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可可收到父亲消息时。
正在刷学校论坛。
【以前发过的那些帖子、群照片、对外消息。】
【能撤回的撤回。】
【能删除的删除。】
【别再跟苏家那边说任何授权的事。】
她盯着屏幕。
第一反应不是害怕。
是烦。
【为什么?】
父亲很快回:
【家里在处理流程问题。】
【少留没必要的口舌。】
周可可皱眉。
她知道最近气氛不对。
苏慧兰越来越少让父亲碰家里文件。
志愿也开始亲自陪苏晚晴核。
这两天甚至连教育基金那边都停了。
但具体银行查到了什么。
周建国没告诉她。
【以前那些帖子跟基金有什么关系?】
对面停了一会儿。
【没有直接关系。】
【所以才叫没必要留。】
【删掉。】
周可可盯着“删掉”两个字。
最终还是开始翻。
以前在公开论坛发过的影射帖。
删。
共享群里转过的几张照片。
能撤的撤。
自己发出去的对话。
挑几条删除。
有些消息已经超过撤回时间。
删掉只会从自己聊天界面消失。
对方那里还在不在。
她不知道。
公开论坛缓存有没有。
她也不知道。
甚至别人有没有截图。
更不知道。
她只是按父亲的话。
处理自己能碰到的部分。
没有什么一键清空全网。
也没有能力把别人手机里的东西一起抹掉。
——
陈梦瑶是在晚上发现其中一个旧帖子打不开的。
不是黑客提醒。
更不是什么后台监控。
只是她以前为了整理公开线索。
存过几个帖子地址。
其中一个点进去。
显示:
【内容不存在或已被删除。】
她愣了两秒。
马上翻自己的资料夹。
截图还在。
截图时间。
页面标题。
当时可见的用户名。
都在。
还有她当时导出的公开页面打印版。
这些东西能证明什么。
要分开看。
截图可以证明:
她当时保存过这个画面。
至于平台后台原始数据。
需要平台或依法调取。
她不能因为帖子现在删了。
就宣称:
周可可正在毁灭关键证据。
首先。
她连是不是周可可本人删除都还没正式确认。
其次。
这些论坛帖子本来也不是教育基金资金流的核心材料。
最多是周家前期对外信息和施压行为的一部分外围记录。
陈梦瑶没有发群喊人。
先私聊苏晚晴。
【以前一个公开帖删了。】
苏晚晴:
【哪个?】
陈梦瑶发截图。
苏晚晴看完。
【你以前保存过?】
【有截图。】
【还有当时打印的公开页面。】
【保留原文件。】
【别重新处理。】
陈梦瑶:
【懂。】
【需要我再去查她账号吗?】
【不用。】
回复非常快。
【别追。】
【现有的交给大人按程序处理。】
陈梦瑶:
【好。】
她把文件夹关掉。
没有去找什么恢复软件。
也没有试图登录对方账号。
能保住自己合法拿到的东西。
就够了。
——
苏家。
苏晚晴把这件事告诉母亲。
苏慧兰听完。
第一句话也是:
“原始文件还在?”
“梦瑶说在。”
“让她别改文件名?”
苏晚晴想了想。
“这个让律师说更合适。”
苏慧兰点头。
“对。”
她自己联系律师。
没有让女儿充当中间人。
律师听完。
先问:
“公开页面是什么时候保存的?”
苏慧兰不知道。
“我让保存人直接说明。”
“可以。”
“不要指导她补内容。”
“也不要让她为了证明什么再去接触对方账号。”
“明白。”
“现有文件保持原样。”
“记录来源、保存时间、谁保存。”
“后面我们再判断哪些需要正式固证。”
苏慧兰问:
“帖子现在删了。”
“之前的截图还有用吗?”
律师道:
“有它的证明价值。”
“但价值到哪里,要看来源和后续核验。”
“不能因为有一张截图就替代平台原始记录。”
“同样。”
“也不能因为原帖删除就说过去的公开内容从没存在过。”
还是那句话。
材料有多强。
就说多强。
——
第二天下午。
陈梦瑶在得到苏晚晴和家长明确同意后。
带着自己保存的公开页面资料去了律师事务所。
她没有交手机密码。
律师也没要。
只让她说明:
哪些是当时公开可访问页面。
哪些是她本人截图。
哪些是下载或打印保存。
哪些只是聊天里别人转给她。
来源分开。
不能混。
“这一张。”
律师问。
“你自己截的?”
“对。”
“当时页面公开?”
“公开。”
“时间?”
陈梦瑶看文件创建记录。
报出。
“你能确认页面内容没有自行编辑?”
“能。”
“原始文件还在原设备?”
“在。”
“先保留。”
下一张。
“这个?”
“群里别人转的。”
“那不能写成你亲眼看到原页面。”
“懂。”
陈梦瑶立刻在清单上标:
【二手转发。】
她以前最喜欢开玩笑说。
八卦的人擅长整理证据。
真坐到律师桌前。
才发现八卦和证据差得远。
谁说的。
谁看见的。
原件在哪。
页面当时是否公开。
保存有没有改动。
每一层都要分。
不能因为自己“知道大概怎么回事”。
就把中间空白自动补齐。
——
苏慧兰也带来了自己收到的聊天截屏。
这部分权限更清楚。
对方直接发给她。
她自己的手机还保留原会话。
包括周建国之前关于:
“代办补流程。”
“历史材料按常规调用。”
以及更早一些和教育基金有关的沟通。
律师没有把所有聊天一股脑都打印。
先筛和当前事项相关的。
“这条。”
“原会话还在?”
“在。”
“这条对方是谁?”
“周建国。”
“号码一直是他本人使用?”
“是我长期联系号码。”
律师记:
【由苏慧兰本人提供。】
没有写:
【已证明周建国违法。】
因为聊天只能证明他说过这些话。
怎么评价这些话。
还要和银行、代办、授权材料一起看。
——
另一边。
审计师把现有银行回执和公开企业关联资料也列进初步清单。
不是最终证据包。
只是先分来源。
a类。
账户本人从银行取得或正在申请的材料。
b类。
公开企业登记及公开项目资料。
c类。
本人收到的聊天记录。
d类。
此前公开页面留存。
e类。
学生阶段的记忆笔记和口头线索。
最后这一类。
审计师特意标:
【仅作线索索引。】
【不直接写入财务结论。】
林辰和苏晚晴几个月前那些:
卡纸时自然看到的字段。
谁曾在哪天去银行。
公共街面看见的文件箱。
都曾经帮他们找到方向。
但方向不是最终证据。
现在有权主体已经进场。
就应该尽量用正式材料替换。
——
晚上。
林辰才从苏晚晴那里知道:
周可可过去几个公开帖子正在消失。
他第一反应也是:
“别查她手机。”
苏晚晴看着视频里的他。
“没人要查。”
“我提前说。”
“王磊知道吗?”
“不知道。”
“那先别告诉。”
“为什么?”
“我怕他突然跑去问。”
苏晚晴:“……”
很合理。
两个人都沉默两秒。
林辰又问:
“阿姨那边怎么样?”
“银行完整材料还在调。”
“律师开始列现有来源。”
“现在能确认周建国了吗?”
“不够。”
苏晚晴摇头。
“他承认知道代办流程。”
“但具体材料是谁出、谁交、签名影像怎么来的。”
“还得看正式记录。”
林辰点头。
“那就等。”
说完正事。
两个人才例行看了一次玉佩。
林辰在林家。
自己的身体。
苏晚晴在苏家。
自己的身体。
长时原身状态继续。
两道裂纹仍然存在。
没有新光。
没有新热。
更没有任何“彻底结束”的提示。
记录完。
手机放下。
机制和眼前这条现实线。
没有任何关系。
银行材料不会因为玉佩发光自己出现。
删掉的帖子也不会靠互换恢复。
该走的流程。
只能人自己走。
——
律师事务所里。
初步材料清单已经分好来源。
审计师从头看了一遍。
最后在最下面空出一栏。
“这些现在只是整理。”
她说。
“下一步。”
“该把能正式固定的材料按程序固定下来。”
苏慧兰抬头。
“正式固证?”
“对。”
审计师点了一下桌上那份清单。
“把线索和证据彻底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