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队前一天晚上,于舒云坐在卧室的梳妆台前,指尖反复摩挲着陈思亦新送给她的舞蹈鞋,穿着最合脚。
这半年每天围着三个嗷嗷待哺的宝宝转,日子过得幸福又安稳,可指尖碰到熟悉的舞鞋,她心里还是又痒又慌,像揣了只乱撞的兔子。
哪怕在舞台上站了十几年,拿过的奖杯能摆满一整个陈列柜,时隔半年再要回去,她还是忍不住犯嘀咕,腰腹的力量还能不能跟上?
高难度的旋转还稳不稳?队里的姑娘们这半年练得怎么样?
一只温热的大手从身后揽住了她的腰,陈思亦低头把下巴抵在她的发顶,身上带着刚洗完澡的潮气,声音软得一塌糊涂:
“翻来覆去看这鞋半小时了,还在想明天的事?”
于舒云往他怀里靠了靠,叹了口气:“半年没正经练功了,怕跟不上节奏,也怕辜负大家的期待。”
“尽瞎说。”
陈思亦捏了捏她的脸颊,低头在她眉心印了个吻,语气里全是笃定的骄傲,我的老婆,天生就是吃舞台这碗饭的。
别说半年,就算是一年,你往排练厅一站,也照样是全场最亮的那个。
他说着,伸手拿过床头柜上的双肩包,一样样摊开给她看:
“练功服给你备了三套,黑的白的红的,都是你常穿的那家,我提前洗过晒过了,不磨皮肤;
舞蹈鞋给你装了两双,这双旧的合脚,新的你备着应急,鞋带都给你系好了;
护膝护腰都是新的,加了绒,天冷练舞不冻着;还有你常用的水杯,我给你装了温的灵泉水,练累了就喝两口。”
他指尖顿了顿,又往包里塞了两包无蔗糖的奶糖,还有一小包宝宝的湿巾,最后手忙脚乱塞进去的,居然是糯糯的小奶嘴
。于舒云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陈思亦,我是去归队排练,不是带宝宝去郊游。”
他耳尖一红,把奶嘴又拿出来,却还是把奶糖往里塞了塞:
“怕你练舞低血糖,揣两包糖在兜里,没人的时候含一颗。团里我跟妈打过招呼了,每天排练最多四个小时,不能加练,不能累着。
要是有人给你安排杂七杂八的活,不用管,直接给我打电话,我十分钟就到。”
事无巨细,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的细节,他全替她铺得平平整整。
他懂她对舞蹈的执念,更懂她这点藏在骄傲底下的不安,所以他能做的,就是替她扫平所有后顾之忧,让她安安心心,重新站回属于她的地方。
于舒云转过身,伸手环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结实的胸口,闷声笑:
“怎么比我还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要上台跳舞呢。”
“我老婆要重回舞台,我当然比谁都紧张,也比谁都骄傲。”
陈思亦收紧手臂,把她抱得更紧,低头在她唇角啄了一下,“明天我跟部队请了假,亲自送你过去,晚上再准时接你回家。
宝宝们妈和四个老人看着,不用操心。”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四个老头老太太为了抢明天带娃的名额,昨晚开家庭会吵到九点,最后定了一人带俩小时,谁也不许抢,还打赌宝宝明天先喊谁,输了的要拿茅台出来。”
于舒云笑得直不起腰,心里那点不安,被他几句话彻底冲散了。
第二天一早,陈思亦就起床做好了早餐,全是于舒云爱吃的清淡口。伺候她吃完,又帮她把头发扎成利落的高马尾,碎发全用发夹固定好,才开车送她去文工团。
黑色的越野车平稳地停在文工团大楼门口,车子刚停稳,于舒云就听见了熟悉的大嗓门,紧接着,扑面而来的就是向日葵的清香气。
她推开车门,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
许言和禾苗带着舞蹈队二十多个姑娘,整整齐齐地站在台阶下,每个人手里都捧着一束向日葵。看到她下车,人群瞬间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连楼里琴房的窗户都被推开了,好几颗脑袋探出来,冲着她挥手。
“舒云!你可算回来了!”许言第一个冲上来,一把抱住她,练功服的拉链还没拉好,身上带着淡淡的香皂味和练功后的薄汗,激动得眼眶都红了,“我们这群人,快想死你了!”
禾苗也跟着走过来,手里还攥着半张画满记号的舞谱,指尖沾着没擦干净的红墨水,上下仔仔细细打量着她,笑得眉眼弯弯:“舒云,状态也太好了吧?看着比生孩子之前还要亮眼,果然被人放在心尖上疼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周围的姑娘们瞬间围了上来,一口一个“于队”,喊得亲热又真心。
林晓挤在最外面,脸涨得通红,把手里的向日葵往她怀里塞,声音都在抖:“于队,欢迎回家!我是你的粉丝!”
于舒云抱着满怀的向日葵,花瓣被挤得掉了好几片,却暖得她眼眶发热。
看着眼前一张张熟悉的、热情的脸,闻着文工团里熟悉的地板蜡和松香的味道,听着排练厅里传来的钢琴声,她悬了一晚上的心,瞬间落了地,踏实得不行。
陈思亦靠在车边,看着被人群围在中间,浑身都发着光的女孩,眼底的宠溺和骄傲快溢出来了。
他的女孩,天生就该站在人群中央,被所有人仰望,被所有人喜欢。
前世她守着他的烈士证,几乎封了舞鞋,孤单痛苦的过了六年,这一世,他要让她永远站在她热爱的舞台上,永远笑得这么开心。