹了零头,只要了两百。” 陆朝南有些泄气。 老话说,嫁汉嫁汉,穿衣吃饭。 林书雅嫁给自己,非但没享福,还处处受气。 换位思考,他自己都受不了。 原本他觉得林书雅想离婚就是开玩笑。 现在他不确定了。 估计林书雅真有这个想法。 陆朝南忍不住长叹一口气。 视线落在旁边给林书雅买的新鞋新裙子上,他有些胆怯了。 这点东西,让她消气都难,更不用说讨欢心了。 恰好,饭菜都上桌了,陆朝南招呼道:“先吃饭,吃饱了再说。” 这顿饭,陆朝南吃得有些食不下咽。 三分之二进了赵全德的肚子里。 吃饱喝足,也快到客车的发车点了。 俩人一起去了汽运站,坐上了回村的客车。 临到村口时,陆朝南有些手足无措了。 他有些期待看到林书雅,但又怕林书雅心里对他有怨气,不给他好脸色。 一个人胡思乱想着,车子慢慢停靠在站牌边。 陆朝南脚步沉重地往村里走。 对面有人骑着自行车靠近。 村里有自行车的人家不多,陆朝南定睛看去,认出了车上的人,是陆朝西。 陆朝南脸色一沉,大步走了过去,拦下了人:“老三,你去哪?” “二哥,你回来了?” 陆朝西看到人,一脸惊喜,手捏紧了刹车,在陆朝南身边停车。 “你回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妈还让我给你送信去,差点就走岔劈了。” “信?什么信?” 陆朝西赶忙从衣服兜里掏了出来,递给了陆朝南。 随后把陆朝南手里的行李放在了自行车篓里:“回家再看,也不急这么一会儿。” 第九章 认娘?还是离婚? 陆朝南接了信,没来得及打开,就被陆朝西拉着胳膊拽回了家。 还没进院门,陆朝西就扯着嗓子喊:“妈,二哥回来了。” 屋里,李春花听到声音愣了一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随着陆朝西声音再次响起,李春花打开窗户,从缝里看了一眼。 站在陆朝西身边那个,穿着一身军绿色制服的小伙,不是陆朝南还是谁? 两年没有见到人了,李春花有些激动。 她两手撑着炕,挪动身体准备下地。 人到了炕沿边,两脚已经套上鞋子,踩在地上,突然想到了林书雅,停下了动作。 两条腿收回来,盘坐在炕上,一声不应,冷脸等着陆朝南进门。 呼吸间,陆朝南人就进屋了。 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先走到李春花跟前问好:“妈,我回来了。” “回来了?” 李春花冷淡的一声,像一盆冷水,泼在了陆朝南的头上。 他笑脸收起,从包里拿出了买好的棉布:“妈,这是特地给你买的,找东琴婶子,做身新衣裳。” 李春花斜睨一眼,冷嗤一声:“你给我买布,跟林书雅说了吗?她同意吗?可别我前脚拿着布去找人帮忙做衣服,后脚又被追着屁股把布要回去。你妈我五十的人了,丢不起这个人。” 陆朝南听出了她的画外音,顺着她的脾气说道:“当儿子孝顺娘,应该的。书雅不会找你要。” 李春花终于正眼看他了,伸手接了布。 是好布,摸起来绵软,看着厚实。 把布放在一边,李春花再开口:“老二啊,不是娘小心眼,实在你这个媳妇是个厉害人,我惹不起啊,你是不知道你不在家的这两年,她都做了什么。” 陆朝南也不辩驳,拉了个凳子坐下:“妈,你跟我说说,林书雅都干了什么?” 李春花一听这话,就知道陆朝南是站在自己这头的。 当下身子一转,面朝陆朝南,盘腿坐下,一件一件的开始数落。 “当年你结婚着急,早上跟我说了这事,中午吃饭前就把证领了。我这个当妈的没说什么闲话吧。 结婚到现在两年了,林书雅进这门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婆婆和儿媳,天生不对付。她心里对我有意见,不愿意见我,我也不在意。 毕竟你妈我也年轻,还不到七老八十,需要人伺候的年纪。 可她还作践我,领着乌泱泱的一群人,登门找我要钱。 老二,你妈我是没什么大能耐,但也把你们兄弟拉扯大了。 你出去那么多年,我没主动找你要一分钱,你妈我不是那种贪钱的人。 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说我私吞了你的钱,这是要你妈的命啊。” 说到这儿,李春花拉起袖子,用袖边擦了擦眼睛。 “我清清白白活了五十年,最后栽到儿媳妇手里了。老二啊,以后你妈都没脸出门见人了。” 陆朝南低眉,没有应答。 李春花这话有问题吗?好像没有。 每次单位发了工资,他都主动把钱邮寄回来,印象中确实没有被要钱的经历。 林书雅做错了吗?也没有。 那钱就应该是她的,她拿回去,理所应当。 左右都没错,陆朝南没有发表意见。 李春花抽泣了好一会儿,没听到声音。 一抬头,看到陆朝南低垂着脑袋,不知道想什么。 心里不由得暗道:到底不是自己身边长大的,和自己就是生分。 要是换成老三,这个时候早就去找媳妇儿麻烦了。 林家父女都是人精,把陆朝南都快哄成林姓了,这儿子,白生了。 李春花长出一口气,接着道:“林书雅年纪小,我当长辈的,就不和她计较了。可她不识好歹,跟外头人一起起哄欺负自家人。” 看陆朝南终于抬头,李春花发泄出气道:“老三媳妇一直都想读书考大学,那孩子又在村小上班,白天忙着看学校的孩子,只有晚上有点儿学习的时间。 偶尔碰上学校孩子们劳作,她想躲在家里多学点。林书雅胳膊肘往外拐,次次都来家里找人,逼着叶青去上工,不然就给扣工分。” 因为林大海的人情在,林书雅是大队的记分员。 村小现在是半农半读的,柳叶青作为村小老师,在农季也是要跟着一起干活的。 她不干活就拿不到工分。 陆朝南觉得没问题:“村小老师按天算工分,不上工不教书的时候,不给工分是应该的。” 李春花话噎在嗓子里,瞪大了眼睛看向陆朝南。 胳膊肘都凑到一块了,却都往外拐。 林大锤个死脑筋,教出来了一窝死脑筋。 当干部为的是啥?不就是为了自己少干点活,给家里人多谋点好处。 死脑筋林大海当干部把自己当没了,空落了一个英雄的名声,早早地躺进了地底下。 死脑筋林书雅一个记分员,天天拿自己人开刀,她这个做婆婆的,都不能偷懒,得天天去地里干活挣那点儿工分,让村里人看笑话。 死脑筋陆朝南更是娶了媳妇忘了娘,事事都向着外人。 李春花越想越气,开口怒骂:“陆朝南,你是不是早就想当林家的上门女婿了,你还知道自己姓陆吗? 林家给你多大的好处,让你孝顺老的,照顾小的,个个排在自家人前头。” 陆朝南也不急,慢悠悠地说道:“我九岁跟着林大海大队长,吃喝拉撒睡都在林家,说是林家养大我,一点都不为过。 我总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当那没良心的人吧,传出去脊梁骨都得被戳断了。” “你……你个白眼狼”,李春花被气得哆嗦。 抬手指着陆朝南,逼问道:“林书雅这个媳妇儿,我不认。陆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陆朝南面色平静:“陆家统共五间房,我们兄弟四个一人一间。林家只有林书雅一个孩子,独享五间房大院子。 就是你乐意,林书雅是不会同意搬过来的。这事你放心,以后你俩不会住同一个屋檐下的,眼不见心不烦。” 李春花忍不了了,怒吼一声:“陆朝南,你要是还想认我这个娘,你就和林书雅离婚。” 第十章 家里遭贼了 陆朝南当即摇头。 和林书雅离婚? “不可能。” 他是军人,离婚结婚都得和单位打报告,要领导审批通过。这次回来之前,他没打报告,这婚铁定离不成。 再说,林大海从小就教他,做男人得有担当,说出的话就要做到。当初是他主动提的结婚,答应照顾林书雅一辈子,不能说话不算数。 而且村里人思想传统,按照赵全德给他说的,自己离家两年没回来,村里人早就背后嚼舌根了。如果再离婚,以后林书雅还怎么在村里生活。他不能恩将仇报,把林书雅置于水火之中。 李春花气得不轻,直接从炕上掉了下来,转手抄起竖在角落的扫帚,劈头盖脸地往陆朝南身上打。 “行啊,以后你不认我这个娘,我也当没生你这个白眼狼。你给我滚,滚出我家。” 扫帚来得太突然,第一次落下,陆朝南没有防备。 第二次落下之前,陆朝南直接一个横跨,躲开。 打小他就不是一个站着挨打的人。 弯腰拎了脚边的行李,往门口走。 李春花气冲冲地追在身后。 直到陆朝南后脚跨出院门,李春花才停手,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攥着扫帚,横指着陆朝南:“以后你就是林家上门女婿,和我陆家没一毛钱关系。” 陆朝南没把她这话当真,回了一句:“妈,等你气消了我再来。” “再登我家门,我打断你的腿。” 陆家的动静不小,左邻右舍都探着脑袋看热闹。 “婶子,大元在家吗?我先回家看媳妇儿,这次是特地请假回来探亲的,假期多,过两天请他去我家吃饭,聚聚。” “上次回来那会儿本来是有任务安排的,林大队长去世突然,临时请假,时间不长。匆匆来匆匆走,回去之后就出任务了,一出去就是两年,前两天才结束任务。” “这次是特地回来看媳妇儿的,有半个月呢。” 陆朝南一路走过去,不等人开口问,就自己把前后两次回来的事情说清楚了。 从陆家到林家,一路上陆朝南嘴上没停,给林书雅正名。 到了林家大门口,一眼看到门上挂着铜锁。 家里没人。 陆朝南纳闷,林书雅不在家能去哪? 院墙不高,翻墙对于陆朝南而言,轻而易举。 他先把手里的行李扔进院子,人往后退了十米远,一个助跑过后,两只手就攀上了院墙。 两腿一上一下用力蹬,转眼就坐在了墙头上。 翻身一跳,人稳稳落在院子里。 捡起行李拍了拍上面的黄土,陆朝南,径直走向西房。 林家的院子是林大海建的,他在世的时候,住正房,林书雅住西房。 他走之后,正房空了下来,林书雅也没有挪窝。 行李放进了西房,陆朝南转身去了厨房。 灶膛里的灰是凉的,林书雅中午应该没在家吃饭。 陆朝南不由嘀咕,林书雅一天没回家去哪儿了? 被陆朝南惦记的林书雅,这会儿正在回村里的路上。 她看完电影出来,又去供销社绕了一圈,想着今天大赚了一笔,得漏点财,最后绕道去国营饭店买了一斤的肉包子。 紧赶慢赶跑到车站,搭上了最后一班回村的客车。 客车行驶在坑坑洼洼的泥土路上,摇摇晃晃。 林书雅整个人难受得想吐。 好不容易看到了站台,林书雅匆忙下车,捂着胸口干呕了半天,呕得脸都发白了。 一路走到家门口,林书雅突然看到烟筒里飘起的炊烟,心里咯噔一下。 家里有人? 进贼了? 她蹑手蹑脚走近,看了看铜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再看看旁边的院墙,墙面上好像有脚印。 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里面好像有人的脚步声。 林书雅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转头去找大队干部。 她当众从李春花手里拿回两百块,绝对让人眼红了,这小贼估计就是冲着那两百去的。 林书雅刚走出去没多远,就碰到了陆家的几个孩子。 陆朝东和吴丽霞结婚十年,生了三个孩子,老大女儿陆家媛,今年八岁,从六岁开始就负责照顾两个弟弟。 这次也是她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陆家栋,陆家梁,最后的陆家琪是柳叶青的儿子。 四个孩子看到林书雅,也不约而同地停足:“二婶婶,我二叔在家吗?” 林书雅愣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她们嘴里的二叔就是她的丈夫陆朝南。 “他回来了?” 陆家媛点头:“听我妈说,是回来了。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二叔了,就想着去看看。” 林书雅脑筋转过了弯。 那个进家的不一定是贼人,还有可能是陆朝南。 好好的门不走,偏偏要翻墙。 这人一看就不正经,翻一个独身女人家的院墙,真不要脸。 此时,正在林家烧火做饭的陆朝南,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这个喷嚏打得格外猛烈,陆朝南脑袋还有些嗡嗡响。 谁骂他? 他脑子里闪过几个可疑人员。 还没想出个所以然,就听到院门有开锁的动静。 拎着烧火棍走到厨房门口,一眼就看到了林书雅。 看着比两年前瘦了很多,大概是被村里的流言蜚语给气到了。 陆朝南内心满是愧疚。 陆朝南刚准备开口和林书雅说两句话。 就被她身后四个小崽子打断了。 “二叔,你回来?” “二叔,好长时间没见你了,我想你。” …… 陆朝南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几个孩子一溜烟的跑过来,把他围在了中间。 “二叔,你这次回来有没有给我们带什么好东西?” 陆朝南每次回家,都不会空手。 这次回来,因为李春花发火,陆朝南都没时间和其他人说话。 陆家媛是被她妈专程派出门,带着弟弟们来找陆朝南要东西的。 上梁不正下梁歪,陆家人看不上林书雅,几个孩子对林书雅也没多少喜欢。 林书雅对他们叔侄情深更没意思。 只扫了一眼陆朝南,径直回了西房。 陆朝南期待的眼神落了个空,眼睁睁地看着林书雅走开。 腿上挂着四个小孩,陆朝南无奈道:“有糖,你们等着,我去给你们拿。” 第十一章 陆朝南想分家 林书雅一进屋,就看到了地上的行李包。 她猜着是陆朝南带回来的东西。 不自觉地皱了一下眉头,径直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 她没想到,陆朝南回来得这么快。 早知道他回来这么快,她走之前就把门上锁了。 正懊恼时,陆朝南大步走了进来,弯腰拿起地上的行李袋,顺便抬头笑着和林书雅解释:“回来的时候,在供销社买了糖,给孩子们见面礼。” 陆朝南自己花钱买的东西,爱给谁给谁,她不管。 林书雅揉了揉眉心:“你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不回你家看看吗?东西不用往出掏了,直接拿回陆家就行。” 陆朝南一听这话,就知道林书雅还在和他生气:“我刚刚已经回去过一趟了。” 不等林书雅再开口,他捏着一把糖出了门。 林书雅自认为现在和陆家人已经算是撕破脸了,陆朝南回家,陆家人肯定会发难。 但陆朝南看起来,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一样,难不成陆家人什么都没说?不太符合陆家人的性格。 屋外,陆朝南把糖分给四个孩子,一人五颗。 “二叔,怎么就几个?” 陆家栋有记忆,之前陆朝南回家也会买糖,分给他的糖能把两个裤兜子塞满。 所以知道陆朝南回来之后,他就急不可耐地催着来要糖吃。 现在看手里的糖,有些不高兴:“二叔,是不是林书雅不让你给我们糖吃?” 陆朝南脸色一沉,抬手敲了他脑袋一下:“林书雅是你叫的吗?叫二婶?不愿意吃,把糖还给我。” 陆朝南在几个孩子心中,还是有点威严的。 见他板了脸,几个小孩立马扭头跑。 生怕跑慢了,被陆朝南收拾。 院里的动静,林书雅听着。 陆朝南装糖的袋子还在桌上放着,还剩下一多半。 看陆朝南刚刚的动作,原本是打算把糖袋直接拿出去给他们的。 在她开口问话之后,才改变了主意,只抓了一点。 她不会自作多情,觉得陆朝南这样做是为了她。 陆家那几个小子,回家肯定会添油加醋和爸妈说,到时候屎盆子又扣在了她头上。 想到这儿,林书雅看陆朝南的眼神,又添了几分厌烦,净给她惹事。 陆朝南把院门锁上后,才回了屋。 林书雅看到他,没好气地说道:“你都回家了,怎么不在陆家待着,来我家干什么?” “我从十岁开始,就在这院子里住了,我家就在这儿。” 自打林大海退役回家,陆朝南就是他头号跟班,经常给他跑腿干些小活。 那时候陆家孩子多,没人管陆朝南,林大海就把人带回了家,还专门留了一间房给他住。 说这里是他家,好像也没错。 林书雅反驳道:“你的房间是东房,不在我这儿,你拿着你的东西回你房间去。” 陆朝南怔愣。 分房? 夫妻两个分房睡算什么事? 他知道林书雅现在心里带气,不是犟嘴的时候。 他把裙子和鞋子拿了出来,献宝似的放在林书雅面前。 “我一进供销社,就看出来这衣服适合你了,你穿上试试?等明天我带你去县城看电影,就穿这一身。” 转移话题失败。 林书雅只扫了一眼,注意力再次回到陆朝南身上:“你回家就没人跟你说些什么吗?” 陆朝南抬眼,有些愧疚道:“对不起,我不在家的时候,我家里人对你不太好。我已经跟他们说了,离婚是不可能的,这次的事情,我会为你讨个公道。” 该讨的公道,林书雅已经给自己讨回来了。 她不需要陆朝南为她做什么,也不想欠他人情,免得日后牵扯不清。 “你家里人的意思,也是我的意思,我想离婚。如果可以,明天我们就能办手续。” 陆朝南知道林书雅还在气头上,他无奈道:“离婚这事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我得先和单位打离婚报告,等单位批准才能去领离婚证。” 林书雅突然想起来,她听老一辈人说过,这年代离婚不容易。 提交申请只是第一步,如果两人没什么大错误,领导不会轻易批准。一轮又一轮调解失败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离婚,是个漫长的过程。 林书雅长叹了一口气:“行吧,你尽快去打离婚报告,我最多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没有立刻判死刑,陆朝南松了一口气。 他有信心,一个月保准让林书雅回心转意。 “但是,在拿到离婚证之前,咱们约法三章。” 陆朝南点头:“你说。” “第一,分房,你是东房,我是西房,互不打扰。” 陆朝南抿唇。 领证当天他就开荤了。 外出做任务的这两年,他做了两年的素和尚。 这次回来,就是想着老婆热炕头的。 都说床头吵架床尾和,他还指望着晚上想办法哄好林书雅呢。 林书雅一句话,把他的念头都浇灭了。 如果是在陆家,左右他们两口子得住一间房,他脸皮厚点,挤一个被窝。 但林家房子多,五间房两个人。 这么看,房子多也不是好事。 陆朝南有些惆怅。 “你不同意?” 林书雅看他没有回应,反问了一句。 陆朝南回神,点头答应:“可以,剩下两条是什么?” 林书雅继续道:“村里有些不好的流言,你负责处理掉,不能影响我和我爸的名声。” 这个事,林书雅不说,陆朝南也会做。 “没问题,明天就能解决。” 林书雅说最后一条要求:“我和你家里人八字不合,你负责搞定他们,别让他们来招惹我。” 先是赵全德的通风报信,后有李春花的告状,再加上陆家栋的态度。 陆朝南已经意识到了,林书雅和陆家的水火不容。 他还想让林书雅当媳妇儿,就得和家里划清界限。 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分家。 陆朝南应道:“明天我回家,和他们说分家的事情。我是老二,又在外工作,以后就出钱尽孝。” 林书雅闻言,冷笑一声。 分家,李春花绝对不会同意。 不过这是陆家家事,她不管。 第十二章 录取通知书换去京市的机会 看在陆朝南答应离婚这么爽快的份上,林书雅还是提醒了几句:“你这些年不常在家,可能不太了解你家的情况。 你大哥是个死脑筋,只知道种地,家里两个大人,三个孩子都靠他种地那点儿工分生活。每年结算的粮食,都不够他一家子吃,得你妈补贴。 陆朝西是个嘴上光亮的人,干活还不如十来岁的孩子。不过他命好,有个在村小当老师的媳妇,还有个偏心他的老娘,这些年靠着俩女人,活得算是光鲜亮丽。 柳叶青今天考上了大学,意味着她以后拿不到村里的工分,不会有分粮,以后老二一家都指望着你妈了。 陆朝北还在读书,半大小子,吃死老子,每个月吃饭的量,顶两个人。 这些年,陆家全靠你那点儿工资在周转。 你现在提分家,相当于断了一家人的命脉。你想要分家,你家不会有人赞成的。” 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 这个道理,陆朝南懂。 不过分家这事,他不是刚刚突然想出来的,是几年前就有的打算。 李春花是个偏心的妈,只不过从来不偏他。 他不想一辈子都被兄弟们吸血,就得把家里这些关系断了。 不过因为工作上忙不开,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提这事。 这次回来的路上,他已经想通了。 如果陆家人同意分家,自然皆大欢喜。如果不同意,他有的是办法。 陆朝南道:“等分家之后,他们就不会再来欺负你了。” 林书雅斜睨一眼:“你别害我!分家是你提出来的,可不是我撺掇的,别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 林书雅摸了摸下巴,警告道:“前脚你妈提了离婚被你拒绝,后脚你就提分家。你得跟人说清楚,这事是你的主意,别让他们戳我脊梁骨。” 陆朝南叹了一口气。 这事他自然不会主动把林书雅牵扯进来。 但是嘴长在别人的身上,村里人凑一起,白的都能说出黑的。 陆家分家这事,林书雅不可能置身事外。 “我这两年去了前线战场,立了大功,现在已经有了家属随军的资格。单位的新家属院,还有两个月就能竣工。 如果你担心村里的闲言碎语会影响到你,你到时候可以跟我随军,那里不会有人知道家里的情况的。” 随军? 林书雅也是博览年代文的书迷了。 随军后,女人们凑一堆,大多没有工作,一天到晚围着孩子灶台转。 家长里短说闲话,扯头花。 这种日子,她想想就难受。 林书雅想都没想就拒绝:“都要离婚了,我就不沾你的光了。” 陆朝南欲言又止。 看林书雅现在在气头上,不能再和她硬碰硬。 陆朝南借口做饭,跑回了厨房。 厨房里,陆朝南看着灶膛里跳动的火焰,心里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他能明显感觉到,林书雅和以前不一样了。 按照以前的性格,看到新买的裙子和皮鞋,她肯定会给个好脸色。 现在不好哄了。 看来,他还得下点猛药。 隔壁的屋里,林书雅看到陆朝南离开,松了一口气。 离婚这事,陆朝南同意得没有一点犹豫。估计他想离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自己提出来,正好如意。 一个月后离婚,是改变了原定剧情。 和陆朝南撇清关系,那个女人应该不会再盯上自己。 不用再为了活着发愁,可以安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了。 心里高兴,林书雅注意到了桌上的新裙子。 陆朝南品味还不错,这裙子和皮凉鞋,都符合她的审美。 没有哪个女孩子能抵抗得住好看的新裙子。 林书雅拿着裙子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 裙子不错,她收下了。 不过不能白收,问问陆朝南多少钱,把钱还给他,算是自己买的。 时间一晃而过,外面的天色渐暗。 陆朝南高声呼喊:“开饭了。” 林书雅闻声,去了厨房。 一个不大的四方桌上,摆着陆朝南做的菜。 一盘萝卜土豆丝混炒,一盆白菜粉条炖菜。 包子是林书雅今天从国营饭店买的。 林书雅出包子,陆朝南出力气。 这顿饭吃得不嘴软,吃饱喝足,林书雅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 陆朝南的手艺挺不错的。 晚饭过后,林书雅在自己屋里,听到院里的动静。 推门看了一眼,入眼的就是光着膀子洗头的陆朝南。 林书雅只一眼,就看出了猫腻。 搪瓷盆架子平时都是放在厨房的。 厨房那么大的地方不用,偏偏要来院子洗,乌漆嘛黑的大晚上,能洗得干净头上的泡沫吗? 搪瓷盆架子的位置,她一开门就能看到。 陆朝南这是专门给她看的。 借着屋里透出来的光亮,林书雅能看得出来,陆朝南身材很不错。 宽肩窄腰翘臀。 胳膊上的肱二头肌很结实。 很典型的薄肌身材。 原主吃的真好。 林书雅想着,吹了个口哨。 声音一出,陆朝南抬眼看了过来。 林书雅比了一个大拇指:“身材挺好的。” 说完,林书雅门一关,窗帘一拉,吹灭了煤油灯,就躺床上睡觉去了。 陆朝南呆愣的看着突然黑暗的屋子,就这么睡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捏了捏胳膊上的肌肉。 有些挫败。 可能是天太黑,她没看清楚。 陆朝南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匆匆擦干净身上的水珠子,跑回了自己的屋里。 林书雅躺床上,并没有睡着。 她脑子里惦记着另外一件事。 随军。 陆朝南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她只想着要跟着陆朝南去部队生活,她不想去。 这会儿再考虑这事,她突然发现,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她没记错的话,陆朝南的单位就在京市。 她正发愁怎么拿到去外地的介绍信呢,随军就是最合适的名头。 一个月应该足够她在京市站稳脚跟了。 她借了随军的名头,但不能欠陆朝南人情。 林书雅翻来覆去,立马有了主意。 陆朝南想分家,她可以帮一把,再替他背个黑锅。 柳叶青的录取在她手里,为了这张纸,柳叶青什么都愿意做。 柳叶青同意分家,陆朝西会无条件支持。 靠陆朝西那种死人能说活的嘴,肯定能说服李春花。 用录取通知书,换一张去京市的“通行证”,稳赚不赔。 第十三章 做个交易 林书雅第二天是睡到自然醒的。 一睁眼,明晃晃的太阳光照在脸上,入眼是墙上端正贴着的伟人画像。 她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骨头舒展得发出轻响,翻身下床,一把扯开窗帘,窗外是一副俊男图。 陆朝南正光着膀子站在院里跑圈。 昨晚光线昏暗,只瞧见了一个轮廓,今日大日头底下一览无余。 因为长年训练,陆朝南肤色偏黑,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腱子肉,匀称紧实。 腹肌纹理清晰,没入裤头,她数了数,八块正好。 太阳光下,他全身附着一层薄汗,隐隐反射着光亮。 要不说英雄难过美人关。 美人在前,确实容易把持不住。 林书雅摸了摸鼻下,还好,没流鼻血,她定力还行。 “醒了?” 陆朝南刚好跑到窗台跟前,冲着屋里一笑,顾盼生辉。 “饭已经好了,在灶台是热着,就等你醒了吃呢。” 林书雅去了厨房,陆朝南已经先一步把饭菜端上桌了。 自家种的大白菜,脆爽可口。大白馍是陆朝南一早起来蒸的,松软香甜。 “你做饭的技术,越来越好了。” 要说陆朝南这做饭的手艺,是林大海练出来的。 村里孩子当家早,当年林大海一个光棍汉带着一个奶娃娃回村的时候,陆朝南已经是懂事的年纪。 陆家没有女儿,农忙的时候,陆朝东和陆朝南两个半大小子,会轮流负责家里的伙食。 林大海自己不喜欢做饭,就看中了陆朝南,靠练武的名头,把陆朝南哄骗给自己家做饭。 九岁开始,十八岁离家,林书雅可以说是吃着陆朝南的饭长大的。 “在部队跟着炊事班的师傅们学了几手”,陆朝南听着林书雅的夸赞,很是满意:“这段时间你想吃什么,我都做给你吃。” 毕竟想抓一个的心,得先抓她的胃。 林书雅认可了他做饭的手艺,离认可他这个人也不会太远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原主的记忆里,她已经两年没吃什么好东西了。 以前林大海在世,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隔三差五能改善伙食。 林大海去世之后,没人打野味,林书雅只能吃自家菜园子里的黄瓜白菜西红柿。肉票有限,一个月才能开荤一次。 陆朝南的提议让她有些心动,但想到俩人马上就离婚了,歇下了点菜的心思。 不能欠陆朝南人情,不然后面牵扯不清。 林书雅摇头,转移了话题:“昨天那裙子和凉鞋总共花了多少钱?我给你钱,算是自己买的。” 陆朝南笑容一僵,低眉敛去眼底的幽光:“送你了,就算是离婚,我也还是你哥,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就不认了?一件衣服,别跟我外道。” 陆朝南堵住了林书雅拒绝的话。 原主和陆朝南关系好,以前陆朝南每次回家,都给原主买礼物哄开心。 林书雅不敢再坚持拒绝,怕陆朝南发现了人换了芯子。 低头啃了一口白馍,她又问道:“你打算怎么说服你家里人同意分家?” “上次回家,我已经跟她说过了,以后不会再把全部工资都交给她。如果她不同意分家,我就一分钱都不给,她看在钱的份上,会答应的。” 打蛇打七寸,钱就是李春花的七寸。 李春花同意的事情,陆家人不会反对。 “你这么做,就不怕村里人知道后,说你不孝顺?” “我不在村子里长住,听不到那些闲话。” 不愚孝,陆朝南这点还挺不错。 “柳叶青考上了大学,她想陷害我不成,反倒被我拿捏,这事你知道吗?” 陆朝南以为是林书雅要追究这事,让他站队,开口表态:“这事是她做得不对,我会找老三两口子要个说法的。” “她的录取通知书在我手里,没有录取通知书,她就不能去学校报道,相当于白考了。我拿录取通知书跟你做个交易怎么样。 我已经出气了,你要个说法,顶多是柳叶青开口服软道歉,承认自己的不对,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不如拿这个作为筹码,办点实事。 只要柳叶青两口子答应分家,我们就把录取通知书还给他们。你三弟嘴甜,肯定能说服你妈,不需要你做那个坏人。” 林书雅在为他着想,陆朝南心头涌上一阵暖意,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再抬头,看到林书雅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陆朝南心里更加感动了。 可惜,林书雅不是他肚里的蛔虫,不知道他的想法。 只看到陆朝南点头:“我听你的。” 林书雅心下大喜:“我要的也很简单,你说能你现在已经有了家属随军的条件。我不想在村里待着了,想跟着你去京市。” 陆朝南有些惊喜:“你怎么改变了主意?” “突然想通了,想出去见见世面。” 林书雅随意扯了个理由。 分居两地,不利于感情稳定。 尤其是他们现在婚姻岌岌可危的时候。 林书雅答应随军,那就意味着有和他重归于好的想法。 陆朝南笑的更加灿烂了。 “随军报告我这次回来随身带着,先大队长开个介绍信,你就能跟着我去京市了。” “好,我这两天会把家里的东西归置一下,到时候你休假结束,我跟你一起走。” 林书雅的新决定,取悦了陆朝南。 陆朝南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出门。 他要去找陆朝西,说分家的事情。 赵全德半道上遇到了陆朝南,看着他春风得意的表情,忍不住凑上去打听。 “你这是把林书雅哄好了?她不离婚了?” “她答应了随军,我假期结束归队的时候,她跟我一起走。” 赵全德一听这话,也为他高兴:“这是好事,有时间不,咱们几个喝两杯,高兴高兴?” 陆朝南先婉拒:“我打算分家,这两天暂时不招摇,等分家结束,你们去我家吃饭,我亲自掌勺。” 分家? 陆朝南是真出息了。 赵全德已经预想得到,陆家会闹出多大的动静。 现在确实不是吃饭的好时机,不然李春花会觉得是他们这些外人挑和的。 给了陆朝南一个同情的眼神,赵全德拍了拍他肩膀:“兄弟,祝你分家顺利。” 第十四章 不能让媳妇儿吃亏 陆朝南呵呵一笑。 分家这事,原本是顺利不了的,他和家里人撕破脸,鸡飞狗跳,得被村里人戳着脊梁骨骂。 不过他命好,娶了个替他着想,技高一筹的好媳妇儿。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媳妇相助,如虎添翼。 这次分家,绝对顺利。 回归正题,陆朝南打听道:“我家老三在哪儿?你知道吗?” 这个时间,太阳明晃晃的晒着,不能下地。 陆朝西只会有一个去处,和他那些狐朋狗友打牌。 赵全德知道他们常聚的地方,给陆朝南指了路。 从前面的岔路口分开,陆朝南一个人去找陆朝西。 村尾的一个老房子里,一群男人正围成圈打牌。 烟熏味,汗臭味混杂。 一群二十来岁的男人聚在一起,说着粗话。 陆朝南隔着门,嫌弃地出脚。 腿一蹬,踹开了木门。 “砰——”的一声响后,屋里的人像是惊弓之鸟,齐刷刷地看向门口。 “陆二哥?” 陆朝南扫视一圈,立马锁定了陆朝西的身影。 他嘴里夹着半根烟,脸上是赌上头的红晕,看到陆朝南,脸色刷的变白,说话都打磕巴。 “二哥……你……你咋来了?” 村里没什么娱乐项目,农闲的时候,聚一起打打牌很正常。 但是这种每天游手好闲,啥都不干,只顾着打牌的日子,是陆朝南绝不容忍的。 因为这事,陆朝西已经被教训过好几次了。 之前每次陆朝南回家,陆朝西怕挨揍,都忍着。 这一次,他以为陆朝南得忙着哄媳妇儿,肯定注意不到他,才放开胆子来玩。 没想到又被陆朝南抓了个正着。 陆朝南没有回应他,看了一眼牌桌,随意问道:“多大的局?” “五毛。” “给我让个位置,我也玩两把。” 陆朝西话都憋在胸口,不知道陆朝南今天的葫芦里卖什么药。 村里同年龄段的后生们有自己的圈子。 和陆朝南常玩的几个人里,陆朝南在部队里有官位,是最有出息的那个;赵全德学木匠,手里有安家立命的本事;陈建军脑子灵活,混到了运输队;陆正元读书人,在镇小学当老师。 他们吃着商品粮,是村里人眼里的“人上人。” 而陆朝西混的这群人,就是村里人见人骂的祸害。 陆朝南平时是严令禁止陆朝西和他们混成一团的。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陆朝南没有抓着陆朝西打一顿,还主动和他们玩牌。 在场的其他人,眼睛全都看着陆朝西,让他透露点风声。 陆朝西也不知道他哥这是唱哪出戏,硬着头皮道:“二哥,我们不玩了,散场了。” 陆朝南顶替陆朝西,坐在桌子边,从兜里掏出了五张大团结。 “我难得回来一趟,你们这是不给面?” 村里的孩子都是放养,打架是家常便饭。 陆朝南拳头硬,在场的这些人,都被他揍过。 他的面子,谁敢不给。 五张大团结,那可是大钱,看得人心痒痒。 桌上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陆朝南常年在单位,玩牌的机会应该不多。 他们只要配合得当,把那五张大团结赢回来也就是一个上午的事情。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面子,他们给了。 “陆二哥,你想玩,我们兄弟几个作陪,想怎么打,你做主。” “按你们的规矩来。”陆朝南含笑洗牌,“开始吧。” 四个人玩牌,剩下的人看他们玩。 陆朝南摸牌开始,就有俩人站他身后了。 陆朝南不慌不忙,扫了一眼牌面后,全部扣在桌上。 背后的人看了个寂寞。 知道陆朝南这是在防着他们,剩下的三个人交换了眼神。 陆朝南打牌不说话,其他人也悄无声息。 鸦雀无声的牌局上,摸了十五张牌后,对面的人推倒:“胡了,陆二哥,这局我赢了。” 陆朝南把自己的牌扔进了池子里,递了一张大团结过去:“没零钱,先放你那儿,押着。” 那人手里摸着票子,胆子也放开了。 以后的两局,屋里有了叫牌的声音。 陆朝南连输三局,押出去了三张大团结。 一人一张。 和生手打牌,一开始不需要凑大牌,得先把气势打出来。 连输三局,陆朝南肯定心慌了。 排场上三人脸上带笑,虚情假意的安慰了陆朝南两句。 陆朝西看着肉疼,凑在陆朝南耳朵边上,压低了声音劝道:“二哥,你手生,要不我替你打吧。” “不用。” 再开一局,陆朝南依旧打盲牌。 他眼睛微动,看到对面人窃喜的神情后,把牌亮了出来。 “清一色,一条龙,自摸,我是庄家。” 陆朝南说话波澜不惊,站他旁边的陆朝西激动地跳了起来:“二哥,你运气太好了,这是大牌,翻十倍,他们一人得给你五块,不对,庄家还能多一倍,五块五。” 对面仨人脸色铁青。 把刚刚到手的十块钱还给了陆朝南,各自又从腰包里掏了五块钱。 接下来的牌局中,陆朝南维持着这个节奏,输三局,赢一局。 输得倍数少,赢的倍数多。 没一会儿,他手边的钱就厚厚一沓。 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两声,陆朝南看了看腕表:“一点了,还玩吗?还是回家吃饭?” 对面三人早就不想打了,碍于面子,不敢认输。 陆朝南发话,立马有人应答。 “散了散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等下次有时间了,再和陆二哥你过招。” “行,今天我玩得开心,下次再约。” 话音落下,其他人匆匆离开,陆朝南不急着走,先清点了自己赢来的钱。 不多不少,六十块整。 赵全德之前说了,林书雅开出来的条件,是让陆朝西两口子用六十块钱买回录取通知书。 现在她主动把录取通知书拿出来给自己做人情,自己不能真让她吃亏。 陆朝南把钱塞自己裤兜,待会儿回家交给林书雅。 同样没走的陆朝西有些眼热:“二哥,我这两天输得有点多,你能不能分我点?”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陆朝南回头,直视陆朝西。 沉默三秒后,一脚踹在了陆朝西身上。 “我之前怎么和你说的?不能沾赌,你还好意思舔着脸问我要钱?” 摸着被踹疼的地方,陆朝西当即服软:“二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的话能信吗?记吃不记打,这是第几次了?” 连着又踹了两脚,陆朝南再道:“我两年没回家,你是忘了谁是谁哥了?还欺负你嫂子,胆肥了。” 陆朝西疼的龇牙咧嘴,敢怒不敢言,把账记在了林书雅头上:“林书雅告状了?哥,你不能听她乱说,是她欺负我的。” 陆朝南一巴掌打了过去:“村里人人都知道的事情,我是聋子吗?你还学会倒打一耙了?谁给你的胆子,算盘都敢往我身上打了?” 陆朝西算是明白了,陆朝南今天是专门来收拾他的。 打小被打出来的经验,陆朝西立马下跪,一把鼻涕一把泪道:“哥,我错了,我给嫂子道歉。” “道歉有个屁用”,陆朝南爆了一句粗口。 “二哥,你说咋办,我照你意思来。” 识时务这块,陆朝西最懂了,陆朝南等的就是这句话。 第十五章 让林书雅背锅 “我要分家。” 陆朝南一句话,如惊天雷,把陆朝西震得身体僵硬,说不出话来。 分家,他第一个不同意。 可他不敢这么说。 只干巴巴地笑了一声。 “二哥,妈不会同意的。” 陆朝南揽着他肩膀,说道:“听村里人说,柳叶青算计你二嫂了?” 陆朝西心虚,没有说话。 陆朝南再道:“现在录取通知书还在你二嫂手里?你想不想拿回去?” 想,当然想拿回来。 因为录取通知书这事,昨晚柳叶青就和他吵了一架。 还放话说拿不回来就不让他上床。 眼瞅着柳叶青要去读大学了,以后见面的日子过一天少一天。 陆朝西心里憋屈啊! 偏巧这个时候,陆朝南回来了,他还和李春花吵了一架。 正在气头上,陆朝西可不想触这个霉头,所以今天才会来打牌,发泄一下心里的憋屈。 没想到还被陆朝南逮了个正着。 陆朝南看着他一脸为难色,开口道:“录取通知书我可以给你。” 陆朝西一听,脸上有了笑意:“二哥,到底咱是一家人,你心疼弟弟……” 话说到一半,就被陆朝南打断了:“但是不能白给,得帮我做件事。” 陆朝西的话戛然而止,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你回去跟妈说分家,只要妈答应分家,录取通知书就能还给你。” 陆朝西不傻,陆朝南这是拿他当枪使。 他苦笑道:“二哥,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我哪有那本事?妈不会听我的。” 陆朝南给他支招:“妈不同意,是因为她想掌权,想从我这儿拿钱。以前林书雅在村里住,我每次都会把工资都打回家里。 我这次回来,不只是探亲,还打算把林书雅接去随军。我的工资以后是要交给林书雅管的,每个月给家里多少钱,就看她心情了。 不过如果分家,商定好我每个月给家里多少钱,这事我没法赖账。 你可以想想,要不要分家。” 陆朝西听进去了。 都是一个村里的,就算没有天天在一起玩,互相之间也有些了解。 林书雅不是个吃闷亏的人。 之前陆朝南汇给家里的钱,李春花私扣了她那一份。 以后钱都归她管,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一分钱都不给家里打,这事她能做得出来。 这么算账,分家也是好事。 “你回去好好想想,妈最偏心你,你说什么她都听,这事对你来说,没什么难度。” 陆家。 陆朝西心事重重的进屋。 柳叶青看到他这个样子,就知道要录取通知书的事没影了。 随手抄起枕头扔了过去。 “录取同意书是不是要不回来了?要你有什么用?” 陆朝西抬手接了枕头,扔回到炕上。 身子一转,背对着柳叶青,坐在炕边上。 长出了一口气,他道:“二哥说可以把录取通知书还回来。” 柳叶青立马坐了起来:“真的?” “看来你二哥是真不喜欢林书雅。她好不容易能踩我一回,拿录取通知书逼我低头,没想到被自家男人捅了刀子,这次林书雅得憋屈死。 二哥站我们这头,要不咱请二哥吃个饭,一来感谢他帮忙要回了录取通知书,二来顺便谈谈学费的事情。就算是借他的,等我毕业找到工作后再还。” 柳叶青看陆朝西不回应,凑到他跟前,说着软话:“我要钱也是为你着想,不想让你以后为钱的事发愁。” “钱的事,二哥不会同意的,你别打他主意了”,陆朝西现在一想到这事,就有些头疼。 “咋了?你已经跟你二哥说过了?” 柳叶青觉得自己考上大学,这是给陆家长脸的事情。 作为陆家第二有出息的人,陆朝南应该会支持的。 估计就是陆朝西说错了话,让人误会了。 柳叶青觉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她亲自上门求人,陆朝南会给她这个面子。 “之前给你买的酒还在吗?我送给二哥,拿人手短,他收了就不会拒绝。” 说着,柳叶青就下炕,去柜子里翻找。 陆朝南难以启齿。 他犹豫一瞬,还是如实说道:“二哥答应还通知书也是有条件的,他要分家,他不好意思开口,让我替他和妈说这事。” 只有妈答应了分家,录取通知书才能还回来。” 柳叶青手上的动作一滞,眉头紧蹙。 “而且二哥说了,这次休假结束,他会带着林书雅一起回去。到时候他的工资都交给林书雅,钱给谁花由林书雅自己决定。” 柳叶青脸色阴沉。 林书雅那棒槌,年年考倒数第一,能管得了钱吗? 傻人有傻福,咋就偏偏她命好。 赌气起身,她坐在炕边上,气得胸口有些发紧。 陆朝西发愁,找她出主意:“你说,我要不要和妈提分家?” 柳叶青回神:“提,为什么不提?” 陆家分家,对她而言,就是少点零花钱。 但没有录取通知书,她后半辈子都被毁了。 孰轻孰重,她分得清楚。 “怎么开口?” 柳叶青冷声道:“你二哥怎么说的,你就怎么说呗!” 陆朝西无措地看着柳叶青:“二哥说,不能让妈知道是他的主意。” 柳叶青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陆朝南祸水东引,这是拿他们两口子当出头鸟。 她还指望李春花手里漏财呢。 肯定不能让李春花觉得这是他们两口子的主意。 她低眉思索。 片刻后说道:“不提二哥,你去找妈说林书雅随军的事情,就说是听村里人说的。你妈心里有数,自己会算账。” 陆朝西立马反应了过来,脸上的忧愁一扫而空。 转头伸手抱了柳叶青亲了一口:“还是我媳妇儿聪明,我这就去说。” 陆朝西急匆匆地跑到隔壁。 柳叶青一个人暗笑:林书雅,这次又是我赢了。 被念叨到的林书雅,打了一个喷嚏,一抬头看到了姗姗来迟的陆朝南。 “去哪儿了?吃饭了吗?” 到了饭点,没看着陆朝南的身影,林书雅还以为他去别人家吃饭了,只做了自己一人份的饭。 “没呢,你吃,我自己做。” 陆朝南说着,把自己赢回来的六十块钱递给了林书雅。 第十六章 陆朝南设局 “陆朝西没答应?” 陆朝南今天出门,是去找陆朝西商议分家的事情。 六十块钱刚好是当初她提出的录取通知书“赎身价”。 看来分家对陆家人来说,是件挺肉疼的事情。 宁可出钱,都不愿意分家。 陆朝南注定是陆家的大冤种,吸血包了。 陆朝南注意到了林书雅的眼神,从不可置信,到两眼同情。 小脑袋瓜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陆朝南解释道:“他应了,这钱不是他给的,是我从牌场上赢回来的。。 这小子不学好,手里有点钱,就喜欢打牌,我今天又是在牌场上找到他的。 以前我都是直接把他从牌桌上薅下来,打两巴掌让他长长记性。 结果他记吃不记打,只要我不在家,就上牌桌。所以这次换个法子,让他知道赌不能沾。” 林书雅听着,心里大概有了数。 陆朝南打牌的技术,是童子功练出来的。 林大海没事做的时候,也好打牌。缺人的时候,就会拉陆朝南顶位。 陆朝南成年后,就去了部队,所以很少和村里人玩牌,自然没几个人知道,陆朝南牌技好。 牌桌上,注意力都在牌面上,只想着怎么赢牌。 下了牌桌,三个臭皮匠凑在一起,肯定会想通,陆朝南是扮猪吃老虎,掏干净了他们的口袋。 他们不会觉得陆朝南突然出现是巧合,只会认定这是陆朝南兄弟俩联手设下的局。 陆朝南他们不敢惹,肯定会把火气撒在陆朝西身上。 昔日的玩伴,反目成仇,够陆朝西喝一壶了。 不得不说,陆朝南这个当哥的,很称职。 现在陆家的钱都在李春花手里捏着,陆朝西就算想打牌,手里资金有限,只能偶尔过过瘾。 日后分家,陆朝西自己当家做主,一入赌门深似海,败光家底是迟早的事情。 钱不是万能的,但人在没钱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歪路。 偷,抢,骗。 不管走上哪一条,陆朝西这辈子就都毁了。 林书雅没记错的话,未来几年里,会有一波严打,陆朝西心术不正,很容易把小命都丢了。 陆朝南借着这个机会,给陆朝西设局,为的是让他意识到赌博的可怕,断了心思,引导他走正道。 林书雅抬头看去,陆朝南这会儿正在灶台边忙活。 她中午吃面条,揉了两人份的面团。 除了自己吃的那份,剩下的面团子还在盆里放着。 陆朝南省事,直接拉成了面条子。 面条下锅后,水沸腾了三次。 面条全部捞出来,刚好是一海碗的分量,够陆朝南吃。 臊子是西红柿炒鸡蛋,林书雅向来不在吃上亏待自己。 臊子里她用了三个鸡蛋。 自家养的土鸡,下出来的鸡蛋黄澄澄的,看着格外诱人。 陆朝南把臊子倒进碗里,和面条搅拌均匀。 埋头吸溜了一大口,发出满足的叹息声:“细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尝你做的饭,手艺不错。” 陆朝南这话,没有夸大。 没当兵前,他负责家里一日三餐。 他不在家的时候,做饭由林大海负责。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原主,在林大海去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吃不下自己做的“猪食”,开启了四处蹭饭的日子。 她和田淑芬相熟,是因为田淑芬是唯一一个不嫌弃她蹭饭的人,还主动教她做饭,不至于把自己饿死。 这“过饭”的交情,也是林书雅在重生后选择和田淑芬和平交涉拿回录取通知书的主要原因。 林书雅回到刚刚的话题:“你觉得老三会领你情吗?” 陆朝南吸溜一口面条,摇头:“他那棒槌脑袋,暂时还想不到我的良苦用心。 尽人事,听天命。他领不领情我不管,但我这个做哥哥的也算仁至义尽了。” 棒槌脑袋陆朝西,这会儿正在自家正房,缩坐在小板凳上,和他老娘大眼瞪小眼。 “妈,你细琢磨琢磨,分家也是好事。” 陆朝西搬着凳子往近靠了靠。 李春花气得咬紧后槽牙,扫帚把子打在他肩膀上。 陆朝西疼得龇牙咧嘴,倒吸了两口凉气,硬着头皮说服李春花。 “妈,二哥不是那种任人摆布的性子。以前我们年纪小,我爸去的早,他觉得自己是哥哥,得承担养家的责任,所以愿意把钱打回来。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兄弟几个各有各的家,肯定会先为自己的小家负责。 我和大哥跟你住在一个院子里,万一我们哪儿做的不好,你心里气不顺还能打两下,骂两句。 我二哥呢?人在京市,你是有气都没地儿撒呀!你不可能一直拿捏我二哥。” 陆朝西最懂李春花想什么了。 “我今天出去,听人说二哥要带林书雅随军。咱家素来都是女人管钱,以后我二哥的钱都归林书雅管,怎么办?” 李春花瞳孔一缩,反问道:“你听谁说的?” “赵全德,他和我二哥穿一条裤子,说的话不会有假。” 远在千米之外的赵全德,打了一个喷嚏,觉得背上有点沉。 李春花低头沉思。 一想到以后再也不能稳稳攥着陆朝南每月寄回来的钱,她就有些喘不上气来。 许久后,她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沙哑。 “你去林家一趟,说我要分家,让你二哥明天去把大队干部都喊来家里,主持分家。” 陆朝西松了一口气:“好嘞,我这就去说。” 陆朝西迈着轻快的步伐,一路走到林家。 拍了拍院门。 林家的院子他很少来。 比起陆家要气派宽敞很多。 他有些羡慕嫉妒。 陆朝南虽然不受他妈待见,但是他有一个把他当亲儿子养的老丈人。 陆朝南听到声音出门,一眼就看到了眼睛滴溜溜转的陆朝西,一脸的愤懑不平。 “说通了?” 陆朝南开口打断了陆朝西的思绪。 “嗯,明天就分,找大队干部们做见证,你明天带人去家里就行。” 陆朝西说完,眼巴巴的看着陆朝南:“是我做到了,录取通知书是不是能给我了。” “分完家再说。” 陆朝西有些气结。 扭头就走。 除了林家大门,没有多久,就遇上了上午一起打牌的狐朋狗友。 陆朝西笑呵呵的走了过去。 第十七章 陆朝西又挨打了 按照惯例,村干部们帮忙分家,等分家结束后,是需要请客吃饭感谢的。 李春花让陆朝南去请人,就是打着算盘让陆朝南负责善后的。 家里没有多少余粮了。 而且土豆白菜用在请客吃饭上有些寒酸。 陆朝南在厨房里转悠了一圈后,决定上山打点野味。 陆朝南这次回来,是带了他的配枪的。 穿戴整齐后,他和林书雅报备了一声,便一个人出门。 沿着小路往山的方向走。 隔着一段距离,陆朝南注意到,林子口,有一群人围着,看样子是在收拾人。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立马跑步往那个方向去。 那群人里,有负责望风的。 看到陆朝南的瞬间,一群人就散干净了。 不出所料,被打的是陆朝西。 陆朝南摸了摸鼻尖。 那群人反应还是挺快的,一顿饭的功夫,就有了动作。 陆朝西挨打的时候,两只胳膊抱着脑袋。 陆朝南到他跟前的时候,他还维持着原来的姿势。 陆朝南手上用了点力,把人拉了起来。 陆朝西一脸灰败,发泄道:“陆朝南,你为什么要害我?妈还真是没说错,你就是个白眼狼。你早就应该改姓林,去做林家的上门女婿……” 粗口连连,陆朝西把怨恨都发泄在陆朝南身上。 话还没有说完,陆朝西又挨了两巴掌。 是陆朝南打的:“清醒了吗?没清醒我再打两下。” 陆朝西眼眶瞬间泛红,一米七八的大男人,哭了。 他一边用沾了尘土的袖子擦眼睛,一边用哭着说道:“家里兄弟四个,大哥你不揍,小弟你不揍,就揍我一个。现在我被你算计,被外人打,被媳妇儿嫌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大男人遇到点事,要死要活。 陆朝南鄙夷的眼神盯着他,抱臂站在一边,低头看了看手边,等陆朝西自己冷静下来。 分针走了三下,陆朝西只剩下抽气声。 这期间,陆朝南回想,确实家里陆朝西挨打次数最多。 他和陆朝西年纪相差两岁。 陆朝南从小就能感觉到,父母的偏心。 每次他感觉到不公平,觉得父母偏心了陆朝西,就会给自己找场子。 他是武将型,凡是不爽就干。 陆朝西是嘴炮型,武力值不够,嘴上功夫凑。 所以,很多时候,他前脚打了陆朝西,后脚就会挨父母批。 他不服,转头再揍陆朝西一顿。 周而复始,俩人就这么长大了。 陆朝西的怨气,陆朝南不屑一顾。 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 谁让父母偏心呢。 陆朝南听着抽泣的声音没了,回神,看到了正准备偷溜的陆朝西。 “去哪?” 陆朝西打了一个激灵,委屈巴巴的说道:“回家。” “我有话跟你说”,陆朝南向前走了两步,抬手给陆朝西整了整衣领:“那群人除了打你一顿,还说了什么?” 陆朝西低头,手指把玩着衣角,瓮声瓮气道:“让我还钱。” “还多少?” “一百” 陆朝南冷笑,这群小子心挺黑的。 “二哥,我拿不出来这么多钱。” 男子汉大丈夫,该低头的时候就得低头。 刚刚还埋怨的陆朝西,这会儿已经开始求人了。 “二哥,要是这事被叶青知道,肯定要和我离婚,要不你借我一百块钱?反正这钱也是你打牌赢的。” “棒槌,我你看了一上午的牌,都不知道我赢了多少钱吗?” 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我赢了六十,剩下的四十是他们诓你的。而且,这钱我不会借你。” 陆朝西脸色焦灼:“二哥,你难道想看着我妻离子散吗?” 陆朝南不为所动:“你现在知道着急了?今天这事怨不得我。 如果不是你跑去玩牌,我压根都不会出现在那个地方,更不会有后面的事情。 你都二十多岁的人了,长点脑子吧。他们今天输钱,纯属于技不如人。 换位思考,如果我是他们,今天就不会把你堵在这儿打一顿。 我会等,等这波风声过了以后,我约你去牌桌上。 我们合伙下套子,让你赔个百八十块。你就是想恨都恨不出来。” 陆朝西不是傻子,他听得出来,陆朝南这一招才是釜底抽薪,杀人又诛心。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不要赌,赌就是一条不归路,今天就是给你上一课。 平时称兄道弟好朋友,就因为输了钱,你就被打了,这种朋友的意义何在? 陆朝西,你现在已经和他们不一样了。你能娶到柳叶青,是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先不提柳叶青人品怎么样,但她有能力,风水轮流转,她现在是你唯一能抓得住靠山。 柳叶青考上大学,以后肯定会安排工作。你如果是一个只知道吃喝赌的农村汉,你俩离婚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你还想和柳叶青走下去,你就好好改变自己吧。戒赌,别让这个东西毁了你一辈子。自己有点上进心,想想怎么努力,赶上柳叶青的步伐。 读书你没那个脑袋,但你可以学个手艺。路我给你指明了,怎么做随你。” 要说陆朝西心里最重要的是谁,那就是柳叶青。 从她下乡来村里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人。 因为喜欢,所以他什么话都听柳叶青的。 离婚,他没办法接受。 陆朝西眼色猩红,死死的盯着陆朝南。 陆朝南看他听进去了,补充道:“分家之后,咱们各过各的,这是我最后一次跟你说这些话了。 柳叶青什么性格,你心里最清楚。这个小山村,困不住她。你想要媳妇?还是想要快活?自己选?” 有些话,点到为止。 陆朝南说完,直接往山上走了。 陆朝南在山里没有走多远,打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子后,他就下山了。 山脚下没有陆朝西的身影,陆朝南没有多想,径直回了家。 林书雅俩人为了明天的分家做准备。 而陆家,因为陆朝西一身伤回家,正闹腾着。 李春花心疼儿子受伤,想找大队长上报。 但陆朝西不同意。 僵持之下,李春花把这笔账记在了陆朝南身上。 第十八章 分家闹剧(一) 主持分家的人,不是随便谁都可以的。 陆朝南心里早就有了人选,大队长陆丰年,大队会计刘雨来,另外一个是管村里俗事的何必安。 这三个人在村里有名望。 好多人分家,都是找他们见证。 头天晚上,陆朝南兜里揣了三盒烟,去三个人家提前告知了一声。 第二天一早,陆朝南早早起床,把昨天打的野鸡野兔子收拾干净。 林书雅醒过来的时候,看到陆朝南还在家,问道:“不是说好的分家吗?你怎么没去?” “等你。” 林书雅脑子还没有完全清醒,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你是陆家的儿媳妇,这事得去。” 啧,她把这事忘了。 在其位,谋其政,她确实该去。 林书雅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说道:“等我洗把脸,换身衣服。” 分家这事,就是把以前集中在李春花手里的东西分出来。 她现在还是陆家人,也能从李春花手里瓜分一部分。 林书雅就是用脚趾头去想,都知道李春花不高兴。 快乐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 她的快乐,李春花的痛苦。 所以今天她一定打扮得美美的,心情好好的,去见证这个重要时刻。 把陆朝南给她买的新裙子穿在身上,配上那双皮凉鞋。 林书雅在镜子跟前转了一个圈。 确实好看,衣服好看,人更好看,抬手把鬓角的头发顺到耳后。 林书雅出了门。 陆朝南一直在院子里等着。 看到林书雅的瞬间,有些愣神。 林书雅打小就长得白。 在村里一众孩子中间,白得像颗夜明珠。 长大后,五官长开,成了实打实的美人。 这件裙子,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制的。 领口上方,是纤长的脖颈,白嫩的皮肤上,没有任何的瑕疵。 三庭五眼,浓眉红唇,鼻梁高挺,陆朝南觉得,电影里的那些演员都差她一点。 裙子腰身微掐,盈盈一握,下摆散开,长度刚好到膝盖。 纤细的小腿,笔直雪白,看得他血脉贲张。 凉鞋的尖端,脚趾粉嫩圆润,陆朝南心跳加快,眼神直愣愣的看着林书雅,不忍错开。 这衣服,应该只穿给他一个人看。 “不走吗?” 林书雅人都走到了院门口,看到陆朝南呆愣在原地,出声提醒。 陆朝南回神,大步走到林书雅身边,和她并肩前行。 眼睛时不时落在林书雅身上,陆朝南低声道:“这衣服你穿着好看。” “谢谢夸奖。” 村里向来没有秘密。 陆朝南一家要分家,一早就在村里传开了。 俩人从村里走过。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陆朝南还是很在意林书雅的。 再结合之前发生的事情,大致拼凑出了真相。 陆家人趁着陆朝南不在家,欺负林书雅,还想撺掇陆朝南离婚,吃林家绝户。 没想到陆朝南喜欢林书雅,转头用分家来给林书雅出气。 村里谁不知道,陆朝南和林书雅,不是亲兄妹,但比亲兄妹还要亲。 从小到大,林书雅在外受了委屈,都是陆朝南出面的。以前村里谁见了林书雅不得客客气气的。。 也就是这两年,林书雅没了爹,又嫁了个不回家的男人,村里人便以为她没了依靠。 一时间,欺负过林书雅的人,都有些战战兢兢,生怕陆朝南再收拾他们。 村里人的反应,林书雅不知道,也没关注。 这会儿她已经到了陆家。 昨晚被告知分家,今天陆家人齐齐整整的在家里等着。 吃饭用的大桌子,被摆在院中间,大大小小的板凳围着桌子摆开,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林书雅出现,立马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今天是大场面,所有人都穿上了最体面的衣服。 但他们的最体面,在林书雅的对比下,秒得连渣都不剩。 都是差不多的年纪,看林书雅,穿衣打扮比城里人都洋气。而她,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去年买的,因为舍不得穿,买回来压箱底。 昨晚拿出来的时候,衣服上还都是褶子。 她铺在床褥底下压了一个晚上,褶皱印子还若隐若现。 柳叶青有些气不平,开口问道:“二嫂现在也是有钱了,新衣服想买就买。” 林书雅知道她在阴阳自己,也不生气,拿捏着腔调,佯作苦恼道:“嗯,你二哥这次回家给我买的。 我说家里的衣服够多了,不用买了。你二哥不听,非说男人养家,就是图自己媳妇穿得好,吃得饱。 看中了这身衣服和这双鞋子,他眼睛眨都不眨就掏钱。” 柳叶青后悔,她就不该张嘴,让林书雅逮到了炫耀的机会。 人比人,气死人。 都是嫁进了陆家,林书雅凭什么过得比她好。 柳叶青回头,看到了呆坐在一边的陆朝西。 都怪男人,不争气。 她手往后伸,掐着陆朝西腰上的软肉拧了一把。 到底以前太年轻,被两句花言巧语骗了。要是再给她一个选择,她一定选那种有钱的。 陆朝西吃痛,但对上柳叶青的眼神。 敢怒不敢言。 很快,人到齐了。 陆丰年是主见证人,他按照惯例,说了一套官话。 以后刘雨来负责清点家里的资产,何必安负责记录。 分家可不是简单的把钱一份,房一分。 吃喝拉撒睡,一切公有用品都得拿出来清点分配。 大到桌椅板凳,小到锅碗瓢盆。 摆满了整个院子。 持续了三个小时,太阳都正当头了,家里的一应用具,才勉强分出来。 最后剩下的,就是钱,粮,房。 陆丰年问道:“你家宅基地上现有建房五间,你们四兄弟一人一间,你妈留一间,有意见吗?” 话落,见没人说话,陆丰年就要下笔记录分配结果。 这时,吴丽霞开口了:“大队长,我有意见。” 家里房子听着不少,但面积都不大。我家朝东结婚早,现在有三个孩子,一间房根本住不下。” 陆丰年点头:“我看东西两侧还空着地,各盖一间房没问题。你们觉得小,可以自己商议一下,看这空地怎么划分。” 房可不是张张嘴说两句话就能盖起来的,需要钱。 砖,瓦,人工,都得用钱。 她家可拿不出钱来。 吴丽霞抬头,看向了陆朝南两口子。 第十九章 分家闹剧(二) 林书雅挑眉。 直觉告诉她没好事。 果不其然,吴丽霞随即开口:“老二单位在外地,常年不着家,他那屋平时都是空着的,不如分给我们。” 陆朝南现在的屋子,就是老大家的三个孩子住着的。 房正中间扯了一根绳,绳上挂了一块布,陆家媛住里面,陆家栋和陆家梁俩人住外间。 陆丰年只是见证人,怎么分还得看陆家人自己的意见。 所有人都看向了陆朝南两口子。 陆朝南坐姿挺拔,习惯性地腰背绷直,坐在板凳上,嘴角微扬,拒绝道:“不同意,按大队长说的,一家一间。” 他可没忘,回家第一天,陆家栋那个小白眼狼对林书雅的态度。 一个小屁孩懂什么。 他怎么对林书雅,绝对是受他爸妈影响。 这事他还没有来得及算账呢。 现在还敢舔着脸占他便宜,谁给他们的勇气。 吴丽霞不死心:“二弟,家栋他们是你看着长大的,反正你也不缺房子,林家五间房,你们两口子都住不过来,没必要跟我们抢这一间房。” 陆朝南冷哼一声:“林家有房子,那是林大队长有本事,自己挣来的。 “你们想要房子,刚刚大队长已经说过了,圈块地自己盖,别打我房子的主意。” 话落,李春花突然开口:“陆朝南,你这话什么意思?嫌弃你爹妈没本事,没给你们留下大房子? 这房子是我盖起来的,怎么分我做主,老二那间房给老大。” 林书雅一直当局外人看这场分家。 听李春花说完,林书雅的视线就转向了陆朝南。 陆朝南眉眼间都是忧色,周身都是孤寞的气息。 其实,在前面的物品分配中,他已经很让步了,锅碗瓢盆,床褥被子这些,他都没要,留给了陆家人。 可房不一样。 房就是家,这么大一个地方没有一间房是他的,意味着这么大一个家没有他立足的位置。 这事放谁身上,都会心寒。 一时恻隐心起,林书雅开口替陆朝南说话:“你这话让不知情的人听了,还以为陆朝南是外人呢。” 陆朝南小小年纪,替你撑起这个家,就算不论母子恩情,只谈利益,陆朝南这么多年给家里寄回来的钱,还不够他一间房吗? 做人得有良心,你们陆家是祖传的良心喂狗吃吗?一窝白眼狼。” 林书雅的指责,让其他人一时间噤声。 李春花恨恨地瞪了她两眼。 最后还是陆丰年拍板:“行了,就按一人一间房去算。老大如果想要住老二的房子,你们私底下自己商议。” 房子分配好了,接下来是分粮,不过这事没有异议。 家里的粮是秋冬按照工分分配下来的,量也就够家里人吃个温饱。 陆朝南有自己的定量,林书雅靠自己的工分分粮,能够养活自己。 而且用不了多久,他俩就又走了,粮食太多带不走,也是麻烦。 所以这点粮食,他们俩都不计较了。 最后一项是分钱。 李春花手里有多少钱,没人清楚。 这次她只拿出来了一百块钱。 平分到每家,就是二十块钱。 林书雅一点都没有客气,二十块钱装进了衣兜里。 陆丰年把最后一项记录好以后,今天的分家就到此结束了。 等家里所有人在纸上签了字,这家就彻底分开了。 这时,李春花又说话了:“还没有分完,还有一笔钱我没要回来呢。” 李春花抬头看着林书雅道:“林家还欠我们八百块钱呢?” 八百? 林书雅蹙眉。 虽然林大海是救人牺牲的,等找到人的时候,人早就没了。没有遗言,没有交代。 但是从林书雅十五岁开始,林大海就把家交给她管。 所以家里有多少东西,钱财情况怎么样,她心里有数。 李春花嘴里的欠钱,她之前可没听林大海说过。 林书雅没有急着反驳,“欠你什么钱了?有什么证据?” 李春花道:“村里人借个钱应急,哪来那么多讲究,就一句话的事情。” 八百块,不是八块。 依林大海的性格,这么大额的钱不会偷偷摸摸借,绝对会找个中间人见证,主动写欠条,签字按手印的。 李春花拿不出证据,更能证明这件事是子虚乌有。 林书雅追问道:“什么时候借的,借钱的时候都有谁?” 李春花抬了抬下巴:“钱是老二当兵走之前借的,借的时候没有外人在场。那时候你才多大,不知道很正常。” 林书雅抬头看向陆朝南,眼神询问他是否知情。 只见陆朝南突然露出一个有些悲凉的笑容,先转头冲着她摇了摇头。 随后开口,回应道:“妈,那时候咱家能拿得出来八百块钱吗?” 村里谁不知道,陆朝南去当兵,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家里穷。 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陆家有四个半大小子。 李春花养不活,需要有个人帮她养家。 陆朝南当兵,是林大海找关系办成的。 如果真要说有这份钱,那肯定也是陆家人送礼,让林大海走后门的。 李春花没有回应陆朝南,反而继续逼问林书雅:“林书雅,不能因为你爸人不在了,你就不认账吧。” 林书雅冷笑:“如果真是我爸借的,我自然认。但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难不成,随便来个人,说我爸借钱了,我就得还钱?今天有你八百,明天再来个人要一千?我不是散财童子。没证据的事情,我一个都不认。” 林书雅的态度坚决,逼急了李春花。 她猛地起身:“你爸一辈子的好名声就要断你手里了。” 人言可畏。 人死为大,李春花今天拿林大海的名声做威胁。 林书雅有些忍不住了。 不过她还没开口,陆朝南说话了。 “妈,你说的借钱那事,我知道。 两家人确实有借钱来往,但不是林家找我们借,而是我们找林家借的。 只不过,当初林大队长没答应你借钱的请求。” 李春花蹙眉,林书雅都不知道的事情,他怎么会知道? 第二十章 头一次听说卖儿子卖两次的 林大海告诉他的? 不会。 林大海待陆朝南,跟自己亲儿子一样。 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想出那主意。 而且林大海可是再三叮嘱过,不让她外传,所以林大海自己也不会说出去的。 李春花仔细盯着看了陆朝南两眼。 还是那张没人情的脸,无喜无悲,不气不恼。 只犹豫了一瞬,李春花继续怒声斥责道:“胡说八道,这钱就是林家欠我们的。胳膊肘往外拐的白眼狼,林家给你两口吃的,就忘了自己祖宗姓什么。早知道你这么不值钱,当初生下来就应该扔尿盆把你溺死。” 李春花这话,已经不是难听了。 林书雅都有些怀疑,陆朝南是不是捡来的。 陆朝南已经习惯了李春花偶尔的恶语,但每次再听到,还是心寒。 他闭上眼睛,沉默片刻后,再睁眼,眼底波澜不惊。 他没有再看李春花,转头朝着众人,开口解释借钱的事情。 “我爸去世前,我家盖了新房,之后没多久,我爸查出了重病。看病吃药,花销都很大。 在他去世时,家里已经欠下了八百多块的外债,这是村里人都知道的事情。” 那年头,好多人还在饿肚子,农村人家,没有谁家可以一次性掏出来那么一大笔钱。 八百块,是借了大半个村子,才凑出来的。 谁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我爸走后没多久,就开始有人上门要钱。那时候我们兄弟几个年纪都是半大,拿不出钱还债。 我妈当时候被催债的人逼急了,就找到了林大队长帮忙。” 后面的事情,陆朝南都有些难以启齿,他抿了抿唇,说道:“那时候我吃住都在林家,我妈跟林大队长说,只要他出八百块钱,就同意让我当上门女婿,以后我就是林家人了。” 话落,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李春花说这话,和卖儿子有什么区别。 一时间,同情的目光都落在陆朝南身上。 “那时候林书雅年纪小,林大队长也没有招上门女婿的想法,就没有答应。 不过他知道我家里的情况,还是帮了一把,让我妈写了欠条,按了手印,先替我们俩把债还完了。” 借条这事,陆丰年知道。 还是他看着按手印的,不过他不知道,这里面还有上门女婿的事。 不过这事已经过去了太多年,要不是今天说起来,他早就忘了。 所以陆朝南说的没错,借钱的人是陆家,不是林家。 陆朝南又道:“当兵之后,我每个月的工资,一部分寄给林大队长还债,一部分寄给家里养家。 后来,我把所有债都还清之后,林大队长把借条拿出来,当着我的面烧了,也说了上门女婿的事情。 他怕我妈有一天会把这事抖落出来,我从别人嘴里知道这事后难堪,所以提前跟我说清楚,让我有个防备。” 李春花听到这儿,咬着后槽牙,问候了林大海的祖宗十八代。 怪不得总觉得陆朝南对她这个当妈的有意见,原来是林大海在中间挑拨离间。 陆朝南抬头看着李春花,在她的脸上,只有愤恨,没有一点愧疚。 他永远记得,那天听林大海说这事时,他的反应。 一直以来,只听说过卖女儿的,第一次听说卖儿子的,还发生在他身上。 他当时候的第一想法就是去找李春花问清楚。 但是被林大海拦下来。 林大海觉得这事再翻出来,还是他受伤害最深,不如就这么过去。 只要李春花不提,就当没发生。 那些年,他在部队里拿命拼,只是为了多挣点,给家里人多寄点钱。 结果到头来,发现自己一开始就是被家里人推出来的牺牲品,一切都是笑话。 之后的几天里,他整个人都很萎靡,心劲儿都快没了。 如果不是林书雅开导,他这会儿估计已经退伍,浑浑噩噩的活着。亦或是在某次任务中牺牲,成了孤魂野鬼。 好在,他没了家人,有了林书雅。 陆朝南心思涌动,他抬眼看向了林书雅。 此时,林书雅也在看着他。 原书中,没有这一段的剧情。 不过陆朝南和家里的关系,原本是不亲近。后来在女主的努力下,陆家人的关系慢慢破冰。 在结局里,成了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也因为如此,女主被誉为“最值得娶回家的女人。” 林书雅摇摇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去。 她和陆朝南对视,看到了他的脆弱,本能的升起一起心疼。 可很快,理智占据上风。 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 大部分男人好像对上门女婿这事很介意。 或许,这件事就是陆朝南的逆鳞。 他记恨李春花,记恨林大海。 所以他在原主最痛苦的时候,提出结婚,之后再抛弃,就是为了报复。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陆朝南这种抛妻杀妻的人,不值得心疼。 呼吸间,林书雅给这件事下了定义,她移开视线,继续旁观陆家人的闹剧。 陆丰年开口,主持公道:“李春花,这事是不是朝南说的那样?” 李春花不死心的狡辩:“是,林大海不让陆朝南做上门女婿,所以我们自己还清了欠款。 但是现在,陆朝南又娶了林书雅,当了林家的上门女婿,就得把钱还回来。” 一句话,成功让所有人无语了。 这是小时候没卖成,现在再卖一次。林大海借钱不说反欠了债。 陆朝南气极反笑:“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成了上门女婿?” 李春花掰着手指头细说:“你每次回家,进家门绕一圈后,就去了林家,还不是因为你把林家当成自己家? 你媳妇儿都骑在我头上拉屎撒尿了,你还护着她。 现在分家,就分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你不把自己当陆家人看,我们也不要你。 你就去做好你的上门女婿。” 李春花还没说完,就被林书雅打断了:“你别造谣,我没有随地大小便的习惯,你头上那丁点地盘,不够我拉屎撒尿。 你们嫌陆朝南不回家,家里有他住的地方吗? 我和陆朝南结婚,是在我爸去世之后,而且是陆朝南提出的领证,没有上门女婿的说法。 你别胡咧咧,坏我爸名声。” 第二十一章 陆朝南道歉 陆朝南做不做上门女婿,林书雅不在乎。 但是林大海的清名不能坏。 李春花这种经常倒打一耙的人,指不定说出点什么不着调的话。 她抢先开口,让李春花无话可说。 如她所料,李春花气得嘴唇发抖,愣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陆丰年已经搞清楚情况,拍板分家正式结束。 没有李春花打岔,其他人很快在分家协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自此,陆家就要各过各的了。 陆朝南把陆丰年三个人送到门口。 先表示了感谢,随后邀请道:“叔,晚上去我家吃饭。” “行” 陆丰年挥挥手,让刘雨来和何必安先走。 等人走远了,他才语重心长地叮嘱道:“你妈那人不着调,有些话你别放心上,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你老丈人去世前,一直都很看好你。村里人都说你和书雅结婚,是被她拿恩情逼迫,是与不是你心里清楚。 作为过来人,我就给你一句话。日子是自己过的,别受外人影响。” 陆朝南明白他话里的暗示,应道:“叔,没有我老丈人,就没有我陆朝南的今天。这大恩大德,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至于和书雅结婚,也是我主动提的,没有逼迫的意思。如果以后有人再说起这事,还得麻烦大队长帮忙说两句。 说实话,如果我老丈人还活着,我和书雅一定不会结婚。不是因为我不愿意,是我老丈人不会同意。 他一直觉得我年纪太大了,作为军人,没法看顾家里,书雅是他宠大的孩子,跟我结婚注定要受委屈。 我俩的情况,我心知肚明,所以我一定会对书雅好,让我老丈人九泉之下也能安心。” 林大海对他有提携之恩,陆丰年不能报答林大海,只能多照顾点林书雅。 陆朝南这么说,他就放心了。 陆丰年离开后,陆朝南返回到陆家。 他俩没分到多少东西,一个箩筐就装完了。 林书雅已经把东西都装好了。 陆朝南背着箩筐,和林书雅一起回家。 这个点没吃饭,林书雅的肚子早就开始抗议了。 她一进门就直奔厨房。 晚上要吃席,中午就简单吃一点。 下一把面条,加点油盐酱醋,打两个荷包蛋。去菜园子里揪了点青菜,洗干净扔锅里。 陆朝南把箩筐里的东西都归置好后,走进厨房时,林书雅已经把面条盛出来了。 林书雅是真的饿了。 吸溜着面条,听到陆朝南的脚步声,只抬头看了一眼,伸手指了指对面的碗后,低头继续吃面。 林大海当兵出身,对林书雅很宠爱,但规矩也是抓得很严。 吃饭不能磨叽是铁律。 所以一碗面条,没一会儿就只剩汤了。 陆朝南看她吃得香,自己心里也开心。 吃得差不多后,陆朝南主动提起:“今晚请大队长他们来家里吃饭,我顺便想请赵全德他们也一起。” 林书雅知道,陆朝南说的是他玩得最好的那几个,每次回来,他们都会聚一聚。 晚上吃饭的食材,是陆朝南自己打回来的,晚饭也是他动手做。 她就是一个蹭饭的,没有任何意见。 “嗯,你自己安排就行。” 陆朝南问道:“村里你有没有玩得好的,要不要一起邀请?” 林书雅今年二十了,和她一样的年纪,女孩子们都嫁人了。 她那些曾经玩得好的,都嫁去了别的村子,只有逢年过节回来走走亲戚,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说起这事,林书雅有些失落。 真的是年纪越大,朋友越少了。 细算起来,来往还算比较密切的,就只有田淑芬了。 林书雅对田淑芬这个人的感情,是有些复杂的。 田淑芬为了一个村小的名额,就生了害她的心思。这种背刺行为,林书雅是无法接受的。 但是在原主的记忆里,在林父去世后的这两年里,田淑芬护过她好几次。 有恩有怨,恨不起,也处不来。 林书雅轻叹一口气,摇头:“暂时没想到。” 陆朝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以前林书雅可是招朋引伴,能召集很多小姐妹的,现在连个玩伴都没有了。 想到之前赵全德透露的消息,他觉得肯定是那些流言,让村里人误会了林书雅,孤立了她。 想到这些,陆朝南突然起身,走到林书雅身边,伸手环抱。 他突然的举动,让林书雅一时间有些愣神,身体僵硬地坐在凳子上,有些结巴的问道:“你……你怎么了?” “对不起,谢谢你。” 没头没尾的两句话,让林书雅更加迷茫了。 “那个……麻烦你,说清楚点行吗?我没听懂。” 林书雅说着,挣扎着从陆朝南怀抱中脱身,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天太热了,搂搂抱抱的,身上出汗难受。” 陆朝南伸手把板凳拉近,坐在离林书雅一胳膊远的地方,手搭在林书雅的手背上。 “我没想到两年前的突然离开,会对你造成那么大的影响,是我考虑不周到,我给你道歉。” 林书雅道:“没事,你也不是故意的,任务为先,我理解。” 陆朝南摇头:“任务紧张,但是说句话的时间肯定有的,主要原因还是我没有为你着想,以后我会改掉这个毛病。” 他愿意认错就认吧,林书雅不再争辩。 陆朝南继续道:“今天你帮我说话,我谢谢你。其实,这么多年,我早就对陆家人冷心了,分家也算是扯清了最后一点关系,以后你就是我唯一的家人。” 陆朝南说得诚挚,林书雅这个时候就不泼冷水了。 煽情的话听完,林书雅回神,她能感觉到,陆朝南的手上,老茧很多。 他一个没有背景的人,年纪轻轻站在现在的位置,一定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 林书雅倒不恨他,毕竟还没有经历那些悲惨的剧情。 念及林大海的教养恩情,就算离婚,他俩也不一定会老死不相往来。不做夫妻,以后以兄妹相称。 俩人以后只维系表面的礼貌情意就行。 “林书雅。” 院子里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林书雅借机起身出门。 看到了田淑芬, 第二十二章 恶有恶报 林书雅抽身离开,厨房里只剩下陆朝南一个人。 他转头,隔着窗户,看向院子里对面而立的两个人。 林书雅的疏离,他能感受得到。 刚刚在他环抱的瞬间,林书雅整个人身体僵硬,那是防备的表现。 可两年前,他离开前一晚,林书雅还窝在他怀里,说等他回来。 这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她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陆朝南百思不得其解。 林书雅没有让田淑芬进屋,俩人就在院子里说话。 陆朝南在厨房里能听到她俩的声音。 田淑芬先开口:“书雅,我今天来是想给你道歉的。 因为我的私念,给你造成了麻烦,对不起。 如果因为这事,陆朝南对你有误会,我可以替你解释作证。” “他没有误会,不劳烦你了。你的道歉我收到了,但是我不会原谅你的,我不会让你有第二次害我的机会。” 一次不忠,终生不用。 在同一个人身上栽倒两次,那就是蠢。 田淑芬:“我理解,我也不想欺骗你。说实话,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我需要为我自己考虑,为我的孩子考虑,我需要村小那份工作。” “嗯,道不同,不相为谋,以后我们没必要再联系了。” 俩人谈的不欢而散。 陆朝南看到林书雅进了屋,田淑芬也转身离开。 他匆忙起身,追了出去。 田淑芬看到拦下他的男人,有些惊讶:“陆朝南,你找我有事?” “听人说这两年林书雅和你走的比较近,我想了解一些林书雅的事情。” 林书雅现在的态度很明确,不想和他有太多的交集,更不会主动提起她的情况。 他想解开林书雅的心结,需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只能曲线救国,从其他人入手。 田淑芬指了指旁边大槐树下阴凉处:“去那儿说。” 虽然俩人结了梁子,但田淑芬还是希望林书雅能过得好。 走到阴凉处,她主动说起:“书雅从小被林大队长保护的太好,没吃过苦,她对林大队长的依赖心很重。 两年前,林大队长突然离世,对她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那段时间,林家人找茬,还想抢她的房子。在她情绪最崩溃的时候,你出现了,震住了那些不怀好意的人,也成了她新的依赖。 从那时候开始,你在她心里的地位,仅次于林大队长。 你隔天就离开,两年没有音讯。这两年,她开始学着长大,自己独立,现在的她已经能够独当一面。 你走之后,村里人说什么话的都有,再加上你家里人都是看热闹的心态,不仅不帮,还常落井下石。 她不喜欢你家人,可能对你也有了怨气。” 陆朝南觉得,现在的林书雅对自己,不是一点怨气那么简单,她现在巴不得自己离得远远的。 从田淑芬这儿,陆朝南没有拿到有用的信息。 陆家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田淑芬也有耳闻,她猜想道:“陆朝西虽然人不怎么样,但是有一个优点,对媳妇儿好。 不管柳叶青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无条件的相信。对比之下,书雅心里有落差,会难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书雅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你要真心对她。” 和田淑芬聊完,陆朝南回了家。 他大概知道了,他俩之间的问题主要在于他的缺席,以至于林书雅对她没了信任。 田淑芬有句话说的对,哄媳妇儿这种事,还得和陆朝西看齐。 陆朝南和田淑芬的对话,林书雅一概不知道。 她现在要做的,是为去京市做准备。 原本陆朝南这次回家,有半个月的假期。 现在分家结束,她也答应跟着去京市,所以没必要等到半个月之后再出发。 她提前准备,等拿到介绍信后,就能买票去京市了。 当晚,饭桌上,酒过三巡。 陆朝南提起了林书雅随军的事情,陆丰年满口答应。 林书雅是陆朝南在这个村里最后的牵挂了。 林书雅也跟着离开,以后陆朝南回来的次数也不会太多。 吃饭的人都心知肚明,酒都多喝了两盅。 一直喝到半夜,才散了。 林书雅怕节外生枝,第二天就主动去找了陆丰年,盯着他开出了介绍信。 盖了公章,介绍信正式生效。 林书雅揣着介绍信回家,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被赶出来的陆朝西和柳叶青。 俩人脸色灰败,看到林书雅,柳叶青翻了两个白眼。 林书雅没和他们搭话,抬脚进家门。 不过,她没有回自己的屋子,而是去了东房。 这次陆朝南回来,林书雅第一次踏足他的地盘。 陆朝南是个爱干净的人,屋里收拾的很整洁,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 林书雅很少闻这种味道,鼻子有些发痒。 捏了捏鼻翼,她道:“以后别在屋里抽烟,把家具都熏上烟味,不好处理。” 陆朝南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抬手把手里的半截香烟,扔进了烟灰筒里:“我立马戒烟,以后再也不抽了。” 林书雅把随军报告还给了他:“介绍信开好了,我们什么时候走?” 陆朝南不明白为什么林书雅会迫切的离开村子。 但现在在他这儿,林书雅最大。 “我明天去车站看看车票,买到什么时候的票,就什么时候走。” 这个年代,买车票,需要一大早到售票口排长队买。 陆朝南去买,林书雅就不操心了。 正事说完,她随口问道:“陆朝西他俩来干什么?看他们走的时候不高兴?” “之前说好的分家后把录取通知书还给他们,他俩来拿东西的。” 按道理,那录取通知书应该是高兴事,林书雅刚刚没从他俩脸上看到高兴。 “可我看着他俩走的时候脸色不好。” “嗯,之前我打牌赢了六十块钱。那些人觉得是我和老三联手坑他们的。现在他们逼着老三还钱。 他俩今天上门,是想让我出这六十块钱,但是被我拒绝了,所以走的时候不高兴。” 之前陆朝南把钱交给她的时候,她就猜到了会有这回事。 真是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柳叶青遭到了报应,林书雅心里高兴。 哼着小调,主动下厨,算是给陆朝南的奖爽。 林书雅的好心情,陆朝南第一时间发觉了。 他好像掌握了追妻密码…… 第二十三章 到达京市 林书雅要跟着陆朝南去京市,这个消息很快就在村子里传遍了。 再加上陆朝南有意推动这件事。 林书雅逼婚的流言不攻自破。 在林书雅期待去京市的日子里。 另一件麻烦事也随之而来。 林家的五间房,是香饽饽。早就有人想打房子的主意了。 林书雅要走,之前被陆朝南压下去的那些人,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不过这一次,不只有林家的远近亲戚。 陆朝东两口子,也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不过没等林书雅出面,陆朝南就把所有不怀好意的人都打发走了。 征得林书雅的同意后,房子的钥匙最终交给了赵全德,由赵全德负责打理,免得荒废了。 陆朝南这几次处理事情的态度,让林书雅对他的印象稍微有所改观。 虽然他三观不怎么正,但是能力不错。不过想想也是,如果陆朝南是个草包,女主砸再多的资源也是白搭,所以打铁还需自身硬。 林书雅是个慕强的人,对于强者永远保持敬佩之心。 林书雅态度的微妙变化,陆朝南敏锐地捕捉到了。 实践出真知。 经过验证,他总结出了一条正确的追妻路线忧媳妇之忧,做合格的贤内助。 三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村里去京市,要先坐客车到县城,再转火车去省城。 省城中转可以休息四个小时,之后搭上去往京市的火车。 绿皮火车,时速不超六十公里。 这一趟行程下来,有三十个小时需要花在路上。 长途旅行,每一次出门都是折磨。 唯一的好消息,是陆朝南买到了坐票。 纵然心里已有准备,林书雅踏上绿皮火车,还是被惊了一下。 这个年代的人,节俭的想法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坐火车出门的多是远行的人,行李带的也多,不少人还背着铺盖卷。 有了行李加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 厕所在车厢连接处,去一趟要穿越重重人海,穿梭在人海中,行进艰难。 为了少去几趟厕所,林书雅都没敢多喝水。 在陆朝南的庇护下,林书雅这一路的行程异常顺利。 下了火车,陆朝南开口:“家属院那边暂时还不能入住,但招待所随时可以入住,我带你先去招待所办理手续。” 林书雅答应来京市,但没有想过随军,跟着去家属院去住。 但现在说这事,好像有点卸磨杀驴,过河拆桥。 林书雅的良心有些隐隐作痛。 脑瓜子一转,给自己想了一个非常好的借口:“我头一次来京市,想多转转。你们单位地处偏远,住在单位招待所去哪儿都不方便,我想先在市里住几天。 你要是工作忙,你可以先回单位,等我逛完了想逛的地方,再去找你?” 说完,林书雅就和陆朝南对视上了,锐利的眼神,好像能看穿她的心思。 她不自觉地低头,避开了陆朝南的视线。 “你第一次来京市,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出去玩。我还有几天假期,可以陪你。” 怕林书雅多想,陆朝南又道:“我两年前调职到京市后,没多久就出任务去了。也还没有看过京市的风景,这次借你的光,一起去看看。” “行。” 来京市,第一站必去的,一定是广场。 坐上公交车,经过十多站后,看到了广场的影子。 舟车劳顿,今天是没有精力去逛广场了。 就近找了一个招待所。 招待所的前台,穿着深蓝色的制服。 她们身后的墙上,挂着招待所的价格。 到底是首都,物价比其他地方要高。 陆朝南站在林书雅身后,看她盯着价格单发呆,低声讲解道:“多人间就是大通铺,一般八到十个人一间。 四人间是两张上下床,一个屋里四个人。 单间就是一个人住,一张床,双人间是两个人,两张床。” 和陌生人睡一张大通铺,林书雅没有办法接受。 四人间也不行。 只剩下单人间和双人间了。 双人间一间八块,她和陆朝南住刚好,两张床互不打扰。 单间一间五块,两间就要十块。 林书雅现在手里有一千五百多块,但在京市这地方,干什么都要钱。 一千多块经不起花,她想做生意,还得留够本钱。 该省的地方,还是得省。 林书雅转头商议道:“咱俩定一个双人间,行吗?” “行”,陆朝南说着,直接把结婚证和介绍信,放在柜台上。 他的动作快得像是演练过很多次了,生怕给晚了,林书雅后悔。 核对过结婚证,陆朝南掏了八块钱,他们拿到了钥匙和用品。 用品是一个陶瓷盆,盆里放着搪瓷缸子和牙膏,一个洗干净的毛巾。 房间在三楼。 找到了他们的房间,推门进去后,林书雅表示很满意。 这个单间带窗,从他们这个方向,能看到广场。 “你说,明天早上我们从这儿能看到升旗吗?” 林书雅上辈子忙忙碌碌,没去过京市,更没看过升旗。 这辈子有机会,她得弥补一下自己的遗憾。 陆朝南站在窗户前远眺:“你视力好的话,应该没问题。要不我看看有没有商店卖望远镜?我给你买一个。” “你可以不说话。” 距离太远,旗子看上去就是的点。 林书雅冷哼一声,转身去了旁边的凳子上坐下。 “广场升旗是按着太阳升旗的时间算的。现在每天四点多天就亮了,升旗那时候也会开始,你不累的话,明天可以起大早去看看。” 在火车上的这两天,林书雅感觉腰背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明天四点,她绝对起不来。 “下次吧。” 林书雅躺倒在床上:“明天睡个自然醒,然后去广场看看。你要是有其他的游玩计划,可以一个人去。” “没有计划,我跟着你。” 陆朝南已经打定主意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要珍惜时光,每天和林书雅寸步不离。 她不是吃软不吃硬嘛,他就靠软磨硬泡,让她回心转意。 陆朝南的“险恶用心”,林书雅一概不知。 她闭上眼睛。 前世,她打工期间,认识一个人,那人说,她人生的第一桶金就是在广场挣的。 八十年代的广场,是游客最喜欢的地方,客流量大,小本买卖的利润比正经单位上班的人挣的都多。 她明天去广场,主要还是为了找商机。 第二十四章 要挣老外的钱 林书雅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天中午。 她醒过来的时候,屋里暗沉沉的,身体有些酸痛。 “几点了?” 声音有些沙哑得异常,嗓子还有些疼。 林书雅捏着嗓子咳了两声,感觉舒服了点。 一抬头,就看到了陆朝南递过来的水杯:“喝点,润润嗓子。” “这两天坐车赶路累着了,你昨晚后半夜突然发烧。我给你喂了药,今天上午才退烧。” 林书雅接了杯子,里面的水温度正好,嗓子湿润过后,果然舒服了很多,说话也不再沙哑。 “你照顾了我一个晚上?没有睡觉?” “嗯,现在感觉怎么样?要去医院看看吗?” 林书雅没那么脆弱,小毛病她素来都是等身体自愈的。 “不用了,昨晚谢谢你了。” 房间里,光线昏暗,林书雅低头,没人看得见她此刻的表情。 她上一次生病,还是在很多年前。 她一个人住,发烧到半夜,自己打冷哆嗦才醒过来。 没有人照顾她,她只能硬撑着身体,爬到客厅,从药箱里翻找出了一盒退烧药。 屋漏偏逢连夜雨,刚巧,那天家里连口热水都没有。 她干咽了退烧药,就近爬上沙发睡着了。 等再醒过来的时候,烧是退了,但她整理药箱的时候,发现那药已经过期一年了。 可能她真的是命大,没被毒死,还成功退烧了。 后来,她开始注重身体健康。 毕竟她孤家寡人一个,万一有点什么事,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灵,只能等死了。 她还不想死,得好好活着。 已经习惯了一个人面对各种问题的她,居然被人照顾了。 林书雅一时间也说不出来,自己是感动的?还是羡慕的? 毕竟自己用着别人的身体,陆朝南照顾也是照顾“林书雅”。 “是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陆朝南没有听到她的回应,开口问道。 林书雅回神:“没事了,就是刚刚退烧,身体有些无力。” 说话间,肚子咕噜噜叫了两声。 林书雅有些尴尬,问道:“有吃的吗?” 陆朝南起身,拉开了窗帘,阳光透过窗户,照亮了房间。 强光突然照射,她的眼睛有些不适应,林书雅眯眼看到桌上放着两个饭盒。 “我去附近饭店打的粥,温度刚好,你喝点。” 林书雅接过,小口抿着。 她注意到了陆朝南的黑眼圈:“我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你睡会儿吧。” 陆朝南昨晚本来是睡着了。 半夜听到有呻吟声,醒了过来。 打开电灯后,看到隔壁床的林书雅全身发抖,是发烧了。 大半夜的连个买药的地方都没有。 陆朝南只能打湿了毛巾,一遍又一遍地给林书雅擦额头、手背、脚来降温。 一直等到早上,周围的诊所开门,陆朝南托前台跑腿,买了一盒退烧药。 确认林书雅真的没什么问题后,陆朝南上了床。 “那我睡会儿,有什么事你喊我。” 陆朝南倒头就睡,一只手搭在脸上,挡着眼睛。 一只手枕在脑后,仰面朝天,睡得极其板正。 林书雅喝完了饭盒里的粥,小心翼翼下床,把饭盒放回到桌上,顺便把窗帘拉好。 “怎么了?” 窗帘滑动的声音,惊醒了陆朝南。 他半睁眼睛,警觉地问道:“怎么了?” “没事,我拉窗帘,方便睡觉。” 她重新回到床上,听到陆朝南平稳绵长的呼吸后,松了一口气。 半个救命之恩了。 欠他的人情越来越多。 看来自己得加紧把挣钱的事情提上日程。 等离婚的时候,多分给他点钱,报答恩情。 想到这儿,林书雅豁然开朗。 林书雅再次躺下,很快也睡着了, 次日,林书雅的身体大好。 一早起床后,俩人一起去了广场。 这个天气,真不是游玩的好时候,太热了。 他们在广场绕了一圈,又去后面的宫城看了看。 幽幽宫门深似海。 宫城的建筑没有被层层保护,林书雅还去龙椅上坐了一会儿,体验了一把君临天下的感觉。 整个宫城,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很多。 看林书雅盯着外国人看,陆朝南低声提醒道:“今年年初,我们和阿美莉卡建交了,所以有很多外国人来游玩。” 林书雅点点头。 从故宫出来后,林书雅没有急着回招待所。 踱步去了对面的一条街。 街道两边,是摆摊的小商贩。 卖的东西五花八门,有卖手工艺品的,也有卖吃的喝的。 走了这么长时间,林书雅觉得有些口渴了。 她扫了一眼,这条街上,卖茶水的不少。 随意挑了一家,林书雅落座。 茶水摊子很简单,三个烧煤球的火炉上,各放着一把壶烧开水。 桌上有几个茶壶,水烧开后,便倒进茶壶里。 一碗茶两分钱,谁交了钱,就有人给他倒茶水。 林书雅给了四分钱,要了两碗。 茶就是很普通的茶,因为泡的时间太久了,都没有了茶香,不过倒是解渴。 林书雅喝着茶水,眼睛一直观察着周围。 隔壁桌上,三个外国人喝了三碗茶水,临走前,还在碗底下放了一张钱。 林书雅瞬间领悟,小费文化。 所以还得赚外国人的钱,一来给的多,二来还能给国家做贡献,创造外汇。 这种天气,只解渴是不够的,得解暑。 林书雅喝完了茶水,又往前走了几步。 她注意到,摊贩中间,有一个人守在自行车旁。 自行车的把手上挂着牌子,上面写着“买雪糕”三个字。 林书雅正好热得难受,走过去问价。 付了钱后,林书雅才注意到,自行车后座上,一个盒子样的东西,用棉被裹得严严实实。 把棉被层层打开,里面放着的就是雪糕。 棉被保温隔热。 这么热的天气里,雪糕箱子还能冒出冷气。 都是同一个品种的雪糕,林书雅随便挑了两根。 这么热的天,谁不想急头白脸地吃点凉的降降火。 林书雅吃到一半,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有卖茶的,有卖冰棍的,还有卖汽水的。 不同于中国人自古以来喜欢喝热水的养生习惯,外国人最爱吃冰。 所以可以将饮料和冰块组合在一起,可以吸引那些老外。 第二十五章 摆摊卖冰汽水 林书雅喝过汽水,总感觉有一股子糖精味,她喝不惯。 她刚刚沿路走过来,看到几个卖汽水的小商贩,大概打听了一下价格。 北冰洋,大白梨汽水,玻璃瓶装的,一瓶要一毛五。 从国外引进来的可乐,更是天价,一瓶四毛五。 这条商业街上,卖什么的都有,种类繁多。 她想挣钱,必须另辟蹊径,卖点别人没有的东西。 林书雅很快想到了冰汽水。 汽水她会做,但冰块不好搞,她需要买一台冰箱。 冰箱属于大件家电,目前供应量很少,有钱有票都不一定能买到。 林书雅有些难受,她的赚钱大业,难不成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 林书雅突然有些泄气,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见状,陆朝南凑近问道:“你也想摆摊?” 猛然回神,林书雅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刚刚你从街头问到街尾,东西一样都没买。” 陆朝南这点侦查技术还是有的,林书雅不止问了商品价格,还打听了摊位的情况,很明显在了解行情。 如果只是买个东西,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劲。 “你知道现在的政策已经不一样了吧,摆摊也能大大方方的摆了。而且这条街上,一半的摊子都是知青们干的,他们背后还有街道办支持。” 知青回城,城里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安排。 很多人赋闲在家,时间一长,肯定会生乱。 为了治安安全,街道办非常鼓励知青们自力更生。 这些都是林书雅刚刚从摊贩们嘴里打听出来的。 大会结束,时隔半年,京市就能发展出一条商业街。简单的大碗茶都能挣钱,给数十个知青提供工作。 而就在她们来京市那天,在去车站的路上,林书雅还看到一个因为违规交易被抓走的人。 在京市,小鱼也能吃到虾米。 所以,她一定要留下来。 “以前在村里,我是计分员,每天能挣工分,年底分到手的粮食,能养活自己。 但是现在来了京市,我什么都做不了,你知道我不是那种可以心安理得吃白食的人,所以想给自己找点事做。” 摆摊在街道上,风吹日晒,也很辛苦。 陆朝南不忍心林书雅受这种苦:“我现在每个月的工资足够咱俩生活得很好了,你不用受那份罪,以后我养你。” 养? 我养你的承诺,往往到最后会变成我养了你的埋怨。 林书雅永远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困境。 她婉拒道:“我爸从小就教我,靠山山倒,靠人人跑,我不能完全依附你。” 林书雅再次提起了离婚:“之前我们约法三章过,等你回了部队就打离婚报告,等报告批复下来后,咱俩离婚,以后就没有关系了,再花你钱就更不合适了。 我需要一个能支撑我在京市立足的工作,能养活自己。而且,我离开村里的时候,雄赳赳,气昂昂。可不想一个月不到,灰溜溜地跑回去,多丢人。” 林书雅打小就好面子,陆朝南知道。 他道:“单位每年都会给军属解决工作问题……” 林书雅不等他说完,开口打断:“你们单位有多少军属随军?这里面又有多少人现在还没有工作,排队等着安排?僧多肉少,你觉得我进去后多久能被安排到工作?” 陆朝南一时无言,林书雅说的没错,现在单位里工作太紧缺了。 前段时间,空出一个洗碗工的岗位,几个军嫂竞争。 争执时,有两个军嫂直接打起来了。 单位不能直接惩罚军嫂,所以让他俩的丈夫回家写检讨代为反思。 陆朝南是听两个受了罚的战友说起这事的。 “我们不给单位添麻烦,自力更生,单位应该支持的”,说到这儿,林书雅莞尔一笑,“你们单位福利好,有没有发过冰箱票?” 陆朝南眼底闪过一丝狐疑。 他知道冰箱这个东西,是因为单位食堂有一台,他见过。 林书雅一直生活在村子里,冰箱这种东西,县城都没有,她怎么会知道。 心里疑惑,陆朝南问道:“你知道冰箱是干什么的吗?” “当然,冰箱可以冻冰块”,林书雅怕陆朝南不懂,给他解释道:“冰箱是通过压缩机工作,可以维持内部温度很低,甚至可以降到零下。 你想想,这种天气,热得人要冒烟了,这个时候如果有一杯冰凉透心的汽水给你喝,你想不想要?” 陆朝南能听得出来,林书雅对冰箱是非常了解的。 她在哪儿见过冰箱? 疑惑在脑海中一闪而过,陆朝南注意力都放在她最后一句话上。 “所以你想要用冰箱制冰,卖冰汽水?” 林书雅连连点头:“是,但批发汽水卖,利润太低了。我打算自己制作汽水,然后加冰块卖。” 陆朝南再次刷新了对林书雅的认识。 她好像和记忆中的那个小丫头不一样了,有主见,有想法。 陆朝南直盯着林书雅,看起来人还是那个人啊。 也许,是开窍了? “你能不能帮我搞到一台冰箱?” 林书雅打断了他的思绪。 回神后,陆朝南开口:“我找人问问。” 冰箱的事交给陆朝南做,她放心。 这会儿她已经彻底没有了心思逛街,直接拉着陆朝南回了宾馆。 找前台要了一支铅笔和几张纸,林书雅开始规划起了接下来的安排。 她打算就在广场附近摆摊,省时省力,最好可以住在附近。 每天住旅馆太贵了,她现在需要租房。 对于林书雅的想法,陆朝南一点都不意外。 可林书雅在外租房,他在单位,俩人和异地没有区别。 他还指望着同住一个屋檐下,哄林书雅回心转意,打消离婚念头呢。 “刚刚我注意了一下,这附近的房子,都是大杂院,一个院子里可能住着十几户人家。 这种房子,自己住都紧张,不会有人往出租的。” “先找找呗,万一找得到呢?” 鼻子底下长着嘴,林书雅相信事在人为,“明天开始,我就不去玩了,挨家挨户敲门打听。” 看林书雅正在兴头上,陆朝南没有泼冷水。 反正他也闲着没事干,就陪她两天。 能找到自然好,找不到正好可以带她回单位,住家属院。 第二十六章 大妈只想挖墙脚 林书雅花了半天的时间,罗列好了接下来需要准备的东西。 做汽水的主材料,小苏打,柠檬,糖,白醋。 装汽水用的玻璃瓶,还有大桶,国营商店要是找不到合适的,她还需要去找商家定制。 另外还得买一辆三轮车,用来搬运摆摊用的东西。 零零总总,列了一张纸,她简单估了一下价格,保守估计,得三百块的投资。 而且在现在这个计划经济的时代,很多东西光有钱买不到,还需要票。 她需要去找票贩子买票证,有些稀缺的票证,快和商品一个价格了,这样一来,成本价几乎要翻倍。 六百块钱,差不多一半的身家都得花出去。 林书雅现在明白了,为什么李春花知道自己找她要钱时,眼睛里的怨气那么重。 从兜里往外掏钱,太扎心了。 尤其是她这种财迷。 心疼归心疼,但这些投资是为了挣大钱。 经过一个晚上的养精蓄锐,第二天林书雅又精神饱满了。 林书雅今天要去找房,陆朝南主动提出陪她。 这个年代,安全性很高,但毕竟是陌生的地方,有个人陪着,自己心里有底。 林书雅没有拒绝陆朝南,为了表示感谢,吃早饭的时候,她还特意替陆朝南付了钱。 从国营饭店出来,俩人直奔胡同。 一进胡同,林书雅能感觉到浓重的生活气息。 胡同口,一群大爷在下棋,时不时传来叫好声,小孩子们在自家院子门口玩耍,跳皮筋,踢方块,玩得不亦乐乎。 林书雅和陆朝南,俩人长相俊逸,气质出众,一出现也引起了胡同里的人注意。 一路走过去,胡同里的院门都敞开着,路过门口,往里面扫一眼,就能看到院里的情况。 从院门到院里,空间极致利用,各种杂物堆积。 院子正中央,有私盖的小房子,把原本开阔的视线堵得死死的。 看到这种院子,林书雅直接略过。 偶尔碰上看着还空点的院子,林书雅进去问了一嘴,如她所料,没房。 连着看过了八条胡同,几百个院子,愣是没有一个合适的。 脑门上的汗珠子,顺着脸颊往下流淌,林书雅叹了一句,钱难挣。 林书雅静立在胡同口,这一条街,还有四条胡同没去,最后的希望了。 “同志,看你眼生,不是我们胡同里的人吧?” 陆朝南去了茅房,林书雅这会儿一个人。 听到声音回头,看到了一个笑得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 突然被搭讪,警惕心提起,林书雅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没有回答。 “我在这胡同住几十年了,周围的人都认识,以前没有见过你。你是谁家的亲戚?来探亲的?” 这种胡同里的老住户,就是万事通,可以找她们打听有没有空房出租。 林书雅搭话道:“不是,我想在附近租房,所以来实地看看情况。” “租房?”季清菊摇头:“你是外地人吧?我们这胡同在皇城根底下,以前是大官的住处,是好地方。” 后来被分给我们老百姓,一个院子里住着十几户人家。我们自己都嫌房子小,不够住,更不可能出租。 你要想租房,可以往远处走,搭二路公交,十多站的地方,有个叫公主坟的地方,那一块人们院子都大,房子多,估计能租房子给你。” 林书雅昨天顺手买了一份京市地图,知道公主坟在什么位置,距离广场差不多十公里,蹬三轮车开来回得两个小时,太远了。 “我打算在广场摆地摊,住在公主坟不方便。” 以前,人们看不上摆摊的人。 现在不一样了,都知道摆摊挣钱。 季清菊打量着林书雅,笑得一脸慈祥:“摆摊不丢人,我们胡同好多知青回城,没有工作,都暂时去摆摊了。虽然摆摊收入不太稳定,但整体下来,不比上班的人挣得少。” 接着,她话口一转:“你如果真的想在这个地方住下来,我这儿有一个办法。” 林书雅听着有希望,追问道:“什么办法?” 季清菊清了清嗓子,问道:“看你年纪不大,一个人来这儿找房,应该还没对象吧? 我们这胡同里优秀的年轻男青年很多,如果你能结婚,成了胡同里的人,自然就不用发愁住处。” 上了年纪的人,就喜欢给人做媒。 季清菊家里有两个打光棍的儿子,她这两年一直发愁这事。 她倒是找了好几个,但他儿子都看不上。 尤其是家里的老二。 指定了要个高的,长得好看的。 今天碰到了林书雅,她看着绝对符合儿子的要求。 像林书雅这种外地姑娘,离家远,娶进门后没有娘家人打扰,能一心一意顾家,挺不错。 虽然没有稳定工作,是个短板,但能想出摆摊,也是上进人。 季清菊越想越觉得合适。 不过她不敢表现得太明显,怕把人家女同志吓跑了,半问半答道:“你喜欢文的还是武的?” 文的我们有十来个回城知青,还有个在中学教书的老师,都和你年纪差不多大。 武的我们有机械厂的职工,还有在部队当兵的,你也可以接触看看。” 说着,大妈从衣服兜里掏出来了一张照片:“这上面就是我儿子,他当兵拍的,我这两天正给他张罗相亲的事情。 他今年二十四,现在已经是排长了。他在单位受领导器重,发展潜力大。 他眼光高,就喜欢你这种长相好看的姑娘。我这个人思想很开放,只要他喜欢就行。我看你第一眼,就觉得咱俩有缘分,保不准以后就是要进一家门的。 对了,我们家就住在那个胡同,家里已经特地给他留了一间婚房,只要你俩领证,立马能拎包入住。 怎么样?你觉得合适吗?合适的话,我让他周末放假回来家里,和你相看相看?” 林书雅听出来了,这个大妈是媒婆,还是特地给她儿子做媒的。 为了一个住处,把自己的后半辈子卖了? 这绝对是赔本买卖。 她拒绝道:“不好意思,我结婚了。” 结婚了? 怎么还要一个人跑到京市摆摊。 难不成和她男人一起的? 可租房这么大的事情,怎么没看到她男人陪着。 只愣了一瞬,季清菊就想通了,女同志脸皮薄,不好意思,所以随便找了个理由。 她善解人意地开口劝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不用不好意思,相亲找对象,多了解,合适就处,不合适就换,不用这么小心。 你要是没看上我二儿子,我家老大也能和你见见面,实在不行,胡同里男同志多,我都能给你安排。” 第二十七章 陆朝南宣示主权 陆朝南从茅房出来,就看到林书雅被一个大妈拉着说话。 他以为林书雅遇到人纠缠了。 心里着急,小跑步跑过去。 在林书雅身后停步,刚好听到季清菊最后一句话。 这人在挖他墙角? 陆朝南脸色阴沉,开口打断了季清菊,宣示主权道,“媳妇儿,这人是谁啊?” 季清菊转头,看到了 君紫陌就那么看着蓝莲火被姚贝贝拉走,脸上一直带着温润的笑容,那么温柔地看着蓝莲火离去的背影。 那神情,让其他静海派的人看了都觉得眼前顿时失色,唯有那抹娴静的美好。 不过面对这么多村民的同仇敌忾,再加上陈福生的三分薄面,人们到底还是散去了,只留下一句狠话就匆匆的走了。 韩靖萱抚着疼痛不己的肚子迈进端木宅,大厅内意外的灯碧辉煌,端木昊正面色阴沉的坐在沙发里,韩靖萱耳边响起他在电话里冷漠的声音,嘲弄的笑着。 熊筱白考虑到安维辰,使了个大劲才提出去住三星级酒店,结果那大少爷丝毫不领情,居然还说什么他娇嫩的皮肤适应不了五星级以下的酒店。 这也越发的坚定了钟山组织自己力量的心思,这样被动挨打可不是钟山的性格。 大家一看钟山领着一盒燕窝,就知道钟山像早点把东西带回去,给他妈妈吃,赶紧都擦擦嘴洗洗手表示吃好了。 马上便有第一个士兵被袭击。他们是亲卫,同时也是乌鲁斯麾下最精锐的战士,在简单的适应了下敌人的怪物形象后,他们没有人害怕,就是临死也猛地拉动身上炸药。 “发生什么事了?”一道温厚嗓音突然的介入,打断了一室的争执。 那里一年四季花开不断,彩蝶翩翩,色彩缤纷,云雾缭绕,仿若仙境花界。徜徉在花海中,尽情地呼吸着清新芬芳的空气,那种感觉让人享受又迷恋。 看到这一幕,许龙的脸色非常难看,一百多人,被几百人,几百把冲锋枪围着,脸色能好看才怪。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慕浅月诧异的望着她,她们之间的灵魂契约,但是升到神契之后,可以做到实力共享。 “得,正主来了,怎么着,看来是不打算给了呗?”牛奋斗见到老头就来气,恨不得上去咬一口肉下来。 众人一听,大惊失色,大师说的没错,他们村的风气确实坏了,不像以往那样和谐,但他们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引来的邪物。 “怎么会这样?教授?这是怎么回事?”斯顿将军转头看向曼里教授,不解地问。 对此苏沉也是没什么办法,只能希望一路打到万籁地窟,让他们逃无可逃。 管明很想像影视作品中那样,在科研方面一眨眼就能搞定,如同钢铁侠和钢铁侠之爹一样,但事实证明,金手指也是分等级的。 别看穆晓晓在家里态度十分坚决,但这货一上飞机后就怂得要命,和管明交易了一波,让管明和上面沟通。 她伺候的主子,不动声色,静静地等着高秀玉上钩。这等心机,比这高门大户里的许多人要强许多。 他皱着眉头,拿出烟盒摸出一根点上,抚不去忧伤的黑眸向左边移动,微微歪着头。 “行了霍师弟,你别向他解释了,解释了他也听不懂。”叶星笑着说道。 “好的,师父,我记住了。”虽然不明白师父为什么这样说,但吕枫还是把这话记在了心里,反正也不是什么难为的事情。吕枫不知道的是,今日的没上心,差点害死了他,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二十八章 租房 “这是我女儿,何悦华”,杨芝英介绍道。 何悦华气质清冷,虽然刚刚没有说话,但是神情动作,不像是有病的人。 杨芝英把打扫卫生的工具放在墙角,随后给林书雅介绍道。 “这边两间是我们娘俩住的,旁边那两间空着,都可以租给你们。” 说着,她带着林书雅俩人去看屋里的情况。 两间 “李伉,你们这是要去哪里?”自从见到李伉就一直没有说话的戴佳问道。 虽然一直关心前线战事发展,但王进也没断了兼听其它方面的动静。一见国内舆论因为胶州战事沸腾,他自然不会放过这样宣传扩大民主进步党影响的好机会。 “好吧,唐桥兄弟,也只有相信你了,希望我们可以成功,不过……”川朗普爽朗说道,随后却又露出些担忧。 “我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听了个大概,不过至于他们害怕的事情还是明白了。”秋越将水放到艾尔娜身边。 “原来是这么回事,佳佳是李伉的同班同学,他帮助你是应该的,其实你们没必要这么谢他的。”听了李伉的解释,刘梅笑着说道。 妩`媚娘看到萧泽施展出的飞刀威能,心中顿时冰冷:“活路,我哪里还有活路?”当即她运转起了家族秘法,所有的血肉精华包含着精气,都开始凝聚,全身甚至都开始隐隐冒出了血光。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曾经的闺蜜,会变成这个样子,会想出这样恶毒的方法来对付自己,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的时候,言蓉脑子里,还一直记着这个恶毒的名字。 接过水果刀,孙安邦用刀将黄芪从中间切开,然后又将黄芪切成了一块块的薄片,拿起两片,就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不可能,枪声都没听见!这件事情有蹊跷!”秋越怀疑的想着。 在光复军和民军强大的武力威慑下,苏北守军节节败退不得不向徐州等大城市撤退。光复军和民军攻势如火如荼,短短几天时间内整个苏北除了几座大城,其余地区全部陷落民军和革命党之手。 曲医生就是先前给短寸黄毛男动手术的主治医生,陈志凡要进病房见识看管短寸黄毛男,所以跟他说过几句话,也知道了人家的姓名。 所以楚国现在和吴国大打出手,其实已经起了灭掉吴国的心思,就如魏无忌如今攻伐唐陈之地,其背后真实目的便是将秦国打残一样。 开场之后,张述杰在前场的跑动范围极大,整个半场都能看到他的身影,五分钟之内便有两次威胁打门,要不是门将斯特拉科沙表现神勇,拉齐奥早就丢球了。 张一凡不敢托大,直接用出了几个大范围伤害的高级技能,仅仅不到二十秒,就把这些机械生物杀了个精光。 红缨娘摆摆手,将花园四周埋伏的暗哨全部撤去,甚至连赵睿柯都是未让留下来。 遮挡住他的视线,使得他整个看起来如同是地狱之中走出的恶魔,浑身散发出来的血腥之气让人忍不住的心悸。 一开始张一凡也觉得这只是一个传闻,但随后发生的一件事,震惊了所有玩家。 温格叫罗西基和吉鲁去热身,这是两名进攻球员,温格总算是要准备对阵型做一个调整了。海因克斯也让罗本、古斯塔沃和戈麦斯去了热身区。从这五名热身队员中不难看出,两位主教练仍旧是以进攻为重心。 第二十九章 孙家兄弟 手里捏着斩空剑,我并没有直接采取行动,而是强行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思考应该如何才能将张卿蕤救出来。 她看着厉爵西的侧脸,巧夺天工的弧度英俊得精细,棱角都像是打磨过的工艺品一般,身上透出来的气场成熟而世故,这种世故是看透一切的冷漠。 二人来到偏洞里,那里正好有樱子他们的帐篷还在地上铺着。猴子和箫箫盘膝坐好。 门铃响了,刘艺清连忙将手中的玩偶扔在床上,偷偷的打开门,望着门口。 就在众人众说纷纭之际,躺在地上的两名剑宗弟子互相对视了一眼,而后颤抖地掏出了胸前的传令牌。 剑灵不可能忘记,当初远古时期,那一棵吸纳了天道之力的普通柳树,单单是一个柳条挥舞就可以轻松斩下数十名大罗金仙的头颅。 毒蛇夫人更是眉眼含煞,猛然转身望向飞奔而来的叶盈、韩秀秀、徐岚和王淼等人。 柴孝和的声音非但没有将程咬金给叫回来,反倒将附近的敌人给吸引了过去。看着四周围上来的密密麻麻的敌人,柴孝和只觉得一肚子的苦水从喉咙里冒出来。 此刻看来,无论是从气势还是从体量,亦或者是其他来说,秦宁伸出的手指无异于螳臂当车,自取灭亡罢了。 燕云霄的午膳都是在龙华殿匆匆和几位大臣一起用的,等回赋央宫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是灰蒙蒙的,吹来的风贴着衣衫都带着几分冷意。 那一日,魏景在吃完午饭不久,突然就敲响了她的房门,那时候她正在空间里专心致志的配药,根本没听清,还是饱崽提醒她的。 她希望至少在第一年的时候,自己能更加的多费些心思和精力在上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等到时候真的收获了,自己也能真正的松口气,但至少现在,自己是不能完全放心的。 程叔翻了一个白眼,嘴里的话分明就是不欢迎此人。盛野毅听了一会儿,这人南星叫叔呢!那就没啥了。 午饭就是肉和饼,白落音作为肉食动物者,吃的分外开心,顾霖略微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然后喝茶。 萧鸢眼睁睁的看着顾霖跟着萧嫣离开,不知道为什么却感觉到了一阵难过。 该死的世界修正力,江饮溪下意识对着攻来的仙器,抬手,挥拳。 裴夕禾此刻有些迫切地想要提升境界,她看向了掌心的一点银紫色的光点,碰上了柳青辞,在离开之际她给他种下了种魔念息。 “用眼睛看。”顾槿双手放在衣服口袋里,目视着前方,神色淡漠。 这里似乎是都城比较大的一个酒楼,楼上楼下都有不少人,熙熙攘攘的闹腾着,顾霖一眼就看到了二楼紧闭的包间。 那中年男人皱起眉头,抬手扶起老者,似乎想让老者离他远一点。 温和一笑,便就拍拍手,就有人捧着一个精美古朴的宝匣上台,一阵难以言喻的清香味道便就蔓延开来,蕴含着极为浓厚的纯正灵气,沁人心脾。 因为墨家内宗的事,今年的紫灵境比拼墨家并没有人到场,本来参加紫灵境比拼的学子也并没有墨家的人,墨林桥也只是加油助威的学子,所以墨家去不去人都无所谓。 他说的其他男子,包括他了吗?他也没说不娶她,没说不为她负责。她这样故意混淆视听,真是蛮不讲理。更令他气愤的是,烟香指着他的鼻子说。简直不把他放在眼里。 在休息了将近一个时辰,同时还服下了不少修复药液,众人恢复了不少精神,远比这三天以来,只能抓紧时机恢复灵力简直好上几百倍。 “你放屁!噗……!”受伤的白松顿时被气得破口大骂,刚开口就涌上一口鲜血,一时气血攻心,人晕了过去,这下就真的像死了一般。 林珊珊摸了摸口袋,发现毒药有限,她并没有确定的把握她能在毫发无损的情况下解决这些猛兽。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要取霍子期这个名字当故事的主角名字,还那么悲壮。 瞅着她这明明气的要死,却偏生拿她没有一点儿办法的样子,夙兽神扔掉手中的干果皮,笑眯眯的拍拍手。 凤南阳服用过大夫们的药,不管是口服还是外敷,都有。然而,他身上被砍伤几处,失血过多,命是保住了,却一直昏迷着。好几个时辰过去了,仍未醒来。 还没有等两人完全缓过神来,却是只见的那遥光剑之中突然一道紫色气息渗透出来,旋即竟是在半空之中形成一道人形。 而谢舍则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肩膀上挨了一枪,当时就疼得不行不行的了。 因此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东方江等人选择冒险从塔塔组织的营地中穿过,绝对不是托大,也是对自身强大能力的一种体现。 听到化形丹,天皇猫立马是睁开了眼睛,脸颊上浮现起了兴奋之‘色’。 青娥心头惦记着母亲,胡乱走了一圈便匆匆往回赶,经过倒塌的神庙附近时,猛地发现断墙内有一个青色身影正在缓缓移动。 云团的猛烈碰撞击起震天动地的巨响,瓢泼大雨随着乱刮的飓风四散,青娥匍匐在水洼中,疯狂地亲吻着脚下焦黄的泥土,泪水如雨点般洒落在上面。 得天下者,殷商,商汤死后,商汤死后,由太丁之弟外丙继位;外丙死后,其弟中壬继位。 周建捡起三张钞票,狠狠地瞪了余晴美一眼,“你给老子记住!这事没完!”说完,气冲冲的走了。 第三十章 陆朝南回单位 孙家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陆朝南,但并不是第一次听这个名字。 尤其是这两年,孙国正去了前线,孙家人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那天一睁眼,听到孙国正的噩耗。 但所幸,两年以后,他平安回归,而且还升了职。 上周休假回家时,孙国正说起了前线的事情。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但孙家人都能听出来他的不 贾敏的一番话,让贾母如坠冰窟,她呆怔的看着床帐的顶部,眼神有些迷茫。 林枫他们跟着外门大长老,在飞舟里走了好一会儿,便来到了一个较为豪华的房间。房间里装修得金碧辉煌,到处都是亮闪闪的,而且里面的灵气十分的浓郁。 昨晚先生回来的时候,太太冷着脸,李婶儿还觉得是不太满意自己,心里一直不踏实。 恰在这时候,被轰飞的人又落了下来,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不过这人全身的骨头几乎都被轰碎了,口喷鲜血,多半是活不成了。 不过这温暖阳光普照下,在这阳台上,美景美人,要是不做点有益身心的运动,确实也有些说不过去。 乌玥鑫心里其实很奇怪,苏欣荷说林漠混的很差,但昨天她像自己父亲打听过,跟林漠在一起的那些人都是唐门的高层,就连她父亲对那些人都要客客气气。 正巧有不少天宫阵营的玩家赶了过来,直接甩了个五雷轰顶过去,掏出轩辕剑和弑神,开启技能剑气纵横。 胖子摄影师瞥了一眼两位已经疼得昏死过去的同伴,立即做出了最佳的选择。 “这样的话,江海那边估计有麻烦了。”宁蕊蕊不由得皱起眉头。 白纤纤听到白胡子老头对夏天的称呼,顿时眼睛瞪得溜圆,俏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本来就是,他先动手,还不准我们保护自己了?你们管的也太宽,我看你们就应该把这地上的人带走。”孟玲也走出来道。 “想好了吧,想好我们就出发!跟紧点,我们时间不多。”病毒把那身黑袍脱掉,露出一身劲装,身后背着一把黑剑,一脸严肃的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说着,她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一张已经变得皱皱巴巴的彩色卡通贴纸,一看就知道是非常喜欢,所以才会一直带在身边的。 杜宁的元灵正在体内涣散中,林智骁的元灵立即开始边吸引边溶合杜宁的元灵。 斩尽杀绝冷冰冰的说完,马队杀到,最前面的一排人突然凌空飞起,身子一闪,竟然腾云驾雾,飘到了我们的身后,祭出法杖,像尊雕塑一样截断了我们的去路。 易水寒深吸口气,正准备将护体灵力逼出,借以试探这股光芒,突然,一股接近死亡的感觉凭空出现了,感觉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然而如今的易水寒却感觉得无比真实。 冰雪城深夜的街道显得特别空旷,两边的商店民居大门紧闭,我看了看天空,一颗像是月亮的卫星挂在天空,显得街道特别的亮,我的眉头皱了皱,不自然的看了看城墙方向。 说来也奇怪,王鹏飞停止突破,乌云瞬间散开,依旧晴朗。就连电视上气候学家都特地报道此事,但是并没有什么结论,只是做了一些猜想。 下一刻,沈冰洁移身湖面,双手掌心齐出,待体内灵力完全集结时,口中娇斥一声,双掌猛然上提,顿时,青、红、紫、金、白五种光芒再次亮起,目光注视着那山洞,随着渐渐靠近,那黑影愈加清晰。 第三十一章 你不是犯错了吧? 陆朝南这次休假,在单位上是出了名的。 大家都知道,战场上像个铁人的陆朝南是个媳妇儿脑袋,任务已结束,连宿舍都不回,直接回家去了。 单位的人都好奇,陆朝南媳妇儿是怎么样的一个大美人,能把陆朝南迷成现在这个样子。 一心惦记着媳妇儿的陆朝南,现在提前归队了。 陆朝南一露面,战友 “主人,您刚才为什么不反击?您有50点魅力值,完全可以用来购买武器。”超级电脑属于高智能产品,除了人类复杂的感情,对于问题,它都会独自思考。 金象缔也拔出了剑,他朝着城门的方向冲去,每一步之下都有一道撕裂的光华,一步一闪。 周一平心寒,他没想到董可岚竟然会说出杀光教室里所有人的想法。可能她还不知道这里是现实世界。 还好蜃龙只是上品防御内甲精魄,并不擅长进攻,这一横扫让周一平双手有些发麻,否则一个‘守’如何挡得住? “这样不行!老四,去把投石机拿过来,放在木栏边上往里面抛射,不用去在乎损耗了,尽管用!”许辰眼见攻击不顺,立刻再次下达了作战命令。 “没事儿,肯定没事儿,最起码他那一家子没事儿,杨村长他们应该是利用某种力量跑了,这能让杨村长他们屡次逃跑的对手,一旦进入我们的世界,又有谁能够对付的了。”公孙梦说道。 大夏皇宫,天谕殿,当代大夏帝王夏炽高坐龙椅之上,俊朗而又威严的面容颇具帝王之威。 另外听紫儿说黄俊和她大吵了一架,用船票离开了内部。而雷军曾经回来过一次,之后独自去了红宇,很有可能也离开了淘汰游戏。白老头也不知去向。 终于,前面的惨叫惊醒了一干兴奋的正投掷石头、发射箭支的黑衣人,纷纷扔下手中弓弩,抽出武器散布开来,一见就是受过良好训练之徒。 老夫子将山果放到桌上,重新坐下,金蛇也跟进了屋内,就停在老夫子身前火盆侧面。 杨天朗慢慢地在桌边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觉得味道还不错,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萧天成不甘心的看着登天道上的两人,原本落后的龙灵已经和寂灭墨肩并肩了。 进入府门之后,二人在院中分开,杨天朗独自一人往房中走去,突然间一阵低沉嘶哑的叫喊声传至耳边,将杨天朗吓了一跳。 阿香想想也是,于是也不客气,拿着另外一半烤熟的兔肉,便蹦蹦跳跳的下了山。 别墅的一楼,是客厅和厨房,还有一个大卧室,是金珠经常住的。如今她死了,这个房间被锁了起来。 众人划的一声笑了,云若诗也很是高兴,眼神看向杨奇,不知道在想什么。 “恩恩。”李唧唧不停地点头,她家的亲亲相公怎么可以这么贴心呢? 众人听这庞豹如此说来,自然是十分满意,当即就有人决定与那庞豹一同返回洪州。 但是,要想领悟本源又谈何容易,很多突破到化劲巅峰的武者,穷其一生都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可惜成功的几率实在太低。 就跟国内一样,看病的话人们一般都是去自己熟悉的医生哪里,这突然冒出来一个外国人,想必他们不会轻易的相信。 这一刻,无论是多么瞧不起龙国的人,现在也不得不承认,陈生很强,龙国也很强大。 第三十二章 余青岚搭便车 按照陆朝南对他媳妇的那股子上头劲,人来了,不带回家属院,不可能。 除非这个“媳妇”不能见人。 什么样的人见不得人呢。 样貌太丑?身有重疾?身份不正? 想到这儿,苏杨的心沉了沉,“陆朝南,你现在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可不能做糊涂事啊。” 陆朝南先是一愣,抬头注意到了苏杨 “什么?蝗灾?”他惊呆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烦心的事情竟然一股脑堆在一起了。 展妃听了她这番奚落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林宝淑揭她的短儿,让她甚是没有面子。晴天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可是显然林宝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一直以来,他秉持的信念都是躲,是忍。直到裴长歌的长大,让他逐渐对一切失去了掌控。他已经隐隐察觉到了承祯帝的心,所以才会拼命阻拦自己的幼子。 只可惜,这个狱卒后悔也是白后悔,等待他的不是发配边疆,就是一条死路。 李湛自然也是知道,但要听到唐宁如此说,他才能真的安心下来。 几人告辞走了出来,阴煞派了几名弟子恭候在门外,见几人出来,引几人到了各自的房间歇息,便各自离开。 叶冰随天剑宗大队一同赶去,此时他的帐篷内,便只剩凌玄及古寒二人相对而坐。 风杨血影追上,存心为了气怒血魔王,血刀擦背一斩,血魔王血翅离体,速度受到了一些影响。 他当然也可以弄出山崩地裂似的壮观效果,让无数碎石在空中纷飞。 可是赵老似乎早有预料,直接把茶盒转移到另一边,让灰袍老人抓了一个空。 许多话明明是想好好说的,可一出口就成了另外一番模样,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好像自从遇到她之后,很多事情就都不一样了。 其实也许只是见他一面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吧,这只算是一个她想要喜欢他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吧。 “当年桓温有替桓玄向大伯提亲!”面对卫阶质疑的眼神,谢道韫毫不做作地淡然说道。 “多谢玉帝恩赐。”镇元微微一笑,向轩辕施了一礼,便盘腿虚空而坐,开始吸收起这浓郁的神息来。 胡傲微微一愣,但立刻反应了过来,紧跟着墨麒麟的步伐,走向殿门。 李长林退下舞台,重新回到团队所在的房间,而这时候张志谦已经带着高思纯去了他们所在团队的休息室。 “很好!”随后,李新单手一挥,一股无形的能量迸发到了李斌母子俩身上,片刻后,两人皆是幽幽的醒来。 而这时候,要是张易还参上一脚的话,自己恐怕下半生就不得安生了。 挂牌仪式完成后,大家都进了大礼堂,在王琳的特意安排下,夏建和老肖并排坐在了最前面,他们的两侧依次便是公司的一些原老,就连金一梅也只排在了第二排。 因为,按照计划,他们是奇兵,只能够在关键的时候,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才能够取得出其不意的效果。 它们滑头很很,知道我没杀它们,是要提升地狱警察的能力,就算它们能逃得出结界,也会被排山倒海给吸回来,永远也只是警察们的玩物,便不再迈力地奔跑,从地狱天罗扔出来之后,个个跟瘟鸡似的,匍在地上一动不动。 竟然在龙匕摄魂的情况下站了起来,不但这样们竟然还可以凌空解开了云万花的穴道。 第三十三章 长的像他奶 “我想着搭把手帮忙”,余青岚解释了一句,想到冰箱已经搬进了家里,她道:“刚刚听你说嫂子来京市了,我也想见见嫂子,认识认识。” 陆朝南蹙眉。 他媳妇儿又不是肉骨头,怎么一个两个都想见人,烦人。 刚刚他们搬东西进来,动静不小。 林书雅一直没有出现,应该是不在家。 陆朝南 不过确实需要修养一下了,因此,他先是吃了活血的药,然后盘膝坐下,运转灵力来修复自己的身体。 龚英奇对将再缘的实力也不怎么了解,虽然听过他的威名,但是毕竟没有亲眼见过,他还没大胆到将自己的性命放在一个心里没底的传闻上。 错误地以为那尊寒冰恶鬼才是这门功法的关键,是雷鹰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因为估计错误,他失去了最后纠正错误的机会。 因为现在,他还无法离开,守山的大阵还是关闭着的,没有缺口,任何人都无法离开这里。 这个咆哮,怎么可能属于怪眼城堡第三层这个垃圾的地方,我看它的实力不亚于曾经追杀过我的红毛僵尸。 “啧啧,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说哭就哭。乖,只要你的回答让我满意,我就不打你了。”月影做出不忍的模样,气得欧阳德明哭笑不得。 而在目的地的出口不远处,李兴峰、裴莉莉、张允、赵菲芸四人缓缓的走来,他们在这两天多的时间里也遇到几波弟子,只是他们已经收集齐微章了,不想再做无谓的战斗。 费子平的身躯开始炸裂,爆碎开一团团鲜艳的血花,竟然有一种妖冶而诡异的美感。 “没有了,吃素的种族很少。”泰贝莎心不在焉的回答道,眼睛却专注的瞄向某个角落。 伸手一指,四五颗巨大的星辰,滚滚碾压过来,要阻止这个黑色披风高手杀林飞。 灵石在天上雷海中飞舞,清脆的童声在灵石中欢笑,在灵石中隐约有一个孩童在里面手足舞蹈,背后更有一只巨大的巨龟虚像在围绕着他飞舞。 既然是这样,那李牧也不客气,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在奥运会开幕式中增添了华人元素。 只要在这期间出了问题,中国单兵火箭筒先前积累的声誉也就烟消云散了,没办法,武器装备就是这么现实的东西,东西好,再丑也会受人追捧;反之要是一无是处,就算做得再漂亮也是臭狗死一堆,无人问津。 总之,不管到什么时候资源都是有限的,李牧手中的资源,肯定要优先满足华人的需求,然后才会考虑其他人。 自打从水晶塔中出来之后,苏辛就能感觉到又一股气机一直锁定在他的身上,不用说,自然是那头妖兽。 呃……这种情况下,如果说根本看不出来,一定会打击到她的吧? 王明听见了镇子外有强大气势和打斗波动发生,更有大声的声音被他在镇子里清晰听见。 那她就加深一下他的罪恶感好了,人常说枕边风很有用,那她要努力吹一吹。 海斯能一路走到现在,李牧的支持功不可没,这段时间的宣传,也让共和党全国委员会的各位大佬第一次真正认识到舆论的威力,李牧在共和党中的位置也随之水涨船高。 看着如狼似虎的苏联人闯进来柏毅还好,虽然心慌,但脸上却没怎么表现出来,可斯图腾贝格却确是被吓得面如土色,苏联内务部,尽管没有克格勃那般声名显赫,但也是个恐怖的存在。 第三十四章 陆朝南的不对劲 林书雅今天穿了一身连衣裙,扎着一个马尾辫,眉目清秀,皮肤白皙,一点都看不出是村里来的姑娘。 苏杨上下打量了好几眼。 这姑娘长得挺好看的,陆朝南怎么就要藏着掖着呢? 怀疑的目光转移到陆朝南身上。 “领导好,不好意思,陆朝南也没有提前和我说你要来的事,一早我就出门了,招待不周 朱鹭看到眼前两个明显不像活人的家伙,露出一丝畏惧,也猜到波风鸣人所谓和父兄的灵魂相见是个什么情况。既然波风鸣人能控制灵魂,果然神鬼莫测,那有能力为她报仇也是真实不虚的了。她反而奇异的感到安心。 石矶再次伸手,一碧绿宝光犹犹豫豫飞来,石矶却放下了手未接。 但是这路程太远,李逍遥不可能专门跑回来送一趟,且这又一趟还不安全。 这段时间,雨藏每日除去修行开发能力之外,也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更多的关心点都在自己身体后遗症的痊愈上面。 所以选择往后走,而飞机真的急了,不留住男枪,那就白丢一路,要被网友笑话死。 全市网吧联赛四千块,全省网吧联赛一万块,过段时间,还有全国网吧联赛,奖金应该有四五万,如果拿到冠军的话。”陈牧说。 这诗句第一句点题,也为下面写景抒情作了准备;第二句中“日暮”是“客愁新”的原因;最后两句,因为“野旷”所以天低于树,因为“江清”所以月能近人,天和树、人和月的关系,写得恰切逼真。 这个时候,秋源终于是拿起了茶几上的酒瓶,这次没有给自己倒酒,而是扔向了一脸猥琐到不行的胖子。 “没关系的,是我们叨扰了!”姬清韵瞧了苏鸿一眼,客气地道。 特权让人拉开了距离,就像她的身边不会再出现衣衫褴褛的平民,更不要说猪狗不如衣不遮体的奴隶。 一个村呢,基本上来说是一万个玩家左右,虽然现在大部分玩家还在路上,但是这巨大的房间之内,玩家的数量要说没有二千,也有一千五吧。 而后知道了张维的存在后,特地又引白涟去找拆迁房,说出了那句“术士,枫城已经沦陷,早做准备吧”的话,看似警告,实际正是一种挑衅和宣战。 尤其是卫夫人,怎么都不敢相信。上次她们登门感谢的时候,褚家没看出有一点结亲的意思,怎么突然就转变主意了呢? 一个没留神,药圣便气冲冲地出了会长室,来到那位高级药师面前,拿起那人的药,把人家的药批得一无是处。药圣二十多年没出山了,在场认识他的人不多。那位高级药师不服气,争辩了几句。 烈蝶赶忙打开卫生间,通知他俩准备迎战,却发现通往下水道的那个排水口被打开了,他们竟然走得如此匆忙,但烈蝶却深感疑惑的是,此举到底是走还是逃? 楚浩渊看到米莎被拖出去了,便皱起眉头跟着出来,还打电话给家庭医生。 “没有可是,你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去食客听帮厨。”孙无极没有让儿子苏昊迟继续说下去,袖袍一甩凭空出现一股风,将孙昊迟吹到了房间门外。 不一会儿,韩霞被押了过来,她看着我们,目光有些奇特,但是,那种不服输的感觉始终在她的的脸上。 “萧墨哥哥,我要去晒太阳,你抱我到露台晒太阳好不好?”秦天娇扯着萧墨的衣角撒娇着,漂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 第三十五章 何悦华想挣钱 起先他只是想接权胜男去玩,后来发觉了自己的心思,就更加坚定了原先的借口。 长琴太子竟也不理会他了,转身过去扶起了凤息,她的头发散了,散落的青丝因汗湿粘了她一脸,青丝中夹杂着血丝,看过有些骇人,即便他看不到她的表情,仍能感觉凤息眼中那冷厉的寒意。 不多时,二人来到地底。翔龙来到地面,第一件工作就是将梅璐从魔法袋子中给召唤出来。 量代昵养量昵价减量代昵养量昵价减英发雄姿,双鬓之上鼓起,尖瘦的脸庞之上,却不乏一丝勇武之气,背后的长枪闪闪发亮,仿佛在述说其主人的盖世雄姿。 彭思哲跑到检查站,看到德叔和中队长程特李站在那儿说着什么,看到彭思哲过来了,程特李的眼光有些怪怪的。 岗不远仇情考太术岗恨球仇封少延灵识听到上峰老道的话语,也不经意间流露出一笑,此九天神雷,被誉为九天神雷的超凡雷劫,居然第一道九天神雷,惧怕少延?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衣服首饰啦。你给姐姐们买了却不给我买,别以为我不知道。”结衣说着嘟着个嘴,一脸愤怒的看着翔龙。 “哎,这里怎么被炸破了。”少延有些灰心,不料机甲战车,居然没有少延所想的那般强大,一枚普普通通的火药石,便将其上,炸出一个碗口大的窟窿。 虽然一个正值壮年,一个白发苍苍,但看起来就是特别的和谐,谁都插不进去。 “不对,怎么你四处找水的时候,那个丫鬟恰好从你身边经过,还恰好端着两壶茶。给夫人们送水,应该从前台走才对,怎么会经过后台出口,你再仔细想想,她给你水后往哪儿走了?”芸仙皱眉道。 张一富看到这样的场面,直接愣在了当场,他是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有人敢直接冲上来装自己的汽车,虽然事实已经摆在了面前,但包工头还想再去争取一些,他就不信速腾车真的敢把自己也一块撞出去。 奇香真人刚刚笑完了之后,突然东西两边出现了一黑一灰的魔气。场的修真者看到了这个开场白的时候,就知道修魔界来人了。 “估计过两天还得放回去,这个陈年卷轴的来来往往,咱们见得还少吗?”一个络腮胡子不经意的瞄了芸仙一眼,便又收回目光,关注新任务去了。 度过这个夜晚,等到第二天,徐子墨在城中等候消息,林萧带着队伍城外杀怪。 两人面如金纸,醒悟域外仙境的秘密怕是与九界轮回塔脱不了干系……!两人甚至都不敢深思下去。 曹鹿左右一看,还是觉得跟着王天赐比较安全一些,于是便跟在王天赐身后。 “呵呵,我的实力嘛,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肯定比一般祖神要强很多,在时空法则的修炼比天级高手也强很多,但在其他方面我甚至不如天尊级高手。”老变态笑着回道。 仙阶何其之艰难。需要无数机缘,无数生死磨练,更需要宗门深厚底蕴,各种灵丹等物质的支撑。 阎宁再次挥出一巴掌,这一次,直接将污妖王的脸打得支离破碎。 天京基地,胡峰刚刚对外发布声明,正式对天岳基地宣战,没想到回应他的就是一系列的核弹爆破。 在游戏中,他拿到钓鱼竿之后,整整钓了三天鱼,却没有丝毫收获。这让自认为不是手残的秦汉,颇为郁闷。 萨维尔目光一冷,说了这么多都是屁话,他才没功夫这么浪费时间。 为了好好感谢一下拉布拉多和黑背,姑娘带着两条狗开始扫荡街边的美食。 “那又如何?内门大比规定,不能毁人根基。少一条胳膊,难道就不能成为武者吗?又没有毁掉他的丹田。”张千道。 终于楚天手中的丹火消失,丹鼎也停了下来。这一刻楚天的脸上竟然多了一丝期待之色。他轻轻地用手揭开了丹鼎的盖子,伸着眼睛向里面看了一眼,然后才将里面的丹药倒了出来。 再然后,他们的目光就不由自主的落到了叶天他们身后的杜娇娇身上。 这一点刘迁自然能够想的清楚,所以,此时某人在做事的时候,自然要向菩萨看齐,在怎么说,也是自己当初敬仰的对象不是。 龙霸伟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了,父亲的身体他是知道的,连食物都是通过液体注射才能进去,没想到此刻的父亲,又从喉咙里,说出了很久没听到的话。 武者不轻易下跪,但金袍老者却是吓到直接跪倒,可见黑刀虚影对金袍老者来说,是何等的恐怖。 蓝天就是这样做的,当然,除了蓝天这个例外,修炼者们要么知道自己可以取得胜利,有机会最后登顶,要么干脆从第一关就知道自己没戏,草草闯一两关,甚至一关都不闯就直接出来,没有谁会无聊到故意拖延时间。 只见那里的地面早已被火炮轰炸成了一片焦土,超过五十门大型火炮足足轰出了上千发炮弹,将那里变得一片狼藉。 第三十六章 送去国外参加比赛 和苏桐约好了今天看照片。 林书雅耽误了一点时间,骑着三轮车到了广场,一眼就看到了人影。 加紧蹬了两下,三轮车稳稳停在苏桐面前。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天气很热,纵然苏桐找了个有阴凉的地方等,额头上还是出了一层薄汗。 比之前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他都准备走了。 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现在已经超越了工作关系,成为了无话不谈好朋友。 姜宁冷笑,虽说武者的寿命越长,境界就越高,但他并不在意天皇到底是一个多少岁的老怪物,因为他的剑气已超越境界的限制。 柳青很想破口大骂,可是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就是这样,总是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总是能得到粉丝的喜爱和认可。 “苏北辰?百草堂的那个?”何医生的脸色微微的变了变,有些不太自然。 “你最好不要冲动,你逃不掉的。”为首的队长脑门上冷汗淋淋。 虽然知道,也许当宫玙洁真正知道他身份的时候会排斥他,但他还是想接近她,哪怕是在后面默默的对她守护。 脚尖落地,音色也进入主题。微微动动,水染的唇,一弦水中清澈漫入人的心弦。 只是齐星雨原本的身体状态就不错,又年纪青青的,自然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自己体质的问题。这样的变化又是一次又一次任务完成后积累的,自然也就难以发现。 早晨醒来,更是无精打采,像是被吸去了魂魄,就连灵魂也无影无踪。 大凤像是蝴蝶一般踩着优雅的步子,翩翩起舞一般迅速跨过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来到了楚旭身边。轻飘飘的落入他的怀中,纤细的指节轻轻的抚摸上他的脸颊。 一刀又一刀,风离的一只左手臂上的肉全部被削了下来,露出黄金灿灿的骨头,骨表上零星连着些许血肉,滴落黄金血液。 “喀喀喀”几声想过,摄像头的全部爆裂开来,火星四溅,保安们第一时间发现情况,在一声口哨的招呼下,一起向这边涌了过来。 “我想,我们还是先回去跟众人集中吧!等跟众人说过后,再决定怎么做!”祝英台再次擅作主张地替众人决定了,貌似她的主观性是超强的。 目光扫过蒋淼记忆中的那些预谋陷害自己,有关联的公安部警察,林翔露出冷笑,转化雷罚系统变成军刀。 仅仅过了半个时辰,先是窗户轻动,然后屋内烛光一闪,一个黑影就坐到了包二的对面。 京华军区第三旅同时也是京华军区唯一的炮兵旅旅长胡军,无奈的带着手下的狙击战士来到白锦旗的身前。 而自从她三岁大病痊愈至今,她只集中精力做三件事,第一是赚钱,第二是买人,第三就是享受。而赚钱完全是为享受与买人服务的,所以当她发现手下的人已经很能赚钱后,就就把重点放在了享受与买人上头。 话音未落,队列中果然有人坚持不住了,软绵绵的倒了下来,趴在地上口吐白沫,旁边的军医立刻上去,将他们架了出来。就地医治,没过三分钟,又有人倒下了,于是又有军医上去,将他架出来医治。 "这孩子,发什么疯?"周晓华奇怪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发现自己的儿子从醒来以后行为异常的奇怪。"这孩子不会是摔坏了脑子吧?"周晓华拉住了还在乱蹦乱跳的周壹,伸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