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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50港岛:从歌伶开始逆袭 > 第1章 才不要当歌伶

第1章 才不要当歌伶

    【温馨提示1:虽然绑定生子系统,但是前三百章女主才生了一个孩子,嗯……作者本人也很惊讶。】


    【温馨提示2:可以稍微带一点脑子阅读本文。】


    【避雷:本文主打女主搞事业,顺便纳很多男人当侧室,只生女儿来继承家业,男人有洁有不洁,但是跟了女主之后就服服帖帖了。喜欢避雷、讨厌现实向文、爱骂作者的请回避哦。】


    【喜欢的请给个五星好评,不喜欢的麻烦手下留情,手搓不易,作者给大家磕头了!】


    ——正文开始——


    “醒了!醒了!”


    “吐水了!太好了,吐出来就好!”


    “皮匠蓝,别再逼你女儿啦,你个儿子抽大烟败光家产,你公母俩就剩这个女儿傍身,不想着把她嫁个好人家,等女婿庇佑,怎么好逼人家做歌伶!”


    “就是,哪有这样当父母的……”


    蓝月如昏昏沉沉醒来的时候,听见的就是这样一段对话。


    淦哦,她不过是第一次玩冲浪,没技巧,被浪头打翻灌了一肚子海水,怎么醒来就到了另一个世界了?!


    周围的人大都穿着旗袍、短衫,极个别的穿了和她前世差不多的衬衫,但那款式也非常复古。


    还有什么“皮匠蓝”,什么“抽大烟”,什么“做歌伶”,这剧情,怎么听怎么像是她不久前读过的那本重生文啊!


    文中女配的名字和她一模一样,这就算了,好在书很精彩,她都可以原谅,没想到那本书居然烂尾了!


    蓝月如还充了好几十来买这本书的vip,读到后面觉得自己就跟花钱找屎吃没啥两样!


    现在,居然,她还穿成了这本书同名同姓的那个女配!


    而且好像还是书上没有写到的,女配被父母逼着去当歌伶的时候。


    原书中,女配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歌伶的身份。


    男主谈生意,她在角落里弹琴,最后男主赏了她和几个姐妹一人一大笔小费,这就是她和男主的初见面。


    书是以50年代港岛为背景的,男主也是重生的大佬,在那个年代发家致富,大杀四方,妻妾成群,典型的男频文。


    而女配后来的命运,是成为了这个男主的一个美貌小妾,安心做了个小意温柔的女人,看着男主三妻四妾,毫无怨言。


    她全家也因为男主,鸡犬升天,对男主感恩戴德。


    后来怎么样,蓝月如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书烂尾了!


    而此时,刚穿越过来的她,也像是刚从海里被捞起来一样,浑身湿透,一件猪肝色棉布格纹长袖旗袍,紧紧贴在她身上。


    她身材清瘦苗条,哪怕是掉进海里这般狼狈,依旧像一朵出水的芙蓉。


    身边围了一大群人,都是贫民区的街坊,还有码头的工人。


    一个自己父亲一样的男人,正在对着一个年轻力壮的码头工人鞠躬道谢。


    想必是他救了自己。


    蓝月如胸口还很痛,应该是被人做过急救,啧,这么大力,也不知道骨头断了没有。


    旁边一个大妈见她懵懵懂懂的样子,赶紧拉着她说:


    “阿如,你终于醒了!我两个女轮番给你按水,才把你救活过来!”


    蓝月如认得这个大妈,是住在街角那边,以洗衣为生的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十几岁的女儿,日子过得很不容易。


    她现在跟自己说这些,一则是为了邀功请赏,哪怕是几角钱的谢礼红包,也够她在餐桌上添个菜了。


    二则,她是为了告诉大家,那个码头工人只是把她打捞上来,未再多碰过她,免得街坊邻居说闲话。


    这种旧社会,几句闲话就可以压死一个女人的。


    蓝月如挺感谢她,不过蓝月如觉得自己这点名声,也快被她亲爹妈败光了。


    书里的女配,是因为弟弟抽大烟,败光了家产,一家人搬进贫民窟不说,还负债累累,她只能被迫去做歌伶赚钱养家!


    至于原主本来是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小姐,是如何被逼去做歌女的,书里没有交代。


    现在自己这个样子,蓝月如想,原主肯定也是抗争过的吧,只是后来不晓得如何发展,以至于她还是不得不就范了。


    反正自己既然穿越了,就不会再让父母为所欲为!


    书里原主那个弟弟,是被黑白两道通吃的男主,偷偷安排帮派小弟做掉的,跟她一家人说是抽大烟抽晕头,跌进海里,找不到了。


    全家都被弟弟拖累,更要仰仗男主才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自然不敢多说什么。


    那个年代的人就是这样,为了救儿子卖女儿,这种事情多得数不清!


    其根源,还是要把资源倾斜到男人身上的缘故。


    如今,蓝月如要想办法,自己解决这个没出息的弟弟!


    她缓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胸口不痛了,头也不晕了,就迅速站起来,对一旁突遭变故,还没从打击中回过神来的父母说:


    “走啊!还在这里,被街坊看笑话!逼女儿当歌女,害女儿跳海了,难道光彩吗?”


    蓝月如的阿娘林小娟,被她这样一吼,愣在当场!


    她还没有见过女儿这么凶狠的样子!


    她这个女儿,从小就温柔听话,乖巧懂事,对父母言听计从的。


    怎么如今跳了一次海,被救回来之后,就好似变了个人一样?!


    蓝月如没再理会这公母俩,自己先拨开人群走了。


    林小娟和蓝承业两个人,也怕被街坊指指点点,跟在她屁股后面,踉踉跄跄地走了。


    蓝月如根据原主的记忆,回到他们一家四口住了一年多的这间破木屋。


    十几平的地方,挤了四口人,门口一个鞋匠摊,是她父亲平时的营生。


    蓝月如的父亲本来拥有自己的一间皮具铺子,做的也是中产、小康家庭的生意,这些人对皮鞋、皮包、皮带的需求比较大。


    小朋友精致的小皮鞋,甚至卖得比成年人的一双普通皮鞋还要贵,这些都是来钱的地方。


    后来她弟弟染上大烟,欠了一屁股债,家里的房子、铺子、值钱的家具,连同她的琴,都被讨债的人收走了。


    他们一家人只能搬来这贫民窟,住在搭建的简易木棚子里。


    贫民窟的人,多半都是穿布鞋、草鞋、木屐的,小孩子们几乎都光着脚,哪有钱买皮鞋呢?


    皮鞋当然是卖不成了,她父亲就这样靠着给人补鞋,每天至多赚个几块钱,少的时候,一整天都没有生意,全家喝西北风。


    自己那个没出息的弟弟,害得家道中落,不仅没戒掉大烟,反而变本加厉地抽起了福寿膏,以至于讨债的人三天两头上门!


    全家现在就剩蓝月如自己这一副好皮囊,还能卖点钱了。


    子女本就是父母的财产,人穷到极致,哪里还有什么亲情可言?自然是老婆也能卖,女儿也能卖。


    自己老娘人老珠黄,不值几个钱,自己如今刚满十九岁,又能弹琴唱歌,既然前世都能入了男频文男主的法眼,长相自然也是不差的。


    但她才不要当歌伶!一旦跳入那个火坑,要翻身就比登天还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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