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五,程见微递交了自己的责任页。
没有人催她。
方既明的巡核只要求她就早期摘要说明参与范围,平陵县也没有把九十石改道算在她名下。她仍在天亮前写了三页,分别记早期摘要、本卷分粮排序和公开招募车脚。
第一页面对十日前的自己。
她参与校核一份缺少跨柜执行者的摘要,知道匿名号需要回原名核验,却把最重要的限制留在旁记,没有坚持进入正文。她的短签没有授权平陵仿行,却给这张纸增加了可信度。
第二页面对六月初五的自己。
她支持四百八十石先足六村、一百八十石足军路、一百五十石留种粮。这个顺序救下两村锅口与两处夜护,也让南门低地确定少六十石。她当时知道会有田片受损,不知道具体是哪一片;后来知道,也没有撤回对顺序的判断。
第三页面对公开招募。
她同意裴渡退出统一押车后改用逐人公开招募,要求不得把拒绝记作失信,却没有在实施前复核所有车点是否送达。东侧车点漏告,最后一辆种粮车晚半日,南门低地错过一夜。
三页都没有写“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
她承担不了阮禾娘空掉的田,也不能替沈绍、陆守简、戚南枝和萧承晏承担他们的决定。把所有人的错揽成自己的悲壮,会让她再次成为唯一中心,真实受损的人反而只剩她成长的证据。
谢闻简看完,问:“你要递给谁?”
“独立复核。”
“会不会停你执行建议席?”
“我本来就没有执行决定权。”
“问的是建议席。”
“可能。”
“若停了,平陵新页谁来改?”
“不是只有我能改。”
这句话她说得比第一卷时平静。可她把三页装进封套时,仍停了两次。
她想留下。
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可替代。是因为这些天每一处错误都已经长出具体的脸,她不愿在最难的修正开始前离开。
但想留下不能成为少写一项的理由。
晨后,公开陈述开始。
副使先把三页分别遮住姓名,请堂内十二名见证人判断责任陈述是否具体。第一页有七人认为“参与校核”太轻,要求写她实际删改过什么;第二页有五人以为“支持排序”就是她决定分粮;第三页则有人把车点漏告全算到她头上。
程见微逐项补证。
早期摘要里,她亲手改过三处。“不得对外见真名”改成“非本人申请不得对外见真名”,保留本人公开选择;“各柜留核”改成“原册留核”,避免多柜各存一份真名;她还删过一句“必要时可由上官调阅全册”,因为那句没有写必要由谁判断。
这三处都保护了申请人。
她没做好的,是在期限将尽时同意把跨柜执行者留待附件,而不是坚持正文先有最低边界。
“所以不是你把摘要写坏。”阿鹊说。
“不是。”
“那为什么还签错?”
“因为我知道最危险的问题还没解决,仍同意它作为可传递材料出门。”
“当时若不同意,会怎样?”
“材料延后。已经等着隐名申请的人也会延后。”
阿鹊想了想:“我还是会催你发。”
“你会。决定仍由我们作。”
第一页面因此加上一行当时利益:尽早提供隐名原则,使申请人可先进入登记。错误不能脱离它当时想保护的东西,否则后人只会学到不要做。
第二页的争议更大。女里正不同意把南门一片空田与两村不断粮放在同一张责任页。
“六村四百八十是县里决定,程姑娘只是支持。受益人会不会以为她在领功?”
阮禾娘说:“那就写她的票只是一票。”
平陵当时没有正式投票。程见微的意见因京中经历被看得更重,虽无决策权,却确实影响陆守简。
陆守简主动补写:“最终分配由县令签发;程见微支持构成重要建议来源,不构成执行命令。”
程见微在自己页上加:本人意见受到超出正式权限的信任,未主动要求降低该权重。
“这也算错?”县丞问。
“若别人因我过去查对过几本账,就把我在粮路上的判断当得更重,我应该提醒他我不比戚南枝更懂农时。”
戚南枝道:“提醒了,陆大人也未必少听。”
“至少不能把沉默写成没有利用名望。”
第三页查车点。公开招募告示由县衙发,兵房负责六点送达,程见微参与设计了“拒绝不记失信”的条款,却没有管理送达。漏告的直接责任在兵房经手与核收制度,不在她。
“那你为什么写?”副使问。
“因为我提出用公开招募替代裴渡统一组织,也在招募结束前接受了‘主要车点已告’的口头回报。”
“你有义务逐点复核吗?”
“当时没有明定。”
“没有明定,是否便是你的错?”
“不是未逐点本身。是我过去反复要求他人的送达必须有回签,却在自己急于让方案运行时,接受了口头的‘已告’。”
堂里安静了。
真正让人信她的,不是她从不犯自己抓过的错。是同一条标准回到自己身上时,她没有另造一个理由。
陆守简先问:“你把三件事并列,是不是暗示后两项来自第一项?”
“不是。摘要影响平陵格式;分粮排序与车点漏告是本地另作的决定。三条因果分别成立。”
戚南枝问:“早期摘要若写全,九十石就不会被拆吗?”
“不能这样推。完整核验会提高发现机会,不保证没人规避。”
阮禾娘问:“你签了以后,我能得到什么?”
“不能直接得到粮。你的补种、购粮差与空地损失另走补救页。”
“那你这页有什么用?”
“让以后复核我是否还适合参与同类决定时,有完整记录。”
“是写给以后的人,不是给我。”
“是。”
阮禾娘没有因此满意,却让她继续。
萧承晏坐在旁听席,没有替她解释。直到副使问,东宫是否认为她在公开分歧中故意延误军粮,他才提交自己的判断:程见微提出暂留三十石虽未被采用,有明确核验目的;未见以私人关系干扰东宫执行。
这份说明只排除一项不成立的动机,没有替她的排序责任减字。
程见微也提交了对东宫的判断:全数发车在当时救下六村,东宫急调车辆参与造成种粮短脚;结果与代价均成立。
他们各自保留对对方不利的证据。
不是不亲近。
是不拿亲近改账。
午后,副使宣布临时处置:在独立复核完成前,程见微可继续参与证据核验,不进入新一轮资源排序建议席;不得独自起草平陵新格式,只能以逐条意见参与,由至少两名不受其旧摘要影响的地方使用者共同定稿。
谢闻简脸色先变了。
这不是定罪,也不是全面停权,却切中了她现在最重要的位置。
程见微问:“地方使用者包括谁?”
“至少一名柜口经手、一名受影响申请人。县令另定。”
“我能否就自己涉及部分回避?”
“必须回避最终采纳。”
“接受。”
堂外有人失望。他们等着她像从前一样,以一场受审再证明自己的清白。可她没有争辩,也没有把暂离建议席写成新的英雄时刻。
她只是收回席上的笔,坐到证据案后。
第一个来找她的,是宋青。
“新格式不让你主写,那谁写?”
“你们。”
“我删过核验句。”
“所以你知道哪一句最容易被删。”
“我怕再错。”
“会错。”
“那你还能看吗?”
“能提意见,不能替你们决定。”
宋青抱走空页时,比来时更紧张。她过去只需把上面的意思抄快、抄齐;现在她第一次必须对一张纸为什么这样写负自己的名。
第二个来的是阮禾娘。
她把补救页推到程见微面前,却不让她起草,只问三项名称是否会互相覆盖:补种成本、秋后购粮差、错季空地损失。
“还有车脚。”程见微说。
“车脚已经有人愿送。”
“愿送若不收钱,又会把公共错误变成个人好心。”
“那就按市价记,谁先垫另写。”
“对。”
“你不能签采纳?”
“不能。”
阮禾娘把纸收回去:“那我找女里正和宋青。”
她没有因为程见微失去建议席便安慰她,也没有因此认为这张补救页无人可写。
第三个来的是余大嫂。她想把紧急开锅的一日口粮边界写进新页,又担心“一日”对不同工棚人数不同。
程见微只问:“一日按什么算?”
余大嫂骂了声麻烦,回去找三处工棚核人数。
程见微坐在证据案后,看着她们一个个把空页拿走。
离开她,事情没有停。
这不是她被削弱的证明。
是这套规则终于不必靠她一个人活着。
傍晚,程见微回到临时住处。桌上放着萧承晏昨日那枚桥钉,旁边多了一双新换底的旧鞋。
不是新鞋。是她开线的那双,被人取去补好,又原样送回。
她问守门人:“谁拿的?”
“殿下的随从说,昨日您走桥时鞋进了水。”
“他人呢?”
“去军路了。”
程见微摸到鞋底新缝的粗线。针脚不漂亮,却结实。鞋里夹着一张窄纸,只写:物归原主,不算补偿。
她笑了一下。
第二日是否还能进建议席,没有因此改变。公开记录里,他们仍在两处意见不同。
她把鞋穿上,回县衙继续核证物。
夜里,独立复核的收件回签送到。三页责任书分别编号,没有合成一项“程见微案”。回签末尾写:主动陈述不等于加重,也不等于免责;参与资格另依具体风险审定。
程见微看了很久。
这正是她想留给别人的制度,如今先落到她自己身上。
她在收件栏签名。
不是批准,不是认尽天下所有的错。
只是确认,这三页确实是她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