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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白霄,是他在人族用的名字

    寻常大罗后期修士,尚且难敌广成子,更遑论今日的玄霄?


    如今他已踏入大罗中期,实力再度跃升,对上同阶大罗,更是稳操胜券!


    因此,在东海之上,玄霄确实已近乎来去自如!


    当然,话虽如此,他行事向来谨慎沉稳,绝不贸然张扬!


    这段时日的东海历练,他始终低调潜行,从不惊动四方;


    纵是猎杀大妖,也力求干净利索,不留痕迹——


    就像刚才那一战,他祭出九曲黄河法相,瞬息吞没两只大妖,无声无息,不留余波!


    可眼下龙族蛰伏,东海再无变数,未免乏味;


    玄霄已决意启程,直赴洪荒大地!


    毕竟,那里才是真正的天地中心,气运所钟之地!


    若想攫取更大机缘、参悟更高道途,洪荒大地,才是唯一去处!


    思虑既定,他不再迟疑,身形一闪,朝着洪荒大地方向疾驰而去!


    与此同时,就在玄霄动身之际,三十三天外的太素天中,亦有风云暗涌——


    “三清分宗之后,西方两位道友频频动作,各方势力也都悄然调整布局!”


    “就连久居西昆仑的西王母,近来也似有所异动……只盼莫要节外生枝才好。”


    “天机愈发晦暗,推演起来,已是寸步难行!”


    太素天娲皇宫内,一位容颜绝世、气韵天成的女子静坐蒲团,眉峰微凝,指尖掐算,神情凝重。


    她,正是六位天道圣人之一的女娲娘娘!


    自当年抟土造人、证道成圣后,她便长居太素天,极少涉足洪荒俗务。


    但身为天道圣人,维系天道平衡,本就是她不可推卸之责;


    故而,洪荒大地的一举一动,她始终默默关注。


    自三清分家以来,天地间确已暗流奔涌:


    西方二圣按捺不住,屡遣教众试探东土边界;


    天庭帝俊、太一悄然整顿军备;


    不周山十二祖巫亦频频调动部属,向外拓展领地;


    巫、妖两族彼此试探,疆域悄然蚕食,人心已然浮动!


    最令女娲意外的是,向来深居简出、不问外事的西王母,竟也露出些许端倪!


    这一丝异动,让她心头掠过一丝隐忧——


    莫非,洪荒又要掀起一场动荡?


    她本欲再推演一番,可巫妖量劫将临,天机紊乱至极,早已混沌一片,难辨端倪!


    时至今日,几乎已无法窥见半分未来走向!


    “不论西方教、巫族、妖族如何筹谋,只要不殃及人族,便与吾无关。”女娲轻声吐出一句,语气平静,却自有千钧分量。


    表面看来,她似对人族事务疏于过问;


    可人族,终究是她亲手所造,血脉所系,岂能真正漠然?


    偶有闲暇,她也会悄然降下化身,隐入人族聚居之地,静观其生息繁衍,细察其喜怒哀乐——


    这般不动声色的守望,又何尝不是一种最深的挂怀?


    眼下洪荒局势风云突变,女娲娘娘心头一动,再度萌生了下界走一遭的念头——目标直指人族聚居之地!


    “既已动念,便即刻启程!”


    她低语一句,袖袍轻扬,一缕元神倏然离宫,如流光掠影,直坠洪荒大地!


    女娲下界,向来不以真身亲临。


    身为天道圣人,若本体踏足凡尘,必引得天象异动、万灵侧目,稍有不慎便会搅动四方风云,徒增纷扰。


    那样一来,她想悄然察访人族近况、体察民情的打算,也就彻底落空了。


    所以,她惯常做法是分出一缕元神,凝成化身,再悄然入世。


    更妙的是,她还偏爱一种方式——将化身的法力、境界尽数封印,令其以初生婴孩之躯降世。


    而后任其在人族中长大成人,历经求学、婚娶、劳作、衰老,直至寿终正寝,完整走完一生。


    待轮回终结,再将这具化身召回,重归本体。


    如此一来,女娲便真真切切地尝过一回凡俗烟火、百味人生。


    这种体验极为难得,不靠推演,不凭揣度,而是以最本真的姿态,沉浸于人世浮沉、悲欢离合之中。


    为求真实,她甚至会抹去化身的记忆,使其浑然不知自己是谁,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子弟。


    与此同时,玄霄正朝着洪荒大地疾行而去。


    光阴流转,不知几度晨昏。


    待他身影再现,已立于一片浩渺海岸之畔。


    抬眼望去,海天相接,岸线绵延无尽;陆上群峰起伏,如龙脊蜿蜒,直没入苍茫远方——那正是洪荒大地!


    心念微动,玄霄催动遁术,身形一闪,稳稳踏上这片古老土地。


    甫一落地,他未作片刻停留,径直往内陆深处掠去。


    可飞遁不久,他脚步忽顿,目光微凝——


    海岸边的谷地之间,散落着一座座粗陋简朴的屋舍。


    屋舍四周,不少身形挺拔、筋骨匀称的人族,虽无半分修为在身,却正手持石矛骨刀,围猎山野间的猛兽。


    “这是……洪荒人族?我竟已到了东海之滨的人族聚居地?”


    他心头豁然一亮,仿佛触到某段久远传闻。


    此时六位天道圣人皆已证道归位,而女娲正是首位登临圣位者——造人成圣之事,早已尘埃落定。


    人族既已诞生,据传便由女娲亲自安置于东海之滨。


    而他自己,恰是从东海岸边踏入洪荒……


    两相印证,分明是误打误撞,闯进了人族栖息的腹地。


    这倒让他颇感意外。


    不过,望着不远处炊烟袅袅的聚居地,玄霄心中也泛起一丝微澜。


    这一世,他本体乃先天阵图,出身之列;眼前这些人族,亦非他前世所知之人。


    按理说,彼此毫无渊源,形同陌路。


    可当真正见到那些赤脚奔走、仰头笑闹、满脸风霜却眼神清亮的人族面孔时,他心底仍悄然泛起一阵熟悉的颤动——那是前世记忆留下的余温。


    “既已相逢,便是缘分。且去看看。”


    他轻叹一声,敛息隐踪,悄然朝聚居地走去。


    再现身时,他已站在一条泥泞小街上,化作一名约莫十岁、眉目清秀的人族少年。


    他缓步穿行于街巷之间,静静打量着周遭一切。


    说实话,洪荒人族的模样,与他记忆中的族类确有不同。


    他们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


    洪荒世界广袤凶险,百族盘踞,强者横行,而人族天生体魄寻常、神通浅薄,在万族夹缝中,实属孱弱一族。


    好在有女娲圣人庇护之名震慑四方,各族不敢轻易欺凌;加之人族三祖相继出世,为族群撑起一道根基,虽难争锋于天下,却足以守一方安宁,在东海之滨繁衍生息。


    玄霄无意插手,只是静默旁观,细细体悟人族的挣扎与坚韧。


    此后一段时日,人族聚居地边缘多了一间新搭的茅屋。


    屋中住着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眉宇间透着几分孤静。


    据邻人闲谈,这孩子原是从远处部族迁来的,途中遭遇狼群扑袭,族人失散,只剩他一人踽踽独行至此。


    幸得左邻右舍照拂,才有了这方遮风挡雨的栖身之所。


    这自然全是玄霄一手布置。


    那少年模样,是他以“镜花水月”之术精心幻化而成。


    他打定主意,在此驻留百年,借人族烟火磨砺道心,细察世间百态——这本就是他游历洪荒的初衷之一。


    而人族,恰是最合适的地方。


    他们或许战力平平,却最懂爱恨、最擅谋生、最能忍耐,也最富变化。


    更何况,他也想亲眼看看,这群由女娲亲手捏塑、从泥土中站起的生灵,究竟如何在这片莽荒大地上,一寸寸凿开自己的天地。


    于是,他就在聚居地边缘住了下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渐渐与周围族人熟络起来,认得了张叔、李婶、阿木哥,还有隔壁那位总爱哼小调的婆婆。


    “白霄哥哥,婆婆蒸的馒头,给你!”


    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蹦跳着跑来,头上扎着两根歪歪扭扭的小辫子,小手里捧着个热腾腾的白面馒头。


    “白霄”,是他在人族用的名字;


    那扎小辫的女孩,就住在隔壁,尚未取名,邻里都唤她“小囡囡”。


    传说,小囡囡是个被丢在风雪里的弃婴,小小一团裹在破布里,躺在荒郊野地的积雪中!


    幸而隔壁住着一位心善的婆婆,清晨扫雪时撞见了她,赶紧抱回屋,用自己熬的米汤喂活,又当亲孙女般拉扯长大——这才有了如今的小囡囡。


    “小囡囡,替我谢谢阿婆,明儿我登门一趟,把那张腿歪了的旧桌子给修结实喽!”


    玄霄笑吟吟地应下,顺手接过她递来的粗面馒头,没推辞。


    他眼下才十岁光景,身子骨单薄,扛不起猎弓、挥不动锄头,干不了那些拼力气的活计。


    于是便在人族聚居地后头转悠,帮左邻右舍劈柴、挑水、补篱笆、晒谷子,换些糙米杂粮糊口。


    不知不觉间,他早已把自己当成真正的人族少年,一言一行、所思所想,都透着这方水土养出来的踏实与热乎。


    这步棋走得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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