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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命在手心,路在脚下

    两刻钟,姜瀚文听完夏志杰汇报,与此同时,远在南城的王野也赶了回来。


    在窗户里看,一同到茶楼的,除了王野外,还有三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三楼楼梯处,四名蜕凡九重的地字头目守着,一双双眼睛警惕看着四周。


    品了口夏志杰泡的茶,姜瀚文推出一枚储物戒。


    “从明天起,天机阁露面。


    这里面是八十万瓶神仙水,全部由你调度,只要能卖到二十两一瓶的低价,其余,都是阁里的收入。


    还有就是,突破的丹药,该给可以给,不用压着。”


    王野同夏志杰对视一眼,两人眼里燃起兴奋火光。


    没有人愿意一直活在阴沟里,不止他俩,还有很多跟着干的人。


    大家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多年。


    说完,姜瀚文不说话,等两人消化。


    夏志杰接过储物戒,指了指地板方向。


    “到时候,肯定有人要来试探,请她出手吗?”


    姜瀚文笑着竖起大拇指:


    “不错。”


    他创建天机阁的初衷,绝不是为了争霸。


    他只是想有一个给自己打探消息的组织,顺带收购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仅此而已。


    至于其他的所有计划,全都是为了天机阁能够健康成长而准备。


    如果结果是给自己增加麻烦,那他创建的意义何在?


    这一点,夏志杰很懂他。


    也是,摸爬滚打十年,再马虎的人,都得敏锐起来才行。


    王野反应稍慢一拍,语气里带着三分担忧。


    “这几年,王家发展一般,但钟家因为黑市原因,我们内部的分析结果是,最起码有四个凝泉。


    加上王家的人,到时候,最起码有三个凝泉境会来阁里试探。


    郑小姐一个人——”


    姜瀚文摆手,笑道:“你们俩的任务不是担心她,是想办法劝她别杀人,打退就行。”


    郑芸絮的实力,姜瀚文很清楚。


    别说凝泉,就是玉晶出手,也不见得能讨个好。


    无论是积攒百年的煞气,还是法宝、斗法经验,古巫留下来的那些东西,郑芸絮可是全部继承。


    一个神仙水,虽然赚钱,但还不至于到要家族死斗的程度。


    本质上,还是实力,一个钟家,不够看,再加上个青岚剑宗还差不多,只是,这可能吗?


    “你去吧,她是你恩人,应该不会下手捅你。”夏志杰第一个抢答,大手拍在王野肩膀上,一副组织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你的表情,很信任。


    “我——”王野瞪了他一眼:“去就去,郑姑娘人这么好,哪是你说的这样!”


    姜瀚文同夏志杰两人不说话,一同露出阴险微笑。


    王野慌了,他又不是没被那双眼睛瞄上过。


    “掌柜的,嘿嘿,要不——”


    姜瀚文一句话打断他:


    “能摆平第一次试探,让天机阁站稳脚跟。


    三个月后,我允许你用天机阁的人,调查当年商会的事。”


    “这件事我一定办好!”王野脸上的嬉笑消失,严肃如铁。


    “放心吧,郑姑娘比之前好多了,我和你一起去说。”夏志杰微笑看向他,真诚安慰道。


    这些年,两人默契配合,他很清楚,商会,是王野一直以来的痛。


    王野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还有事吗,没有的话,我可就等着看你们表现咯。”姜瀚文站起身。


    除了茶楼的事,他还有一个人没见。


    这么多年,不知道龚青如何。


    他们往后,见一面,少一面。


    不知道那小子,酒量有没有见长?


    “我有!


    掌柜的,下面那个三个小孩,你能见一面吗?”王野问道,眼神忐忑,带着几分渴望,有点像家里长辈带孩子去拜师时的模样。


    夏志杰解释道:


    “这三个小家伙是我们目前为止挑出来,最有天赋,也是最忠心的孩子。


    我和王野都觉得,以后他们,能成掌柜的左膀右臂。”


    “既然你们俩都这么觉得,那我就见一面吧。”


    姜瀚文倒是好奇,能让两人都共同认可,从几千人里筛选出来的后生,是什么模样?


    一声吆喝后,三个虎头虎脑的小孩站到屋里,兴奋看着姜瀚文。


    他们没想到,自己居然能见到阁主,小脸涨红,一个个恨不得把后背挺直成枪杆!


    三个人,完全不同的体态。


    胖、瘦、正常。


    有胖胖肚子,一脸婴儿肥的叫王道儒,是捡回来小孩,从小就在阁里养大,今年十四岁。


    第二个是瘦得像个竹竿的秦霄,小家伙不是饮食不好,是天生就吃不胖,一身腱子肉,十三岁。


    看到最后一个,姜瀚文顿了顿,心里一颤,他看到记忆中的熟悉人影。


    李念初,不胖不瘦,今年十岁!


    在他身上,既有黄莹的秀美,也有李民中的阳刚。


    为何有故人之资?


    原来是故人之子。


    三个小家伙出路各有不同,王道儒做事细心稳重,留在地字号培养。


    李念初性格乐天,好和人打交道,准备留在天字号,打探消息。


    三人中,只有秦霄不同,这小子想加入巡武卫,成为在外的间谍,是个胆大的。


    鼓励一番,依次送上小礼物,三个小家伙由王野带走。


    姜瀚文没想到,一眨眼,当年那个路都走不了,不得不扔下的孩子,一眨眼,成了自己手下标兵。


    屋里就剩姜瀚文和夏志杰。


    两人下了一盘棋,双方势均力敌,最后以姜瀚文赢三子结束。


    再看天边,已经日落西山,夕阳漫天。


    他看向窗外:


    “你还觉得,人心是脏的吗?”


    “一体两面。”夏志杰给出自己答案,严肃看着姜瀚文:


    “掌柜的,谢谢。


    小黄是前年走的,它想跑出去,我舍不得,埋在后院了。”


    养过狗的都知道,老狗临死前不想在家里,都会偷跑出去。


    夏志杰能说出这番话,证明他懂姜瀚文当年的“多此一举”。


    其实,从刚刚夏志杰同王野的对话,就可以看出,自己这个认为人心绝对不可靠的手下,已经走出童年的狭窄阴影。


    理智认识到,一刀切,是幼稚且不符事实的。


    姜瀚文又拿出一枚储物戒递过去:


    “好好准备,你比他快。”


    戒指里,不止有法术和修炼的关键窍门,还有自己关于突破凝泉的感悟。


    夏志杰的天赋,要远胜过王野,距离凝泉,并不遥远。


    夏志杰拿起储物戒,拳头捏紧,一字一句念叨着:


    “善察人心,魔障重重,百川归海,丈夫非常。


    掌柜的,你说,我能走多远?”


    这是当初,书上对夏志杰的玲珑心体的解释。


    明天,就是天机阁由暗转明,第一次,光明正大站在世人面前的日子。


    四目相对,姜瀚文同样报以认真:


    “命在手心,路在脚下。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能回答。”


    ……


    夕阳红光中,夏志杰站在楼顶,目睹金红光影中,一对璧人走远。


    “你把我甩下两个时辰了!”


    “那你明天可以把我甩下三个时辰,我不记仇的。”


    “不行,我舍不得你,嘻嘻。


    咱们去哪?”


    “天元居。”


    “去看悄悄娶媳妇的龚青?”


    “不止,还有一个。”


    渐渐地,人影消失视野。


    夏志杰嘴角勾起微笑,女魔头也有撒娇时。


    人心,真是个让人恶心又着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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