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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那把枪,保养得怎么样了?

    12月7日,清晨7点。


    冬日的寒雾还没散,街头的报刊亭先热闹起来了。


    印刷厂连夜加印的云江日报,带着一股新鲜油墨味,一捆一捆卸到城市的各个角落。


    今天的报纸,乍一看跟平常没什么两样。可只要扫一眼,就挪不开眼了。头版那张黑白照片,占了半个版面。


    照片是抓拍的。


    背景是幸福小区那条昏暗破旧的楼道。


    画面正中,沈峰穿着被割破的皮夹克,一脚踩住凶手的胸口,把那个连环杀手死死钉在台阶上。他脸上糊着血污和灰,眼神却直直穿透镜头,又冷又硬,看得人心里一凛。


    照片上方,一行加粗加黑的红字标题:


    “铁血刑警,为民除害!独家揭秘‘11·29’连环杀人案背后的孤胆英雄”


    记者:林雨晴。


    ……


    云江日报社,主编办公室。


    林雨晴捧着一杯热咖啡站在窗前,看楼下市民围着报刊亭抢报纸,疲惫了两天的脸上总算有了点笑模样。


    这篇稿子,她熬了整整两个通宵。


    每一个字都反复掂量过。


    不能暴露沈峰的特种兵来历,那是机密。也不能写得太血腥,怕吓着人。


    她把全部笔墨,压在“守护”两个字上。


    “……在那个冷雨交加的深夜,当大多数人都在安睡时,有一位年轻的刑警,独自一人守在最危险的角落。”


    “他面对的,是手持凶器的悍匪,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杀人机器。但他没有退。因为他的身后,是万家灯火,是熟睡的母亲。”


    “他叫沈峰。他是烈士沈建国的儿子。两代人,一身警服,一种信仰。”


    林雨晴喝了一口咖啡,苦里泛着回甘。


    沈峰,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


    她比谁都清楚,在赵刚那种手眼通天的人面前,沈峰就是在走钢丝,一脚踩空就是万劫不复。


    所以,她要造势。


    把沈峰抬成全城的英雄,抬成正义的图腾。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他身上,黑暗里的那些手,才不敢轻易伸出来。


    这是一层看不见的金钟罩。


    ……


    滨江分局,刑侦大队。


    “卧槽!火了!彻底火了!”


    王凯挥着报纸,跟个大马猴似的冲进办公室,兴奋得满脸通红。


    “沈峰!快看!头条!整版!”


    沈峰正趴在桌上写结案报告,被这一嗓子喊得直无奈。


    “王哥,低调。”他放下笔,接过报纸。


    看到那张照片,他的眉头挑了一下。


    拍得是真不赖。


    那会儿他刚放倒厉坤,神经绷到了极限,哪顾得上别的。这张图,是雷刚他们冲上楼时执法记录仪扫到的一个定格,事后不知被谁传了出去,落到林雨晴手里,硬是找着了这个角度,把那份肃杀和正气全捏一块儿了。


    “不光咱们,全城的报刊亭都抢疯了!”


    内勤小刘抱着一摞读者来信和热线记录进来。


    市民来电、来信一浪高过一浪,全是冲着这张头版照片来的。


    “这照片拍得提气!这才是咱们的警察!”


    “沈家爷俩都硬气!当年沈建国那案子,可惜了啊!”


    “看完哭死……两天两夜没合眼,还在自家门口肉搏……一定要保护好这样的警察!”


    “建议原地升职!”


    办公室的电话此起彼伏,全是市民打来道谢的。


    雷刚端着茶杯进来,笑得见牙不见眼。


    “行啊小子,你现在就是咱们分局的门面。刘局刚跟我说,市政法委的领导看了报道,点名要见你。”


    沈峰起身,神色还是平的。


    “队长,都是林记者笔杆子厉害。其实大伙都有功。”


    “少谦虚。”雷刚拍他肩膀,“不过这篇报道,出得正是时候。有了这名声,想动你的人,得先掂量掂量。”


    雷刚话里有话。


    沈峰点点头。


    他当然懂林雨晴的用心。


    这就是阳谋。


    用浩大的声势,逼退阴暗的鬼魅。


    ……


    市公安局,副局长办公室。


    “啪!”


    一份云江日报被狠狠摔在办公桌上。


    赵刚面色铁青,那张平时保养得宜的脸,这会儿扭曲得变了形。


    他瞪着报纸上沈峰那张脸,眼角的肌肉突突直跳。


    “好一个‘铁血刑警’……好一个‘为民除害’……”


    赵刚从牙缝里往外挤字。


    对面站着的陈志平,低着头,大气不敢出。


    “这个林雨晴,笔杆子是真毒。”赵刚端起茶杯,发现手在抖,又沉沉放了回去,“她这一写,把沈建国那个死鬼也抬出来了。现在全城的眼睛都钉在沈峰身上,我这会儿动他,就是跟全云江的老百姓作对!”


    “捧杀……这是反着用的护身符啊!”


    赵刚是聪明人。


    他原本的算盘是,表彰大会之后制造一场“意外”,让沈峰悄没声地消失。车祸也好,抓捕里的流弹也好。


    现在,不行了。


    沈峰成了英雄。


    英雄要是突然死了,那就是天大的新闻,省厅甚至部里都会派人来刨根问底。到时候,什么牛鬼蛇神都藏不住。


    “陈志平。”赵刚深吸一口气,把火硬压下去。


    “在。”


    “告诉陈天河,最近让他的人都夹着尾巴。滨江路11号那边的货,封存,先别转运。”


    “还有,老街当铺……”


    赵刚的眼里掠过一丝狠色。


    “让魏三把嘴缝严实。沈峰现在手里有了‘尚方宝剑’,肯定要乘胜追。魏三那个环节要是出了岔子……”


    他抬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


    “明白。”陈志平点头,又迟疑,“那……沈峰这边,我们就干看着他风光?”


    “风光?”


    赵刚嗤了一声,重新拿起报纸,盯着照片里那双眼睛。


    “站得越高,摔得越惨。”


    “他不是爱当英雄吗?让他当。”


    “英雄,都是要牺牲的。我给他备一个更大、更排场的舞台,让他当‘烈士’,风风光光地去死。”


    ……


    中午12点,滨江公园。


    沈峰约了林雨晴,避人耳目,选在公园角落一条长椅上。


    林雨晴穿了件米色风衣,围着红围巾,手里拎着两个热腾腾的烤红薯,递给他一个。


    “给,大英雄,奖励你的。”


    沈峰接过来,暖意顺着手心往全身爬。


    “谢谢。”


    他看着她,眼神很认真。


    “这篇报道,救了我的命。”


    林雨晴愣了一下,低头去拨围巾的流苏。


    “你也救过我的命啊。”她声音放轻,“再说,我不想看你一个人硬扛。沈峰,我知道你强,你是特种兵。可在云江这座水泥林子里,舆论有时候比子弹好使。”


    “你说得对。”沈峰掰开红薯,热气一下子冒出来,“我现在是‘明星刑警’,赵刚这几天不敢动我。”


    “那接下来呢?趁热打铁?”


    “嗯。”沈峰咬了口红薯,目光锐起来,“借着这股东风,拔他们一颗牙。”


    “老街当铺?”


    “对。”沈峰点头,“厉坤的口供里就随口提了那么一句,可我查了。当铺老板魏三,十年前是赵刚的司机。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副局长的司机,辞职开当铺,生意做得老大,专收见不得光的东西。”


    沈峰的声音压低了。


    “我怀疑,我爸那把配枪,还有车上那个随车的保险箱,可能都在他那儿。卷宗里写得分明,爸那辆车的后备箱有个制式保险箱,案发后就不翼而飞,一直是桩没结的悬案。”


    林雨晴眼睛一亮:“需要我做什么?”


    “这回你别出面。”沈峰看着她,“你的任务是保持热度。你在报纸上盯着我,我就安全。查当铺太险,魏三是个笑面虎,吃人不吐骨头。”


    “今晚,我以私人身份去探探底。”


    “私人身份?”


    “嗯。”沈峰笑了,笑得有点坏,“听说魏三爱收古董。我正好有件‘传家宝’,拿去让他掌掌眼。”


    ……


    下午5点,下班点。


    警局门口堵着不少要采访的记者。


    沈峰在雷刚掩护下,从后门溜了。


    他没骑摩托,换了身便装:黑色连帽衫,牛仔裤,鸭舌帽压得很低,口罩,背个帆布包。活脱一个大学生。


    也没带王凯。这种事,多一个人,就多一分险。


    出门前,他回了一趟家,从妈收爸遗物的樟木箱底,翻出了那块怀表。


    表盖上刻着雄鹰,是爸当年在部队立功时,上面发的纪念品。妈收了八年,隔三岔五就拿出来擦一回。


    他用红布把表裹了三层,塞进帆布包。


    魏三要是真跟爸的案子沾边,这只鹰,他不可能认不出来。


    出租车直奔老城区。


    老街,云江保存最完好的一条明清古街。青石板路,飞檐翘角,两边全是卖古玩字画、玉石翡翠的铺子。


    天色擦黑,灯笼一盏一盏亮起来。街上游客不多,冷冷清清。


    沈峰压着帽檐,走在青石板上,目光扫过两旁的招牌。


    “聚宝斋”“文玩阁”“听雨轩”……


    终于,在街尾最深处,一家不起眼的铺子撞进眼里。


    “魏记典当”。


    黑底金字的招牌,斑驳得厉害,透着股陈年老气。门口挂俩红灯笼,风一吹,晃晃悠悠。


    大门半开,里头光线昏暗,只有柜台那儿亮着一盏台灯。


    沈峰在门口站了两秒。


    这铺子不简单。


    门口瞧着没人,门楣上头却藏着两个针孔摄像头,正对街道。


    而且空气里有股檀香,点得很浓。浓得刻意,像在压别的味儿。


    比如霉味。


    比如,血腥味。


    沈峰摸了摸帆布包里的东西,迈步走了进去。


    “老板,收货吗?”


    他刻意压着嗓子,带出几分青涩和局促,演活了一个等钱救急的年轻人。


    柜台后头,坐着个穿唐装的中年胖子。


    手里盘着一对核桃,脸上肉嘟嘟的,眼睛笑成一条缝。


    魏三。


    赵刚的前司机,如今老街的“财神爷”。


    魏三撩起眼皮扫了他一眼。


    “收。什么货?哪来的?”


    声音又尖又细,听得人耳根子不舒服。


    沈峰走到柜台前,左右看了看,才小心翼翼从帆布包里掏出一个红布包。


    “家里的老物件。等钱用,想死当。”


    红布一层一层揭开。


    里头是一块老式金怀表,表盖上刻着一只展翅的雄鹰。边角磨秃了,可那份精致还在。


    魏三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在撞上那只雄鹰的一刹那,定住了。


    盘核桃的手,僵在半空。


    这块表……


    他太熟了。


    沈建国最爱的怀表,当年在部队立功时发的纪念品,表不离身!


    魏三霍地抬头,盯死眼前这个戴口罩鸭舌帽的年轻人,手悄悄往柜台底下摸。


    那里头,藏着一把锯短了管的猎枪。


    沈峰慢条斯理摘下口罩,露出那张刚登上报纸头条的脸。


    他冲魏三绽开一个灿烂的、却让人后脊发凉的笑。


    “魏叔,好久不见。”


    “我是小峰啊。我爸让我来问问您……”


    他身体前倾,双手撑上柜台,直直看进魏三那双惊恐的眼睛。


    “那把枪,您帮他保养得怎么样了?”


    魏三的冷汗,唰一下就下来了。


    那个成了“明星刑警”的煞星,找上门了。


    这哪里是来典当的。


    这是来索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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